全文
一、構建綜合監管體系,明確監管主體和責任
(一)加強黨的領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揮公立醫院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促改革、保落實的領導作用,從嚴落實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明確黨委職責,把黨建工作要求寫入醫院章程。明確黨組織的設定形式、地位作用、職責許可權和黨務工作機構、經費保障等內容要求,明確黨委研究討論醫院重大問題機制。建立健全黨委與行政班子議事決策制度。把黨的領導融入醫院治理各個環節,使黨建工作要求得到充分體現。全面加強社會辦醫療機構黨的建設,推進黨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強思想政治建設、醫院文化建設、黨風廉政建設、醫德醫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二)強化政府主導責任。發揮政府在法治建設、行業規劃、標準制定、行業準入、行政執法等方面的主導作用,建立由衛生健康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分別負責的綜合監管協調機制,統籌做好綜合監管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實行部門間信息共享、協同監管和聯合獎懲。
(三)落實醫療衛生機構主體責任。醫療衛生機構對本機構依法執業、規範服務、醫療質量和安全、行風建設等承擔主體責任,其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醫療衛生機構要建立健全服務質量和安全、人力資源、財務資產、績效考核等內部管理機制。引導社會辦醫療機構加強各環節自律,提高誠信經營水平。全市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要成立依法執業監督科室,其他醫療衛生機構要有專人負責。
(四)發揮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作用。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和從業人員的依法執業意識,增強公眾健康權益意識。醫療衛生機構要自覺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和公眾監督。完善輿情監測和處置機制,加強醫療衛生服務投訴舉報平台建設,加大對舉報違法行為的獎勵力度。
二、 落實綜合監管任務,實施全過程監管
(五)最佳化醫療衛生服務要素準入。加快推進全市醫藥衛生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最佳化醫療衛生機構、從業人員以及醫療技術、藥品、醫療器械等準入和行政許可流程,推行醫療機構、醫師和護士電子化註冊,對市、縣(市、區)兩級審批服務事項實行“一網通辦”。制定社會辦醫療機構跨部門審批流程和審批事項清單。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六)加強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監管。落實醫療質量和安全核心制度,加強醫療機構感染預防與控制重點科室、重點環節管理。健全醫療機構評審評價體系,對社會辦醫療機構和公立醫療機構的評審評價實行同等標準。將醫療機構藥品(耗材)納入醫保協定管理,對於不按規定渠道採購等行為及時糾正。嚴格執行藥品購銷誠信不良記錄製度、商業賄賂不良記錄製度和市場清退制度。落實執業藥師資格註冊制度,加強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推行臨床路徑管理和臨床藥師制度,落實處方點評制度。加強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強化藥品生產、經營、使用日常監管,開展大型醫用設備使用監督和評估,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安陽海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七)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運行監管。加強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綜合績效考核。加強醫療、醫保、醫藥聯動,健全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的激勵約束機制。推動三級公立醫院建立總會計師制度,完善公立醫院預算管理、成本管理、財務報告、第三方審計和信息公開機制。審計機關依法對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審計監督,科學制定審計計畫,原則上每5年對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審計一遍。加強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藥品款結算、資金結餘使用等重點監管。加強對營利性醫療機構盈利率的管控,依法公開服務價格等信息。充分發揮各類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行為的引導與監督制約作用,加強對醫療費用的調控。全面推行醫療保險智慧型監控,加強對超醫保目錄範圍使用的藥品、診療項目以及使用輔助用藥、高值醫用耗材的監管,嚴厲打擊欺詐欺保行為,保障醫保基金安全。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醫保局、安陽銀保監分局、市審計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八)加強公共衛生服務監管。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加強對環境保護、食品安全、職業衛生、精神衛生、放射衛生、傳染病防治、實驗室生物安全、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等公共衛生服務的監管。圍繞提高民眾知曉率和滿意度兩項指標及重點工作環節,按照“四不兩直”要求,強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監督管理。加強公共衛生資金使用監管,嚴厲打擊騙取、套取公共衛生資金行為。發揮醫療衛生機構對健康危害因素的監測、評估、預警作用,為綜合監管提供依據。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九)加強醫療衛生從業人員監管。強化醫療衛生從業人員執業行為、醫師資格證、醫師執業證的監管和醫師多點執業的管理。認真執行“九不準”等相關制度,落實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制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和違反醫德醫風的執業行為,將行政處罰納入醫療衛生行業信用管理範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加強醫療衛生服務秩序監管。加大醫療服務市場整治,持續開展“衛監行動”“亮劍行動”,開展市區聯動執法和縣(市、區)互查行動,規範依法執業,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加強對醫療養生類節目和醫療廣告宣傳的管理,對各類媒體發布的醫療廣告進行重點監測,嚴厲打擊各類虛假、違法醫療廣告,嚴肅查處假冒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宣講醫療和健康養生知識、推銷藥品、推薦醫療機構等非法行為。加強對全市網際網路站、網路平台、“兩微一端”的監管,及時清理虛假醫療信息。堅決懲治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行為。加強平安醫院建設,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發揮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作用,依法處理醫療糾紛。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文廣體旅局、市醫保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一)加強健康產業監管。加強對醫療衛生與養老、旅遊、網際網路、健身休閒、食品等領域融合產生的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監管,完善對相關新技術的審慎監管機制。通過規範試點、開展評估、公開信息、完善投訴和維權機制等多種方式,加強行業指導,營造公平公正的發展環境。加強對藥品、醫療器械、康復輔助器具等相關產業的監管,提升相關支撐產業研發製造水平。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市文廣體旅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 創新綜合監管機制,提升監管水平
(十二)建立規範化行政執法機制。健全衛生健康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積極探索容錯糾錯和免責機制,依法保障醫療衛生行業監督執法人員權益。落實衛生健康行政執法中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標準,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三)建立“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建立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綜合監管機制。對投訴舉報多、安全隱患大、有失信行為和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的醫療衛生機構,增加抽查頻次,加大查處力度,依法向社會公開監管信息。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四)建立醫療衛生行業信用機制。將醫療衛生行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納入安陽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過“信用安陽”網站進行公示。其中涉及企業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等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統一歸集於企業名下並依法公示。健全醫療衛生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承諾制度,在行業準入、資質審核等事項中落實信用報告套用。建立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不良執業行為記分制度。落實醫療衛生行業黑名單制度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人行安陽市中心支行、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五)建立信息公開機制。明確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範圍和事項,通過多種渠道定期公開醫療衛生機構的執業資質、人員信息、服務項目、收費標準以及相關許可、檢查、考核評估和行政處罰等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六)建立風險預警和評估機制。建立醫療衛生風險分級管控機制,形成統一的醫療衛生服務質量、安全和費用風險監測評估網路。充分運用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整合抽查抽檢、定點監測、違法失信、投訴舉報等相關信息,加強風險評估和分析,提高發現問題和防範化解重大風險能力。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網信辦、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七)建立格線化管理機制。將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工作納入城鄉社區格線化服務管理,推進執法下沉,合理配置監管協管力量,建立健全信息管理、考核評價等制度,築牢衛生健康綜合監督網底。加強醫療衛生機構日常巡查、專項督查等,建立健全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體系。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八)建立綜合監管結果協同運用機制。將綜合監管結果與醫療衛生機構校驗、等級評審、醫保定點協定管理、重點專科設定、財政投入、評先評優等掛鈎,從業人員醫療衛生服務監管結果與職稱聘任、職務晉升、評先評優、績效分配等掛鈎,強化綜合監管結果統籌運用。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九)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充實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力量,推進綜合監管隊伍專業化、規範化、職業化。綜合考慮轄區服務人口、服務範圍、工作任務和經濟水平等因素,通過內部劃轉、公開招錄(聘)等方式,將具有醫學、法學等專業背景的優秀人才充實到衛生監督隊伍中,市、縣(市、區)兩級衛生監督機構中專業人員比例不低於總人數的80%。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逐步實行衛生監督執法人員職位分級管理制度。加強衛生監督隊伍作風和紀律建設,培育衛生監督文化,打造嚴格規範公正文明的衛生監督執法隊伍。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十)提升執法能力。加強衛生監督機構資源配置,完善依法履職所需的業務用房、設備購置、信息化建設以及執法經費等保障政策。開展精準化業務培訓,加強衛生監督領軍人才、青年後備人才、市級首席衛生監督員隊伍建設。持續開展技能比武、案卷評查、辦案能手評選等活動。以創建省級示範衛生監督機構為抓手,深入推進全市衛生監督機構規範化建設。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十一)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大投入力度,建立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信息系統,推進醫療廢物、放射衛生線上監督監測等信息化建設,依託“網際網路+監管”,實現對行政執法活動的即時性、過程性、系統性管理。加快實現各相關部門、各層級和醫療衛生行業內部各領域監管信息的互聯互通和統一套用,實現動態管理。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加強組織保障,確保責任落實
(二十二)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責任部門要把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作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和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手段,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監管職責,釐清責任鏈條,細化責任分工,確保工作責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十三)嚴格責任落實。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是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的主要負責部門,其他責任部門依法承擔相應監管職責。在衛生健康監督機構規範化、信息化、制度化建設中,其所需基本建設和工作經費,由同級財政根據人員編制、服務任務完成及考核等情況統籌安排,為履行監督職責提供經費保障。
(二十四)嚴肅督察問責。建立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督察機制,每2年對各縣(市、區)及市直有關部門貫徹落實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相關政策情況、突出問題及處理情況、綜合監管責任落實情況等開展一遍督察。重大問題報市政府,涉及違紀違法案件線索及時移交相關部門。
(二十五)加強宣傳引導。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微博、微信等多種媒體和宣傳渠道,大力宣傳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的重要作用,動員社會各方共同推進綜合監管制度建設。加強輿論引導,廣泛宣傳先進典型,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印發的通知
安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安陽市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辦〔2020〕3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
《安陽市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2020年1月22日
解讀
一、起草背景
綜合監管制度是五項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之一,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是維護醫療衛生秩序、促進醫療衛生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2018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指導意見》;2019年6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意見》,明確了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目標、責任、內容和路徑。省委改革辦和市委改革辦將此項工作列為2019年度全面深化改革目標任務。
二、起草過程
通過認真研究,將我市貫徹落實檔案定位為《實施方案》。市衛生健康委成立工作專班,進行專題調研和檔案起草。初稿形成後,先後3次徵求發改、市場監管、醫保等24個相關部門及部分醫療機構意見和建議,經反覆修改完善後形成本方案,於2019年12月16日通過市政府法制審核。
三、主要內容
包含4個方面,涉及21項具體任務和4項保障措施。
第一方面,構建綜合監管體系,明確監管主體和責任。包括4項任務:一是加強黨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融入醫院治理各個環節;二是強化政府主導責任,發揮政府在法治建設、行業規劃、標準制定等方面的主導作用;三是落實醫療衛生機構主體責任,健全內部管理機制;四是發揮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作用,增強公眾健康權益意識。
第二方面,完善綜合監管措施,實施全過程監管。對醫療衛生行業實行全行業、全流程監管。包括7項任務:一是最佳化醫療衛生服務要素準入,實行“一網通辦”、全流程綜合審批辦法;二是加強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監管,落實醫療質量、藥品購銷、臨床路徑管理、處方點評等制度,健全評審評價體系;三是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運行監管,發揮績效考核、審計、醫療保險等的監督作用;四是按照“四不兩直”要求,強化對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資金的監管;五是強化醫療衛生從業人員執業行為監管,加強醫德醫風考評;六是加強醫療衛生秩序監管,對醫療廣告、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涉醫違法犯罪等進行打擊和懲治;七是加強健康產業監管,提升支撐產業研發製造水平。
第三方面,創新綜合監管機制,提升監管水平。包括10項任務:一是建立規範化行政執法機制,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二是建立“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加大對重點機構的查處力度;三是建立醫療衛生行業信用機制,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四是建立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機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五是建立風險預警和評估機制,提高發現問題和防範化解重大風險能力;六是建立格線化管理機制,築牢監管網底;七是建立綜合監管結果協同運用機制,強化結果統籌運用;八是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打造嚴格規範公正文明的執法隊伍;九是以創建“省級示範衛生監督機構”為抓手,提升執法能力;十是提升信息化水平,實現各領域監管信息的互聯互通和統一套用。第四方面,加強組織保障,確保責任落實。明確了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責任落實、建立督查機制、加強宣傳引導等4項保障措施。
四、我市細化和延伸內容
《實施方案》既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檔案精神,又結合我市醫療衛生行業監管現狀和需求進行了細化和延伸,使任務措施更具操作性。
一是為推進各項任務落實,我市《實施方案》的每項任務均列出了責任單位,明確了有關單位和各縣(市、區)政府責任。
二是在加強黨的領導上,國家指導意見和省實施意見提出,要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揮公立醫院黨委領導作用。在此基礎上,我市按照《關於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精神,進一步明確了具體措施,強調從嚴落實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把黨的領導融入醫院治理各個環節。
三是在加強醫療服務監管上,我市進一步細化了藥品購銷的監管措施,提出將醫療機構藥品(耗材)納入醫保協定管理,及時糾正不按規定渠道採購等行為,落實藥品購銷誠信不良記錄製度、商業賄賂不良記錄製度和市場清退制度。
四是在加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監管上,我市進一步明確了監管的目標和方法,提出圍繞提高民眾知曉率和滿意度兩項指標,按照“四不兩直”要求,強化日常監管。
五是在加強醫療服務秩序監管上,結合我市正在探索實施的管用有效的監管辦法,提出持續開展“衛監行動”“亮劍行動”,開展市區聯動執法和縣(市、區)互查行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同時,針對民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出重點加強對網際網路站、網路平台、“兩微一端”的監管,及時清理虛假醫療信息。
六是在建立醫療衛生行業信用機制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除了國家和省明確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外,我市增加了事前監管的相關內容,提出健全醫療衛生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承諾制度,在行業準入、資質審核等事項中落實信用報告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