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

《河北省“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經河北省政府同意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
  • 發布單位:河北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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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
  《河北省“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2月17日

檔案全文

河北省“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
  為落實國家關於“十四五”時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的規劃安排,依據《河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制定本規劃,規劃期為2021-2025年。
  一、發展基礎
  (一)發展現狀。“十三五”時期,我省從強基層、補短板、優布局著手,著力構建覆蓋城鄉所有居民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有力維護了全省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現代化經濟強省、美麗河北建設提供了重要保障。
  1.資源總量持續增長。截至2020年底,全省醫療衛生機構8.69萬個,較2015年增長10.61%,其中醫院2244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8.39萬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641個。床位44.29萬張,較2015年增長29.44%,其中醫院34.86萬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7.91萬張、專業公共衛生機構1.52萬張。衛生人員67.62萬人,較2015年增長26.80%,其中醫院40.46萬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22.58萬人、專業公共衛生機構4.39萬人。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執業(助理)醫師數、註冊護士數,與2015年相比,分別從4.61張、2.25人、1.79人增長到5.94張、3.22人、2.70人。
  2.服務更加方便可及。醫聯體覆蓋所有公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1962個鄉鎮衛生院與48796個村衛生室全部實現鄉村一體化管理和“十統一”,村衛生室和村醫“空白點”全部消除,居民就醫更加便捷有序。京津冀醫療衛生協同發展持續深化,全省400多家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與京津深入開展醫療合作。
  3.中醫藥發展取得長足進步。“十三五”末,全省建成國醫堂1928個,96%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98%的鄉鎮衛生院、94%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71%的村衛生室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民眾獲得中醫藥服務越來越便捷。創建國家區域中醫(專科)診療中心3個、國家和省級重點中醫專科148個、國家級中醫藥重點研究室3個,中醫藥創新能力不斷提升。建成國醫大師工作室2個、全國名中醫工作室3個、國家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34個,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薪火傳承。
  4.民眾健康水平持續改善。覆蓋全體城鄉居民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容不斷豐富,從12項拓展到31項,人均補助從40元提高到74元。全省138.4萬因病致貧返貧人口成功擺脫貧困,實現貧困人口“有地方看病、有人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目標。人均預期壽命提高到77.75歲,孕產婦死亡率、嬰兒死亡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降低到10.72/10萬、4.03‰、5.41‰,主要健康指標均達到預期目標。
  我省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雖然取得了一定進展,但與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要求和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高品質、多樣化健康需求相比,還存在弱項。醫療衛生資源結構與布局不盡合理。每百萬人口三級醫院數低於全國平均水平,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註冊護士數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基層能力相對薄弱與資源閒置依然並存,公共衛生體系存在短板。覆蓋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務不完善。“一老一小”等重點人群醫療衛生服務供給不足,婦女兒童健康服務、康復護理、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服務等領域供需矛盾突出。機構間銜接協作不緊密。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之間協作機制尚不健全,人員、技術、設備、數據和信息聯通共享水平不高,醫防融合不充分,中西醫互補協作格局尚未形成。
  (二)面臨形勢。
  隨著人民民眾高品質健康服務需求大幅增長,人口老齡化程度進一步加深和疾病譜變化,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保障全民健康的任務尤為艱巨和緊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進入常態化,鼠疫、炭疽等傳統烈性傳染病威脅仍然存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有發生。我省擔負著拱衛首都安全的“護城河”職責,必須築牢底線思維,加快構建強大公共衛生體系,全面提高防控和救治能力。
  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戰略雙輪驅動,要求按照人口分布新變化調整最佳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京津冀協同發展縱深推進,京津冀區域間醫療衛生政策協同不斷加強,要求我省堅持承接疏解與最佳化布局並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迅速發展,為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布局進一步加速提供了有力支撐。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貫徹省第十次黨代會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以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為引領,將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戰略地位,以提高衛生健康供給質量和服務水平為核心,以體制機制改革和科技創新為動力,加快構建強大公共衛生體系,全面建設優質高效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補齊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短板,推動發展方式從以治病為中心轉變為以健康為中心、服務體系從規模數量增長轉變為質量效益提升、機構之間從“自主發展”轉變為“整合協作”,推動城鄉居民享有便捷可及、系統連續的健康服務,構築起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有力屏障。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規劃,分級管理。強化屬地化管理,統籌城鄉、區域醫療衛生資源,遵循省、市級及縣域配置梯次,分級制定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標準,實現服務體系綜合績效整體提高。
  2.堅持需求導向,平急結合。合理確定醫療衛生機構的數量、規模、布局,提升資源配置效率;立足平時需求和保障重大疫情防控需要,提高平急結合和快速轉換能力,維護公共衛生安全。
  3.堅持關口前移,重心下沉。突出預防為主,在資源配置和投入上加大向公共衛生傾斜力度,建立醫防協同長效機制;以基層為重點,密切上下聯動,著力提高基層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4.堅持提質擴能,公平可及。加快優質資源擴容與均衡布局,推動優質醫療衛生資源下沉,主動承接北京及全國優質醫療資源,積極引進名科、名醫和國醫大師,提高供給質量和服務水平,促進健康公平。
  5.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堅持基本醫療衛生事業的公益性,強化政府對衛生健康的組織領導等責任,加大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力度;發揮市場機製作用,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依法舉辦醫療衛生機構,滿足民眾多層次、多元化需求。
  6.堅持改革創新,系統整合。持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注重醫療衛生資源配置與財政、醫保、人力資源等政策的系統集成,發揮人才、科技和信息化的引領支撐作用,建立以健康為中心的激勵相容機制。
  (三)發展目標。到2025年,基本形成與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區域功能定位相匹配,城鄉統籌、功能互補、連續協同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能力顯著提升,公立醫院進一步實現高質量發展,區域性醫療中心服務水平明顯提升,基層普遍具備首診分診和健康守門人能力,特色鮮明的中醫藥服務體系初步建立,以“一老一小”為重點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能力明顯增強。醫療衛生資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標與全國平均水平總體持平,京津冀醫療衛生協同發展邁上更高層次,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水平明顯提高,人民民眾健康水平和滿意度持續提升。
“十四五”時期全省醫療衛生資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標
主要指標
  三、總體布局與資源配置
  醫療衛生資源主要包括機構、床位、人力、設備、技術、信息與數據等。最佳化全省醫療衛生資源布局,縣級及基層醫療衛生資源按照常住人口規模和服務半徑合理布局;省級和市級分區域統籌規劃、均衡布局,提高跨區域服務和保障能力。全力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與京津探索跨區域統籌設定醫療衛生機構,推動資源最佳化調整和共享利用。
  (一)機構。全省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以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等為主體,以失能(含失智)老年人、嬰幼兒等特殊人群健康照護設施等新型服務機構為補充,面向全人群,提供疾病預防、治療、康復、健康促進等生命全周期、健康全過程服務。
  1.醫院。分為公立醫院和非公立醫院。
  公立醫院。分為政府辦醫院(按舉辦層級分為省辦及以上醫院、市辦醫院、縣辦醫院)和其他公立醫院。
  省辦及以上醫院。依據省域常住人口,每1000萬人口規劃設定1至2個省辦綜合性醫院。省級區域設定不少於2個省辦中醫類醫院(含中醫、中西醫結合,下同)。規劃設定兒童、婦產、腫瘤、精神、口腔、傳染病、職業病、康復等省辦專科醫院(含中醫類專科醫院)。在石家莊市設定省辦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專科醫院、康復醫院、婦幼保健院、綜合門診部等醫療機構,在承德、張家口、秦皇島、唐山、保定、滄州、邢台、邯鄲和定州等地合理設定省辦綜合醫院、中醫類醫院、專科醫院、康復醫院等醫療機構。
  省辦醫院主要向省級區域內提供急危重症、疑難病症診療和專科醫療服務,接受下級醫院轉診,並承擔醫學教育、人才培養、醫學科研以及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衛生服務、突發事件的醫療處置和緊急救援、醫療支援等任務。
  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在雄安新區等區域設定由國家部門舉辦的醫療機構,打造醫學中心和區域醫療中心,輻射和帶動全省、京津冀區域乃至華北地區的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升,滿足人民民眾衛生健康需求,緩解首都醫療服務和城市運行管理壓力。根據國家安排部署統籌預留發展空間。
  市辦醫院。設區的市依據常住人口,每100萬至200萬人口設定1至2個市辦三級綜合醫院(含中醫類醫院)。各設區的市規劃設定兒童、精神、康復、傳染病等市辦專科醫院(含中醫類專科醫院)。市辦醫院主要向設區的市區域內居民提供綜合性或專科醫療服務,接受下級醫院轉診,並承擔人才培養和一定的科研任務以及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衛生服務、突發事件的醫療處置和緊急救援、醫療支援等任務。
  縣辦醫院。在縣級區域原則上設定1個縣辦綜合醫院和1個縣辦中醫類醫院。常住人口超過100萬的可適當增加縣辦醫院數量。縣辦醫院是政府向縣級區域內居民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重要載體,主要承擔縣級區域內居民的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康復醫療,急危重症搶救與疑難病轉診,培訓和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以及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衛生服務、突發事件的醫療處置和緊急救援、醫療支援等任務。
  非公立醫院。非公立醫院是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可提供基本醫療服務,與公立醫院形成有序競爭,可提供高端服務,滿足非基本醫療需求,可提供康復、老年護理等緊缺醫療服務,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多元化醫療服務需求,對公立醫院形成補充。優先支持社會力量在醫療資源薄弱區域,以及眼科、骨科、口腔、婦產、兒科、腫瘤、精神、醫療美容等專科和中醫、檢驗等領域,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
  2.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點)、村衛生室、診所、門診部等。
  鄉鎮衛生院。鄉鎮衛生院分為中心衛生院和一般鄉鎮衛生院,每個鄉鎮設定1所標準化建設的政府辦衛生院。鄉鎮衛生院負責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以及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護理、康復治療、康復訓練等綜合服務,並受縣級衛生健康部門的委託,承擔轄區範圍內的公共衛生管理工作,負責對村衛生室的綜合管理、技術指導和鄉村醫生培訓等。鄉鎮衛生院對集體產權村衛生室實行“鄉村一體化”管理。中心衛生院除具備一般鄉鎮衛生院功能外,還應開展普通常見手術等,著重強化醫療服務能力並承擔周邊區域一般鄉鎮衛生院的技術指導。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個街道辦事處範圍或3萬至10萬居民規劃設定1所政府或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以及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護理、康復治療、康復訓練等綜合服務,並受縣級衛生健康部門的委託,承擔轄區內的公共衛生管理工作,負責對社區衛生服務站(點)的綜合管理、技術指導等。
  社區衛生服務站(點)。人口不足3萬的街道辦事處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難以覆蓋的社區可適當設定社區衛生服務站。按照人口在居住小區(格線)合理設定社區衛生服務點。社區衛生服務站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統一管理和指導下,承擔居委會範圍內人群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普通常見病、多發病的初級診治、康復等工作。社區衛生服務點在社區衛生服務站的指導下,履行疫情防控哨點職責,開展居住小區(格線)健康綜合服務工作。
  村衛生室。每個行政村設定1個衛生室(鄉鎮衛生院所在地可不設定)。村衛生室在鄉鎮衛生院的統一管理和指導下,承擔行政村範圍內人群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普通常見病、多發病的初級診治、康復,傳染病報告監測等工作。
  診所和門診部。診所設定不受規劃布局限制,實行備案制管理。門診部及其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定實行準入管理。
  3.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原則上為政府主辦,主要包括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婦幼保健機構、急救中心(站)、血站、專科疾病防治機構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主要提供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職業病、地方病等疾病預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院前急救、采供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食品營養、出生缺陷防治等公共衛生服務。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深化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科學設定省、市、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合理界定功能職責。
  婦幼保健機構。省、市、縣三級各設定1個政府舉辦、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機構。婦幼保健機構是具有公共衛生性質、防治結合的公益性事業單位,負責為婦女、兒童提供預防保健和基本醫療及康復服務,並承擔轄區內婦幼健康服務業務管理和技術支持工作。婦幼保健機構除承擔保健、醫療工作任務外,還應當協助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開展區域業務規劃、科研培訓、技術推廣及對下級機構的指導、檢查和評價等工作。婦幼保健機構應當與轄區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穩定的業務指導和雙向轉診關係,與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和相關科研教學機構建立技術協作機制。
  急救中心(站)。政府辦急救中心(站)按照市區服務半徑不超過5公里,農村地區服務半徑10至20公里合理布局。設區的市應設定急救中心,人口較多的主城區可視具體情況在急救中心下設立若干急救分站,距主城區較遠的市轄區應設定急救站或急救站點。有條件的縣(市)應設定獨立急救站,條件尚不完備的縣(市)依託區域內綜合水平較高的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設定縣級急救站。急救中心(站)負責指揮、調度本行政區域內急救資源,開展傷病員的現場急救、轉運和重症病人途中監護。有條件的地區要積極開展航空醫療救護。
  血站。主要包括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含分站)等,是負責採集、提供臨床用血的公益性衛生機構。在石家莊市設定省級血液中心1個,在其他設區的市各設定1個相應規模的中心血站。各縣(市、區)至少分別設定1個固定採血點。血液中心主要承擔在規定範圍內無償獻血者招募、血液採集與製備、臨床用血供應,以及醫療用血業務指導和全省血站的質量控制與評價、業務培訓與技術指導、血液集中化檢測等職責。中心血站承擔規定範圍內無償獻血者招募、血液採集與製備、臨床用血供應,以及醫療用血業務指導和血液儲存質量控制與評價等職責。
  專科疾病防治機構。主要包括結核病、鼠疫、麻風病、精神病與心理障、職業病等專科疾病防治機構。各市、縣可根據需要設定專科疾病防治機構,在石家莊、張家口、保定等地設定結核病、職業病、鼠疫防治、精神衛生、皮膚病防治等專科疾病防治機構。專科疾病防治機構負責協助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制定專病防治規劃、建立專病防治協作網路、擬訂專病防治標準規範、推廣專病防治適宜技術和管理模式等。
  4.其他機構。主要包括獨立設定機構和接續性服務機構。
  鼓勵設定獨立的區域醫學檢驗中心、病理診斷中心、醫學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醫療消毒供應中心、健康體檢中心等機構,與區域內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協作關係,實現區域資源共享。
  鼓勵發展康復中心、護理院(中心、站)、安寧療護中心等接續性服務機構,為疾病慢性期、恢復期患者以及老年患者等提供老年護理、康復、安寧療護服務等,以康復醫療、中醫藥服務、醫養結合等為特色,每個縣(市、區)至少有一所康復中心。規範發展多種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為家庭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樣化、多層次的嬰幼兒照護服務。
  (二)床位。適度合理增加醫療衛生機構床位總量,最佳化床位結構,滿足城鄉居民基本醫療需求。盤活床位存量,提升使用效率,實行分類管理,提高床位使用質量。
  1.床位規模。擴大省、市、縣三級公立醫院床位總體規模,適度調整高水平高質量公立醫院的床位配置,引導優質醫療資源在資源相對薄弱區域設定院區;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配置標準,結合基層床位使用率合理確定床位數量和結構,提高康復、護理床位占比,鼓勵開展家庭病床服務。
  到2025年,全省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7.50張;其中,醫院床位數6.30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1.20張。醫院床位中,公立醫院4.80張(省辦及以上醫院0.74張,市辦醫院1.30張,縣辦醫院2.56張,其他公立醫院0.20張),非公立醫院1.50張。公立中醫類醫院床位數按照每千人口0.85張配置。
  在床位規模總體增加的前提下,結合床位使用率、平均住院日、床醫比、床護比、床人比(衛生人員)等指標,合理確定各地床位總量。綜合考慮各地資源差異、人口密度、人均GDP、床位使用率和區域均衡性,分類制定各地床位配置標準。適應我省區域功能布局,適當提高石家莊、唐山、保定和邯鄲等4個京津冀區域中心城市床位配置水平。
  2.床位結構。按照15%的公立醫院床位比例設定公立專科醫院。適度控制治療床位增長,增量床位優先向傳染病、重症、兒科、康復、精神、老年病等短缺領域傾斜。其中,傳染病救治床位,各設區的市按照不低於160張床配置,以200萬人口為基數,每增加50萬人口增設30張床位。根據醫療機構類別和床位使用功能,實行床位分類管理制度,推動床位資源急慢分開。
  3.床位使用質量。鼓勵醫療機構成立住院服務中心,打破以科室為單位的資源管理方式,對全院床位實行統籌調配。醫療機構開放床位數與規劃編制床位數應當基本保持一致,開放床位數超過規劃編制床位數的要區分情況逐步調整規範,公立綜合醫院床位使用率低於75%、平均住院日高於9天,不再增加床位。推動三級醫院更加突出急危重症、疑難病症診療,逐步壓縮一、二類手術比例。將預約診療、日間手術等服務常態化、制度化,提高預約轉診比例和日間手術占擇期手術的比例,提高床單元使用效率,控制綜合醫院平均住院日,二級和三級醫院不高於8天。
  (三)人力。適應疾病譜變化和提高醫療服務質量,適當提高醫師配置標準,大幅度提高護士配置水平,合理提高專業公共衛生人員和基層人員配置標準,增加短缺人才供給。
  到2025年,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註冊護士數分別達到3.50人、3.80人,每千人口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達到0.62人。加強兒科醫師、麻醉醫師、助產士等緊缺醫技人員培養,大力加強藥師隊伍建設,每千人口藥師(士)數達到0.54人。每10萬人口精神科醫師數達到4.00人,每10萬人口精神科註冊護士數不低於8.68人。每10萬人口康復醫師數達到8.00人,康復治療師達到12.00人。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至少配備1名公共衛生醫師。
  適應社區基層首診和家庭醫生守門人要求,到2025年,每萬人口全科醫生數達到3.93名,按照每千人口不少於1名的標準配置鄉村醫生或鄉村執業(助理)醫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至少應配備1名公共衛生醫師。
  加強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隊伍建設,合理提高公共衛生人員配置標準並落實到位。到2025年,每千人口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數達到0.83人。每萬人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數達到1.75人,專業技術人員比例不得低於85%,衛生技術人員比例不得低於70%。婦幼保健機構按每萬人口1名保健人員的比例配備,按照設定床位數以1∶1.70確定臨床人員。急救中心(站)、血站、專科疾病防治機構等參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專業技術人員。
  (四)設備。
  1.醫用設備配置。依據國家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以全省域為單位,堅持總量控制、放管結合、嚴格準入、安全有效原則,採取梯度配置政策,統籌規劃大型醫用設備配置數量和布局,逐步提高國產醫用設備配置比重。公立醫療機構配備大型醫用設備以政府投入為主。提高基層醫學影像服務能力,推動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檢查、上級醫院診斷”的服務模式;支持發展專業的醫學檢驗機構和影像機構,鼓勵建立區域醫學影像中心和檢驗中心,逐步建立大型設備共用、共享機制,提高設備使用效能。
  2.公共衛生防控救治設備配置。根據保障公共衛生安全需要,參照國家有關標準,配置和更新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實驗室檢測、大型救治、衛生應急和信息化等設施設備;加強承擔傳染病救治和緊急醫學救援任務的醫療機構體外膜肺(ECMO)、移動CT、聚合酶鏈式反應儀(PCR)、移動手術室、呼吸機、監護儀、負壓救護車、負壓擔架等設備配置。
  (五)技術。
  1.醫療技術。健全醫療技術臨床套用備案管理制度,對醫療技術臨床套用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圍繞民眾醫療服務需求和嚴重危害人民民眾健康的重大、疑難疾病,拓展診療方法,提升醫療技術能力和診療效果,形成技術優勢。在保障患者安全的基礎上,鼓勵開展具備專科特色和核心競爭力的前沿技術項目,大力扶持包括內鏡和介入等微創診療技術發展,逐步實現內鏡和介入診療技術縣域全覆蓋。鼓勵開展多組學、3D生物學技術、幹細胞與再生醫學、新型疫苗、生物治療等醫學前沿技術的研究,支持新興領域技術研發率先在我省進行試點探索。加強臨床診療技術創新、套用研究和成果轉化推廣。
  2.臨床重點專科。根據我省居民疾病譜、民眾看病和患者異地就醫情況,統籌考慮專科建設基礎和衛生健康工作發展趨勢,按照“國家級臨床重點專科往前帶、省級臨床重點專科均衡建、市縣級臨床重點專科有序跟”的臨床專科能力建設新模式,分級分類開展國家、省、市、縣四級臨床重點專科建設。
  國家級臨床重點專科建設。以省衛生健康委委屬(管)醫院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所在醫院為基礎,以市辦三級醫院為補充,優先考慮致死率、致殘率高的重大疾病相關核心專科和我省跨省異地就醫突出或我省就醫需求較高的短缺專科,每年按要求等額向國家衛生健康委推薦。適度向非省會城市傾斜,省會城市項目占比不超過60%。
  省級臨床重點專科建設。支持省衛生健康委委屬(管)醫院和市辦三級醫院以嚴重危害民眾健康的重大疾病為主線,以提高醫療技術服務能力為重點,從專科規模、醫療技術、診療模式、管理方法等不同角度,加強普惠性專科建設。
  市級臨床重點專科建設。以非駐石省衛生健康委委屬(管)醫院、市辦醫院和縣辦醫院為基礎,重點圍繞腫瘤科、心內科、胸外科等基礎專科加強建設,提升服務能力和醫療質量安全水平,形成覆蓋居民常見病、多發病、傳染病的專科服務體系。原則上,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每年按照70萬人口匹配1個市級專科建設項目;不足70萬人口的,每年至少匹配1個。
  縣級臨床重點專科建設。以縣辦醫院為基礎,綜合考量縣域患者外轉等因素,聚焦本地多發病和常見病防治工作,重點加強神經、心血管、呼吸等專科防治能力,推廣新技術和診療新模式,滿足縣域居民基本醫療服務需求。原則上,各縣(市、主城外市轄區)每年至少保障1個項目。
  3.醫學重點學科。著眼衛生健康發展建設需求,立足自身學科特色和學科優勢,堅持醫教研三位一體,遴選一批省級醫學重點學科進行重點建設。經過1至2個周期的建設(以五年為一個周期),爭取在重點領域和關鍵技術實現突破。圍繞骨科專業、心血管內科專業、腫瘤學等學科,打造一批代表我省特色優勢、國內領先、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的醫學領先學科;以呼吸內科專業、消化內科專業、內分泌專業等為重點,建設一批解決重大疾病診療問題、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的學科;以全科醫學、老年醫學、康復醫學、流行病學等為重點,扶植培育一批符合發展方向、有發展潛力的學科,達到國內或省內領先水平。
專欄1 臨床重點專科和醫學重點學科建設工程
  1.國家級臨床重點專科。支持35個國家級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在提高重大疾病診療效果、降低診療成本、提升診療效率、打破技術壟斷等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
  2.省級臨床重點專科。支持不少於300個省級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在惡性腫瘤、心腦血管疾病、代謝性疾病等影響人民民眾健康的重大疾病診療領域和關鍵技術領域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3.市級臨床重點專科。支持不少於500個市級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形成格線化臨床專科服務體系,市域內常見疾病的診療能力得到大幅提升,民眾域外就醫明顯降低。
  4.縣級臨床重點專科。支持不少於600個縣級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提升專科醫療服務能力,做好縣域居民健康“守門人”。
  5.醫學重點學科。以死亡率和省域外轉診率高的疾病為重點,分領先、先進、培育3個層次建設一定數量的“河北省醫學重點學科”,力爭建成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學科1至2個、國內領先水平的學科10個、國內先進水平的學科不少於30個。經過兩個周期的建設,30個學科實力達到省內領先水平。
  (六)信息與數據。
  1.健康信息資料庫。加快全省衛生健康數位化進程,建設河北省衛生健康數字中心,完善全員人口、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衛生資源等資料庫,並與疾病預防、婦幼健康、健康體檢等資料庫信息共享,構建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信息資料庫。加強健康數據管理與套用,推動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線上查詢和規範使用。發揮電子健康檔案信息樞紐作用,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慢病服務為抓手,實現重點人群、重點疾病、主要健康影響因素的綜合防控與長效管理數位化。
  2.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按照信息化建設功能指引、建設標準與規範,推進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二級以上醫院要落實《全國醫院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範》,其中,三級甲等綜合醫院實現率達到90%,三級乙等綜合醫院實現率達到80%,二級綜合醫院實現率達到70%;落實《全國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範》要求,實現二級以上醫院的90項指標;各級各類專科醫院可根據業務情況酌情調整。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標準化建設,為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傳染病防控等業務信息化提供支撐。實施縣域醫療遠程診室項目。
  3.公共衛生信息化。實施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範,整合各類傳染病監測系統,搭建覆蓋公共衛生機構、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發熱篩查哨點等傳染病監測平台,建立健全突發傳染病疫情預測預警信息系統,強化公共衛生信息化套用功能。積極運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物聯網、雲計算等數位技術,在疫情監測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資源調配等方面更好發揮支撐作用。
  4.新興信息技術。鼓勵大數據、人工智慧、“網際網路+”、雲計算、5G、區塊鏈等新興信息技術套用,豐富新興信息技術在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套用場景。推進網際網路醫院建設,堅持電子病歷、智慧服務、智慧管理“三位一體”,提升醫院信息化水平。大力發展遠程醫療,實現遠程醫療服務覆蓋全省所有醫聯體和縣級公立醫院。拓展“網際網路+醫療健康”套用,推進健康監測、智慧型輔助診療等套用場景建設,繼續推廣電子健康碼。
專欄2 健康信息化工程
  1.健康信息資料庫建設。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向省政務雲遷移,最佳化提昇平台性能。整合業務套用系統,動態更新健康信息資源目錄。
  2.健康信息互聯共享建設。推動醫療衛生機構內信息共享。建設跨機構電子病歷調閱共享、醫療公衛信息共享資料庫。
  3.疫情防控信息化建設。建設疫情防控信息化管理平台,開發傳染病多點觸發監測預警系統,促進電子健康碼、醫保碼系統融合。
  4.“網際網路+醫療健康”項目。建設一批網際網路醫院。繼續推廣電子健康碼。擴大遠程醫療網路覆蓋範圍,實施縣域醫療機構遠程診室建設項目。
  四、構建強大公共衛生體系
  加快理順體制機制,完善基礎設施,提升專業能力,改革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立分級分層分流的傳染病救治機制,提升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能力,全面提高早期監測預警、快速檢測、應急處置能力,織牢全省公共衛生防護網。
  (一)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以省、市、縣三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各類專科疾病防治機構為骨幹、醫療機構為依託、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網底組成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重大疾病監測預警、風險評估研判、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檢驗檢測、應急處置、綜合干預等任務,是重大疾病防控的第一道防線。
  加快推進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礎設施達標建設,與區域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互聯互通,滿足新形勢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和重大疾病防控需要。按照“填平補齊”原則,補齊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礎設施和實驗室設備配置缺口。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改善業務用房、病原微生物資源保藏平台、重大疫情確證實驗室、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重點實驗室、劇毒化學品和易製毒易制爆化學品庫及其檢測實驗室、人才培訓基地等設施條件。市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重點提升實驗室檢驗檢測能力,加強實驗室儀器設備升級和生物安全防護能力建設。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重點提升疫情發現和現場處置能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完善設備配置,滿足現場檢驗檢測、流行病學調查、應急處置等需要。
  合理布局全省實驗室檢測網路,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生物安全三級(P3)實驗室,市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至少1個生物安全二級(P2)實驗室。省、市、縣三級配備移動檢測車。
  (二)完善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
  1.提升全域監測和智慧型預警能力。完善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系統,建立覆蓋全人群、區域協同、醫防協同、聯防聯控、智慧化的綜合監測系統和傳染病多點觸發預警回響機制。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與醫療機構監測協同,充分發揮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哨點”作用,依法依規落實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疫情信息報告責任,健全網路直報、醫療機構報告、醫務人員直接報告、科研發現報告、民眾個人報告、輿情監測等多渠道信息綜合監測體系,構建全域監控和全程追蹤的傳染病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預警體系。
  2.提升應急回響和快速處置能力。建設省級公共衛生應急指揮中心,統一調度指揮全省公共衛生應急處置工作。強化全省部門間、區域間和省際間特別是京津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聯防聯控,建立重大風險研判、評估、決策、防控協同機制,提升區域協同應急處置能力。進一步健全各級衛生應急預案體系,包括部門預案、處置方案和流程,強化相互銜接,確保高效運行。建立全社會定期演練機制,提高規範化處置能力。
  (三)健全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救治網路。
  1.健全傳染病醫療救治體系。完善省、市、縣、鄉四級傳染病醫療救治網路,加強傳染病醫院和傳染病專科防治機構建設,提升傳染病綜合救治能力和對新發再發傳染病的診斷處置能力。
  設區的市推進傳染病醫院或相對獨立的綜合性醫院傳染病(院)區、兒童傳染病病區建設。縣級依託一所實力較強的綜合醫院,推進相對獨立的感染性疾病科建設,在疫情發生時,按照30萬人口以下的縣不低於20張、30萬至50萬人口的縣不低於50張、50萬至100萬人口的縣不低於80張、100萬以上人口的縣不低於100張的標準迅速開放傳染病病床。所有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含中醫醫院)和所有兒童、傳染病專科醫院建設發熱門診和感染性疾病科。
  2.建設省級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針對呼吸系統等重大傳染病,推進省級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項目建設,配置呼吸機、體外膜肺(ECMO)、移動CT、傳染病隔離轉移裝置等必要醫療設備,加強負壓病房、可轉換重症監護病區、可轉換院(病)區等建設。省級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擔全省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應急物資集中儲備任務,在重大疫情發生時快速反應,有效提升危重症患者治癒率、降低病亡率;同時,作為全省疑難危重傳染病診治中心、技術指導中心,組建高水平救治專業技術隊伍(含中醫),做好物資儲備,具備應對重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需的救治能力。
  3.完善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網路。加強緊急醫學救援機構和緊急救援隊伍建設,構建省、市、縣三級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網路。推進國家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建設,代表國家承擔緊急醫學救援管理與技術類的專業教育、人才培養等工作以及重特大突發事件的專業救援任務;分區域依託綜合實力較強的三級綜合醫院設定省級緊急醫學救援中心,依託綜合實力較強的三級醫院組建省級緊急醫學救援隊伍,承擔突發事件的緊急醫學救援處置、轉運和接收救治等任務;設區的市和縣級依託醫療機構、院前醫療急救機構建設緊急醫學救援站和救援點,組建市級衛生應急快速反應小分隊和縣域基層綜合應急分隊,承擔本區域突發事件的現場傷病員醫學救援處置、轉運和接收救治等任務。
  五、建設優質高效的醫療服務體系
專欄3 構建強大公共衛生體系工程
  1.現代化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工程:強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標準化建設,按照“保急需、保必需”和“填平補齊”的原則,支持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礎設施建設和實驗室設備配置。支持省級生物安全三級實驗室和市級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建設。
  2.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能力提升工程:依託河北醫科大學第二醫院、河北省胸科醫院、河北大學附屬醫院建設省級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支持河北醫科大學第三醫院爭創國家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加強醫療機構實驗室檢測能力建設。
  建設以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為引領,省級區域醫療中心為輻射帶動,省、市、縣三級醫院為骨幹,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的高質量醫療服務體系。布局省級區域醫療中心,推動省辦醫院擴容,支持市辦醫院建設,提升縣域綜合醫療服務能力,引導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基層。以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為目標,深化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加快建立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運行新機制,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
  (一)推進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依託國家高水平醫院在石家莊、張家口、秦皇島等地國家級區域醫療中心建設試點項目,支持具備條件的設區的市與北京等地高水平醫院合作建設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強化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引領作用。通過建設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在我省建成一批高水平臨床診療中心、高層次人才培養基地和高水準科研創新與轉化平台,培育一批品牌優勢明顯、跨區域提供高水平服務的醫療集團,打造一批以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為依託的“網際網路+醫療健康”協作平台,帶動我省整體醫療水平快速提升,重點病種治療水平與京津等地差距大幅縮小,危急重症、疑難病症基本在省內得到解決。
  (二)推進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在省會城市以外的冀西北、冀東北、冀中、冀南等區域建設省級區域醫療中心,打造具有較強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的優質醫療服務、醫學科研和人才培養省級高地,推動重點病種診療水平與省會城市明顯縮小,省域內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向民眾身邊延伸。
  (三)推進省辦醫院建設。立足功能定位,支持省辦醫院不斷加強急危重症救治、疑難病症診療、專科醫療服務、人才培養和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等能力建設,提升省辦醫院醫療服務水平。支持實施一批婦產、兒科、精神、腫瘤等省級醫院建設項目,在嚴格控制醫院單體規模基礎上,按照“一院多區”發展模式,推動省級醫療資源向城市中心區以外擴容。支持省辦醫院牽頭組建專科聯盟。
  (四)推進市辦醫院建設。統籌市、縣兩級衛生資源、人口規模和服務半徑,依託城市醫院和實力較強的縣級公立醫院設定若干市級區域醫療中心。在嚴格控制醫院單體規模基礎上,按照“一院多區”發展模式,推動市辦醫院向城市中心區以外擴容。優先發展精神、兒童、康復等專科醫院。按照格線化布局管理,由綜合實力強的市辦醫院牽頭,區辦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護理院、專業康復機構、安寧療護機構等參加,構建城市醫療集團,通暢雙向轉診服務,形成以市帶區、區社一體、多元化的發展模式。
  (五)推進縣辦醫院建設。實施縣辦醫院提標擴能工程和三級醫院對口幫扶工程,加強專科能力、人才隊伍建設,改善設施設備條件,補齊縣級醫院醫療服務和管理能力短板,推動各縣(市、主城外市轄區)至少有1所縣辦公立醫院達到二級甲等水平。實施“強縣工程”縣醫院能力建設項目,支持一批縣辦醫院達到三級醫院硬體設施和服務能力。強化縣辦醫院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龍頭帶動作用,推動全科醫生、適宜技術、醫學裝備等醫療資源下沉,最佳化縣域預防、治療、康復、健康促進等一體化服務供給。
  (六)推進京津冀醫療協同發展。全力支持雄安新區建設,推動在京醫院非首都功能疏解項目落地落實,攜手京津開展對口幫扶雄安新區醫療衛生工作,提升雄安新區醫療衛生和公共衛生服務水平。推進廊坊北三縣和北京市通州區一體化高質量發展,協同推進廊坊北三縣醫養結合機構服務能力提升。推進京津冀重點醫療衛生項目合作,持續推動張家口、唐山、承德、廊坊、保定等地與京津醫療機構開展合作,提升區域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完善京津冀三地醫療衛生政策協同,繼續推動京津冀醫療機構臨床檢驗結果互認和醫學影像檢查資料共享。
  六、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專欄4 高質量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工程
  1.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工程。推進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崇禮院區二期、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河北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秦皇島醫院等項目建設。
  2.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工程。推進華北理工大學附屬醫院、河北北方學院第一附屬醫院洋河院區、河北大學附屬醫院、河北工程大學附屬醫院復興院區4個項目建設。支持河北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建設省級腫瘤區域醫療中心。
  3.省辦醫院擴容工程。支持河北省人民醫院龍泉院區、河北醫科大學第二醫院正定院區、河北醫科大學第四醫院東院區等項目建設。支持河北省康復醫院建設。
  4.市辦醫院擴容工程。支持一批市級綜合醫院、婦女兒童專科醫院項目建設。支持石家莊市人民醫院建設省級重症肌無力醫院。
  5.縣辦醫院提標擴能工程。人口規模50萬以上的縣(市、主城區外市轄區),力爭有1所縣辦公立醫院達到三級醫院硬體設施和服務能力。
  建立健全基層運行機制體制,鞏固完善鄉村一體化“十統一”管理,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最佳化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功能,補齊基層醫療衛生短板,築牢基層常態化疫情防控網底。
  (一)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功能提升與建設最佳化,不斷拓展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功能,加強醫護人員和其他衛生技術人員配置,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水平和能力。
  1.加強鄉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到2025年,全省所有鄉鎮衛生院達到標準化建設要求,推動部分服務人口多、規模大、服務能力強的中心衛生院達到推薦標準,並逐步打造成縣域醫療次中心。重點加強全科醫療科、內科、外科、婦產科、中醫科、康復科建設,鼓勵有條件的機構設立眼科、耳鼻喉科等科室。拓展鄉鎮衛生院服務項目,至少能夠識別和初步診治50種常見病、多發病。
  2.加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到2025年,全省所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達到標準化建設要求。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規範科室設定,提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水平以及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護理、康復治療、康復訓練等綜合服務能力;提升對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衛生服務點的綜合管理、技術指導能力。
  3.加強社區醫院建設。支持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創建社區醫院;加強住院病房、信息化等基礎設施建設,支持設備提檔升級,健全臨床、公共衛生、醫技等科室設定,提升“全專結合”“醫防融合”綜合服務能力,有效解決區域內居民住院需求。
  4.加強社區衛生服務站(點)建設。到2025年,全省所有社區衛生服務站達到標準化建設要求。居住人口大於2000人(含2000人)、小於1萬人的居住小區(格線)設定1個社區衛生服務點,居住人口小於2000人的居住小區(格線)配備1名專(兼)職衛生管理員。加強社區衛生服務站人才隊伍建設,規範科室設定,提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水平以及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護理、康復治療、康復訓練等綜合服務能力。選優配強社區衛生服務點醫務人員,開展健康服務綜合管理。
  5.加強村衛生室建設。加強村衛生室標準化和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全省所有村衛生室基本達到標準化建設要求;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60歲以上鄉村醫生占比下降5%。全面推行鄉村一體化管理,實現村衛生室的人員、財務、藥械、業務準入、退出、績效考核統一由鄉鎮衛生院管理,構建“以鄉帶村、以村促鄉、鄉村一體”共同發展格局,提升村衛生室醫療服務能力。
  (二)提升基層常態化疫情防控能力。充分發揮基層疫情防控預警“哨點”作用,提升疫情早期發現、報告和應對處置能力,夯實“村報告、鄉採樣、縣檢測”工作基礎。在所有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規範設定發熱篩查門診或發熱診室,在所有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規範設定臨時留觀室(點),強化預檢分診與發熱患者的篩查管理,提升及時發現、依法報告和處置傳染病能力。
  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控規範化水平。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傳染病防控、預防接種等知識技能培訓制度,強化基層衛生人員知識儲備和培訓演練,提升先期處置能力。強化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疾病預防職責,紮實開展排查、健康、應急等指導工作,嚴格登記報告、臨時隔離、轉送就診等環節,加強宣傳指導、居家觀察管理、跟蹤隨訪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專欄5 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升工程
  1.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到2025年,全省所有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村衛生室達到標準化建設要求。
  2.縣域醫療次中心建設。支持基礎好、服務能力強的中心衛生院逐步達到二級醫院服務能力,成為縣域醫療次中心。
  3.社區醫院建設。支持“建築面積≥3000平米,開放床位≥30張,床位使用率≥75%”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創建社區醫院;加強社區醫院特色科室建設。
  4.基層疫情防控能力建設。支持鄉鎮衛生院配備負壓救護車,在所有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規範設定發熱篩查門診或發熱診室,在所有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規範設定臨時留觀室(點)。
  七、打造特色鮮明的中醫藥服務體系
  健全以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區域中醫診療中心為龍頭,各級各類中醫類醫院和其他醫療機構中醫科室為骨幹,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融預防、保健、疾病治療和康復為一體的中醫藥服務體系。
  (一)推進中醫醫療機構建設。省、市、縣三級至少各辦好1所公立中醫類醫院。積極爭取中醫方向的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落戶我省,建設一批省級區域中醫(專科)診療中心。力爭省級中醫醫院整體實力進入全國前列,市級中醫醫院全部達到三級甲等中醫醫院水平,支持30家縣級中醫醫院服務能力達到三級中醫醫院水平。推動河北省滄州中西醫結合醫院升級為省辦三級中醫類醫院。在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等非中醫類醫療機構中,規範設定中醫臨床科室,二級以上公立綜合醫院設定中醫臨床科室的比例達到90%。推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國醫堂實現全覆蓋,支持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提供中醫藥服務。推動中醫醫院全部參與醫聯體建設,支持中醫醫院牽頭組建醫聯體,將符合條件的中醫診所納入醫聯體建設。
  (二)最佳化中醫藥服務供給。爭取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項目落戶我省。加強中西醫結合醫院建設,打造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強化高水平中西醫結合診療模式。加強中醫特色重點醫院建設,做優做強中醫優勢專科,加快優質中醫醫療資源擴容和均衡布局。打造一批標準化縣級中醫醫院,開展縣級中醫醫院標準化康復科、治未病科等中醫藥特色專科建設,提升中醫診療水平。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能力。推廣中醫綜合服務模式和中醫適宜技術,增強中醫藥服務可及性。切實規範中醫臨床診療行為、不斷提高中醫藥服務質量。推進中醫醫養結合。
  (三)提升中醫藥疫病防治能力。推進河北省中醫院建設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和緊急醫學救援基地。提升中醫醫院應對呼吸道傳染病等新發突發傳染病及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發揮中醫藥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獨特作用,健全中西醫協作機制,強化中西醫聯合會診制度,提升臨床救治效果。提升中醫醫院傳染病防治能力,規範中醫醫院發熱門診設定和建設,加強中醫醫院感染科、急診醫學科、肺病科、重症醫學科、可轉換傳染病區、可轉換重症監護室等建設,打造高水平中醫疫病防治隊伍。
  (四)壯大中醫藥人才隊伍。做好我省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和河北省名中醫推介工作。打造領軍人才、優秀人才、骨幹人才梯次銜接的高層次人才隊伍,啟動省級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培養造就一批中醫藥學科帶頭人。實施省級優秀中醫臨床人才研修和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項目,培養一批優秀中醫臨床人才。加強基層中醫臨床技術骨幹培養。持續開展“西學中”培訓。
  (五)強化中藥產業支撐。提升中藥材品質,引導重點品種種植,倡導中醫藥企業自建或以訂單形式聯建穩定的中藥材生產基地。推進中藥製造數位化,加強技術集成和工藝創新,提升中藥裝備製造水平,加速中藥生產工藝、流程的標準化、現代化。
專欄6 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工程
  1.國家級中醫藥傳承創新項目:支持河北省中醫院爭取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建設項目,推進河北省中醫院建設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和緊急醫學救援基地。支持河北省滄州中西醫結合醫院爭取國家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建設。支持保定市第一中醫院與中國中醫科學院廣安門醫院聯合爭取國家中醫腫瘤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
  2.中醫特色醫療機構建設項目:支持市級中醫醫院中醫綜合服務能力建設,推進邯鄲、唐山、秦皇島等市建設中醫特色重點醫院。建設一批標準化縣級中醫醫院。到2025年,實現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全部設定國醫堂、配備中醫醫師。
  3.中醫優勢臨床專(學)科建設項目:以脾胃病、血液病、肛腸、骨傷、針灸、腎病等中醫專(學)科為重點,建設中醫優勢專科。遴選20個省級中醫藥重點學科。
  4.中醫藥人才培養項目。實施優秀中醫臨床人才研修、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基層中醫臨床技術骨幹培養項目。開展臨床醫師“西學中”培訓。
  5.安國中藥都建設。推進中藥材標準化倉儲基地建設,打造集網上中醫藥信息、電子商務、標準倉儲、智慧型調撥於一體的現代化中藥材倉儲中心。
  八、完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體系
  圍繞生命全周期和健康全過程,以“一老一少”為重點,加快完善婦幼健康、老年健康、職業健康、心理健康與精神衛生、血液供應保障服務體系,補齊健康教育、康復醫療、老年長期照護和安寧療護等領域短板,建立完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政策標準體系和服務供給體系,全面提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能力。
  (一)提升托育服務能力。逐步建立完善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政策標準和服務供給體系,開展多種形式嬰幼兒照護服務,逐步滿足人民民眾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需求。扶持推動嬰幼兒照護服務,加強對家庭嬰幼兒照護的支持和指導,強化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的功能銜接,發揮綜合效益。引導社會力量舉辦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鼓勵用人單位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支持幼稚園開設托班,發展多種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擴大嬰幼兒照護服務供給,建設一批具有示範帶動效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試點,優先支持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增加普惠制托育服務供給,到2025年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為4.50個,服務能力和服務質量得到明顯提升。
  (二)提升婦幼健康服務能力。健全以婦幼保健院為骨幹,綜合醫院、專科醫院為支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的婦幼健康服務體系,促進保健與臨床相結合,改善婦幼保健機構基礎設施條件,提升婦幼健康服務供給能力。
  1.加強婦幼保健服務網路建設。推動河北省婦幼保健院建設,支持市級婦幼保健院達到三級標準、縣級婦幼保健院力爭達到二級標準,到2025年,60%的市級婦幼保健院達到三級甲等水平,30%的縣級婦幼保健院達到二級甲等水平。規範綜合醫院產科、婦科、兒科專科建設,打造優勢特色婦產、兒童專科醫院。市、縣級婦幼保健機構和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建設新生兒科。到2025年,每千名兒童擁有的兒科床位數達到2.50張、兒科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0.87名,每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至少有1名提供規範兒童基本醫療服務的全科醫師和2名從事兒童保健服務的醫師。
  2.建設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依託當地產科、兒科實力較強的醫療機構,建設若干個省級危重孕產婦、危重兒童和新生兒救治中心,建設市、縣級危重孕產婦、危重兒童和新生兒救治中心,完善危重孕產婦、新生兒救治網路。到2025年,每市至少建成1個市級危重孕產婦、危重兒童和新生兒救治中心,各縣(市)均要建成至少1個縣級危重孕產婦、危重兒童和新生兒救治中心。
  3.構建出生缺陷防治網路。健全覆蓋城鄉居民、涵蓋生育全程的出生缺陷綜合防治體系。開展婚前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產前篩查、新生兒疾病篩查等出生缺陷防控項目,減少唐氏綜合徵、神經管缺陷等嚴重缺陷兒出生。推進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建設,協助衛生健康部門組織開展相關人員培訓、業務指導、信息報送、項目管理等工作。省級依託綜合實力強、專科優勢明顯的醫療機構,建設產前診斷、新生兒遺傳代謝病、新生兒聽力障礙等診斷中心,發揮技術支撐和引領作用。市級推進產前診斷機構、新生兒遺傳代謝病篩查中心和聽力障礙診斷中心建設。推進縣級產前篩查中心建設。到2025年,全省產前篩查率達到85%以上,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率、新生兒聽力障礙篩查率均不低於95%,每個縣(市、區)至少有1個獨立開展產前生化免疫實驗室檢測的產前篩查機構。
  (三)提升老年健康服務能力。建立完善由老年(病)醫院、綜合性醫院老年醫學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康復醫院、護理院(中心、站)、安寧療護機構等組成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長期照護、安寧療護等連續服務。
  1.強化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推進省老年(病)醫院建設。設區的市通過引導現有機構轉型、轉建等形式建設老年(病)醫院。市級建設老年醫療學科特色突出的三級醫院,鼓勵有條件的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含中醫類醫院)設定老年醫學科,到2025年,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的比例達到60%以上,各市均有1所老年疾病診治能力突出、具有區域廣泛影響力的老年(病)醫院或綜合醫院。加快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建設,到2025年全省85%以上的綜合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和基層醫療機構成為老年友善醫療機構。發揮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作用,指導開展老年期重點疾病預防控制工作。鼓勵醫療資源豐富的地區將部分一級、二級公立醫療機構轉型為護理院,各設區的市均要至少建成1所護理院。
  2.提升醫養結合服務能力。有效利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資源,開展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行動,重點為社區(鄉鎮)失能(含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醫養結合服務。鼓勵與支持醫養結合服務向社區和居家延伸,探索開展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門醫療衛生服務。
  (四)提升康復服務能力。建立健全以康復醫院、綜合性醫院康復科、康復中心為主體,以基層醫療機構為基礎的康復醫療服務體系,為因疾病、損傷導致的功能與結構障礙、個體活動以及參與能力受限者提供有效的康復醫療服務。
  1.推進康復機構建設。科學統籌區域內公立醫療機構和社會辦醫資源,新建或改造一批康復醫療機構(含中醫康復醫院),合理增加康復醫院數量。各設區的市均要至少建設1所二級及以上康復醫院;以設區的市為單位,支持醫療資源富集地區的部分一級、二級醫院轉型為康復醫院。加強康復中心建設,以康復醫療、中醫藥服務、醫養結合等為特色,每個縣(市、區)至少有一所康復中心。鼓勵有條件的基層醫療機構開設康復醫療門診和增加提供康復醫療服務的床位;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舉辦規模化、連鎖化的康復中心。鼓勵建立康復專業醫聯體。
  2.最佳化康復服務機構功能定位。醫療機構要按照分級診療要求,結合功能定位按需分類提供康復醫療服務。三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三級中醫類醫院康復科和三級康復醫院重點為急危重症和疑難複雜疾病患者提供康復醫療服務。二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二級中醫類醫院康復科、二級康復醫院、康復中心、基層醫療機構等重點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或需要長期康復的患者提供康復醫療服務。以基層醫療機構為依託,鼓勵開展社區和居家康復醫療服務。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等應具備為婦女兒童提供康復服務的能力。
  (五)提升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服務能力。建立以各級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精神專科醫院和有精神專科特長的綜合醫院為主體,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精神病康復機構等為依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為補充的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服務體系,提升精神疾病預防、醫療、康復和心理行為問題干預、心理健康促進能力。
  1.健全精神疾病防治體系。精神專科醫院和三級綜合醫院精神科重點收治重大、疑難複雜疾病患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上級醫院指導下,開展精神疾病穩定期患者的基本醫療服務。推進精神專業臨床重點專科和疑難病症診治中心建設,加強精神亞專科建設。完善由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社區康復機構、社會組織、家庭組成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網路;70%以上的縣(市、區)通過建設專業機構、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開展康復工作。
  2.完善心理健康服務網路。機關、學校和企事業單位普遍設立心理健康輔導室,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輔導人員;搭建基層心理健康服務平台,在縣、鄉、村三級綜治中心或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規範設定心理諮詢室或社會工作室,鼓勵基層醫療機構及社會力量開設精神心理門診,面向基層開展心理諮詢、心理康復等服務;充分發揮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引領示範作用,對各類臨床科室醫務人員開展心理健康知識和技能培訓,加強醫療機構心理健康服務能力;省、市依託精神衛生中心成立各級公共衛生應急心理救援中心,組建由精神科專業人員、心理治療(諮詢)師、社會工作者等組成的心理救援專業隊伍。
  (六)提升健康教育服務能力。健全由健康教育專業機構、健康教育服務基地、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以及機關、學校、社區、企事業單位的健康教育職能科室等組成的健康教育網路,為健康促進提供有力的體系支撐。
  推進各級各類醫院、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健康教育科(室)建設,提升醫療衛生機構健康教育服務能力。動員機關、學校、社區、企事業單位、衛生健康行業學(協)會等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健康知識普及工作。
  (七)提升職業健康技術支撐能力。健全由職業病監測評估、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職業病診斷救治三類技術支撐機構及相關專業機構組成的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提升職業病防治能力。
  推進各級各類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機構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人才隊伍和信息化等達標建設,強化質量控制,提升監測評估、工程防護、診斷救治等技術支撐能力。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業病防治院(所、中心)為主幹,完善省、市、縣三級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與風險評估技術支撐網路;充分利用衛生健康系統內技術資源,依託條件較好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在礦山、化工、冶金、建材、機械等重點行業領域設立工程防護技術指導中心,構建省、行業(領域)、市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技術支撐網路;充分發揮職業病專科醫院、綜合醫院的作用,構建省、市級並向重點縣(市、區)、鄉鎮延伸的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救治康復技術支撐網路。積極爭取建設國家區域或省級職業病防治基地(中心),職業病防治任務較重的設區的市建設市級職業病防治院。
  (八)提升血液供應保障能力。健全以省級血液中心為龍頭、市級中心血站為主體的血站服務網路,為提高血液供應保障能力和安全水平提供有力支撐。
  明確各級血站功能定位,根據采供血工作需要,加強採血點、儲血點建設,依託河北省血液中心設定省級新冠肺炎康復者恢復期血漿儲備庫。加強血站基礎設施建設和設備配置,加大對血站新建擴建等建設的支持力度,確保血站服務體系與當地醫療衛生髮展趨勢相適應。建立血液安全管理體系,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血液安全監管。繼續加大血液核酸檢測能力建設投入力度,推進集中化檢測工作,依託血液中心或規模較大、綜合能力較強的中心血站開展血液集中化檢測工作,提高檢測質量,降低檢測成本。加強無償獻血宣傳、教育、組織、動員等工作,將無償獻血工作與精神文明建設、衛生城市創建等結合。推進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設,依託血液管理信息化平台,強化血液質量安全和調配管理。開展血液安全監測和風險預警工作,建立監測報告和專家研判工作制度,完善風險預警機制,及時採取干預措施,最大程度降低血液安全風險。提高突發公共事件血液應急保障能力。加強血站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專欄7 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保障工程
  1.嬰幼兒照護服務試點示範工程。完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政策標準體系,建立健全以家庭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建成一批管理規範、模式可複製的示範單位,加強家庭科學育兒指導。支持開展公共場所母嬰室標準化建設。
  2.產前基因免費篩查工程。實現全省出生缺陷免費篩查全覆蓋,確保建檔立卡孕婦應篩盡篩。持續開展孕期唐氏綜合徵和聽力障礙篩查、診斷和干預,有效防止智力低下和聾啞兒出生。
  3.老年健康服務保障工程。加強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中心、站)以及優撫醫院建設。加快建設老年友善醫療機構,方便老年人看病就醫。
  4.康復中心服務能力提質工程。每個縣(市、區)至少有1所康復中心;各設區的市組建康復醫療專家庫,建立一支素質優良、專業過硬的康復醫療專業隊伍;推廣中醫康復適宜技術;實施醫養結合機構服務質量提升行動,不斷提升康復中心服務能力和水平。
  5.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工程。積極爭取建設國家區域(或省級)職業病防治基地(或中心),職業病防治任務較重的設區的市建設市級職業病防治院。
  九、支撐與保障
  (一)加強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健全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配置標準,認真落實公立醫院編制標準,創新公立醫院編制管理,建立動態核增機制。強化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用人自主權,推行崗位管理制度。在統籌衛生編制總量內,醫聯體內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編制分別核定、統籌使用,探索實行“縣管鄉用”“鄉管村用”。建立人才使用與激勵長效機制,加大基層、公共衛生高層次、急需緊缺等人才引進和培養力度。加強醫教協同,建立高水平醫學人才培養體系,全面最佳化人才培養結構,進一步提升醫學衛生人才培養質量。以行業需求為導向,全面提升院校醫學人才培養質量,促進衛生健康人才在數量規模、專業類別、培養層次、區域分布等方面供需平衡。健全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落實“兩個同等對待”。大力培養醫防融合人才,加大護士配備力度,落實護士配備標準,醫護比達到1∶1.10,保障臨床一線護理崗位護士數量。加強健康教育與促進學科和人才隊伍建設,強化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健康教育與促進職責。落實“兩個允許”要求,建立健全適應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落實醫療機構對繼續醫學教育的投入保障,將醫務人員接受繼續醫學教育情況納入其年度績效考核必備內容,將繼續醫學教育合格與年度評先評優、崗位聘用、職稱職務晉升相銜接。
  (二)完善投入與醫療保障。強化政府投資主體地位,建立穩定的衛生健康發展投入機制,落實符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的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投入責任,細化、量化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信息化建設等投入政策,提高緊缺人才薪酬吸引力。落實對中醫類醫院、傳染病、精神病、康復等專科醫院的投入傾斜政策;健全各級財政對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儲備的長效投入機制;加強財政對托育的支持力度。大力發展慈善事業,鼓勵社會各界投入和捐贈,形成多元化籌資格局。持續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普遍實施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推進區域醫保基金總額預算點數法改革,完善緊密型醫療衛生共同體醫保支付政策,探索符合中醫藥特點的醫保支付方式。
  (三)加快科技創新和健康智慧型化發展。強化面向人民健康的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升醫學科技自主創新能力,突出省級臨床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作用。深入推進醫學成果轉化,建設一批醫學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基地。推進醫學新技術監督管理,鼓勵依法依規開展具有國內領先水平的幹細胞、基因治療、再生醫學、腫瘤免疫臨床診斷新技術、新方法研究。助力醫療行業數位化轉型。加快推進智慧醫療技術突破,促進數位化醫療服務普及推廣,推進醫學與新一代信息技術交叉融合,加速健康產業變革發展。加強傳染病防控和公共衛生科技攻關體系和能力建設,持續完善精密智控疫情防控、公共衛生應急處置、疫苗接種與追溯管理、傳染病動態監測與管理等公共衛生數位化套用。
  (四)全面加強醫聯體建設。學習借鑑三明醫改經驗,加快推進醫聯體建設,注重上下協同,建立分工協作機制,推動醫聯體實質性運作,推進分級診療制度落實。
  1.推進城市醫療集團建設。按照格線化布局管理,組建由市辦三級醫院或代表轄區醫療水平的醫院牽頭,其他若干家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機構等為成員的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統籌負責格線內居民預防、治療、康復、健康促進等一體化、連續性醫療服務。加強集團內機構間溝通協作,形成特色鮮明、專業互補、錯位發展、有序競爭的發展格局,帶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升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
  2.加強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由縣辦醫院牽頭,其他若干家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及鄉鎮衛生院為成員單位,實行縣鄉一體化管理,逐步實現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財務管理、業務管理、後勤服務、信息系統等統一運作,統籌推進縣、鄉、村衛生健康服務一體化,提高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整體水平,基本實現“一般病在縣(市)解決”。
  3.推進醫聯體提標擴能。落實國家城市醫療集團建設指標體系要求,制定全省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實施方案和指導手冊,進一步完善運行管理機制。加強指標監測,定期開展績效考核和效益評價,引導醫聯體為格線內居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支持省、市辦中醫醫院、婦幼保健院、兒童醫院等牽頭組建專科聯盟。推進以全科醫生為主體、全科專科有效聯動、醫防有機融合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做好居民健康“守門人”。加強縣辦醫院與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分工協作和業務融合。
  十、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強化政府責任,把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列入政府工作目標和健康中國建設任務要求,納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公立醫院績效等考核。省衛生健康委負責制定全省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並組織實施,規劃省辦醫療衛生機構設定,明確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和公共衛生中心布局,將床位等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標準細化到各地;同時,負責組織各地編制區域衛生規劃。市級衛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依據本規劃,編制區域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將床位等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標準細化到各縣(市、區),明確市級區域醫療中心布局,規劃市辦醫療衛生機構設定,並按照屬地原則,統籌規划行政區域內省辦及以上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同時,負責組織縣級編制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縣級衛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上位規劃,編制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規劃縣辦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定,並按照屬地原則,統籌規划行政區域內市辦及以上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省衛生健康委委屬(管)單位依據本規劃及所在設區的市區域衛生規劃和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編制並落實單位發展建設規劃。
  (二)強化部門聯動。衛生健康、發展改革、教育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政策協同,及時出台配套政策,協調一致推進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編制與實施工作。衛生健康部門牽頭編制實施省、市、縣三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並根據需要按照程式適時進行動態調整;發展改革部門將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依據規劃對新(改擴)建項目進行基本建設管理;財政部門按照政府衛生投入政策落實相關經費;教育部門負責牽頭建立醫教協同機制,會同衛生健康、中醫藥、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進一步加強醫學教育綜合管理和統籌,協調解決醫學教育創新發展有關問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醫療衛生機構薪酬制度改革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自然資源部門在空間規劃中統籌考慮醫療衛生機構發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給,優先保障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用地;機構編制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和標準合理制定並落實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標準;醫療保障部門加快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部門各司其職,做好相關工作。
  (三)做好監測評估。對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實施全過程監測評估。省衛生健康委統籌全省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的編制與實施,成立專家委員會,負責對各設區的市編制的區域衛生規劃和省衛生健康委委屬(管)單位編制的發展建設規划進行論證,對各縣(市、區)編制的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划進行核准。省、市、縣分別建立服務體系規劃監測評價機制,健全監測評價體系,完善規劃中期和終期評估制度,對主要指標、重點任務、重大政策的實施進度和效果進行監測評價,接受社會監督。將納入規劃作為建設項目立項的前提條件,對監測評估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對規劃落實不力的部門和單位,加強督查和約談,確保規劃目標實現。

內容解析

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在雄安新區等區域設定由國家部門舉辦的醫療機構,打造醫學中心和區域醫療中心,輻射和帶動全省、京津冀區域乃至華北地區的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升,滿足人民民眾衛生健康需求,緩解首都醫療服務和城市運行管理壓力。根據國家安排部署統籌預留發展空間。
市級臨床重點專科建設。以非駐石省衛生健康委委屬(管)醫院、市辦醫院和縣辦醫院為基礎,重點圍繞腫瘤科、心內科、胸外科等基礎專科加強建設,提升服務能力和醫療質量安全水平,形成覆蓋居民常見病、多發病、傳染病的專科服務體系。原則上,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每年按照70萬人口匹配1個市級專科建設項目;不足70萬人口的,每年至少匹配1個。
推進京津冀醫療協同發展。全力支持雄安新區建設,推動在京醫院非首都功能疏解項目落地落實,攜手京津開展對口幫扶雄安新區醫療衛生工作,提升雄安新區醫療衛生和公共衛生服務水平。推進廊坊北三縣和北京市通州區一體化高質量發展,協同推進廊坊北三縣醫養結合機構服務能力提升。推進京津冀重點醫療衛生項目合作,持續推動張家口、唐山、承德、廊坊、保定等地與京津醫療機構開展合作,提升區域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完善京津冀三地醫療衛生政策協同,繼續推動京津冀醫療機構臨床檢驗結果互認和醫學影像檢查資料共享。

解讀

 2022年2月17日,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河北省“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冀政辦字〔2022〕23號 )。
  一、出台背景
  近年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不斷完善,衛生資源總量持續增長,健康服務更加方便可及,中醫藥發展持續推進,人民健康水平持續改善,為現代化經濟強省、美麗河北建設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時我們也看到,未來五年,隨著人民民眾高品質健康服務需求大幅增長,人口老齡化程度進一步加深和疾病譜變化,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戰略雙輪驅動,京津冀協同發展縱深推進,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迅速發展,我省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將面臨巨大的機遇和挑戰。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部署,為構建更加完善的衛生健康體系,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保障人民健康需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編制了《河北省“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經省政府審定同意,以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實施。
  二、主要內容
  《規劃》共分為10部分。第一部分,發展基礎,總體評估“十三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取得的成效,研判“十四五”面臨形勢;第二部分,總體要求,明確“十四五”服務體系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第三至八部分,為本規劃重點內容,對機構、床位、人力、設備、技術、信息與數據等6方面資源進行總體布局和配置,並謀劃建設公共衛生、醫療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服務、中醫藥服務、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共5個體系。第九部分,支撐與保障,包括加強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完善投入與醫療保障、加快科技創新和健康智慧型化發展、加強醫聯體建設共4個方面。第十部分,組織實施,從組織領導、部門聯動、監測評估3方面提出保障規劃落實落地的措施。
  三、出台意義
  《規劃》將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戰略地位,以提高衛生健康供給質量和服務水平為核心,以體制機制改革和科技創新為動力;明確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與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區域功能定位相匹配,城鄉統籌、功能互補、連續協同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發展目標;從構建強大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優質高效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補齊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短板等5個方面,就“十四五”全省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發展建設進行安排部署。《規劃》是最佳化全省醫療衛生資源配置的重要抓手,對於市級制定實施區域衛生規劃和縣級編制實施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將為城鄉居民享有便捷可及、系統連續的健康服務,維護全省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提供重要的規劃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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