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貨車違法超限超載治理工作,更好地保護廣大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近日,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聯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提出了四個...
為貫徹落實全省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省五廳局關於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冀交公〔2016〕539號)等檔案要求,堅決打贏“貨車非法改裝專項行動”、“公路貨車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專項行動”、...
四川省深入整治公路貨車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關於進一步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交公路發〔2016〕124號)和《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治理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紮實做好全市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形成高壓態勢,有效遏制和打擊違法運輸行為,保證全市各級公路橋樑不受侵害和公路安全暢通,制定本方案。全文 一、指導思想 ...
公安部 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關於進一步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交公路發〔2016〕124號)、《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對貨運車輛非法超限超載及相關違法行為實施治理(以下簡稱治超),必須遵守本規定。第三條 治超工作應當堅持政府領導、部門監管、企業自律、綜合治理的原則。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治超工作。
2、指導和監督超限超載治理相關收費政策的執行,制定超限超載車輛卸載、貨物保管、停車管理等收費標準。(四)工商部門 查處非法拼裝、改裝汽車及非法買賣拼裝、改裝汽車行為,依法取締非法拼裝、改裝汽車企業。(五)質監部門 對治超工作所需...
第十七條 申請超限運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管理機構不予批准:(一)車輛高度、寬度、長度超過公路、橋樑、隧道技術標準,不能採取加固、改造等措施予以防護的;(二)車輛存在非法改裝、拼裝、“大噸小標”等行為的;(三)行駛路線...
車輛維修企業不得擅自改裝或者拼裝貨運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為擅自改裝或者拼裝的車輛上牌和年檢。對非法改裝或者拼裝的車輛,按照規定責令恢復原狀或者予以強制報廢。三是明確了治超非現場執法。“治超非現場執法”主要是指在公路的...
第八條 公路管理機構負責組織路政執法人員開展路面執法,依法查處違法超限運輸車輛;依法收取損路賠補償費;對裝載不可解體貨物的超限運輸車輛,依法辦理審批手續。及時將違法超限運輸信息和非法改裝、拼裝車輛信息抄告有關部門並配合查處工作。
第七條縣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治超工作,對 非法超限超載行為依法採取如下綜合治理措施:(一)對非法改裝、拼裝車輛責令恢復原狀或依法收繳報廢;(二)對超限超載車輛實行貨物卸載;(三)對超限超載行為依法予以處罰;(四)對...
第十七條 經濟和信息化部門對車輛生產企業的準入未按照國家規定對車輛生產企業以及產品公告管理,致使非法改裝超限超載貨運車輛上路行駛造成責任事故的,依法追究經濟和信息化部門分管負責人、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情節較輕的,責令作出檢討或者...
對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車輛非法生產、改裝、拼裝以及機動車產品嚴重質量安全問題的,要嚴查責任,依法從重處理。(十二)強化電動腳踏車安全監管。修訂完善電動腳踏車生產國家強制標準,著力加強對電動腳踏車生產、銷售和使用的監督管理,嚴禁生產...
省治理車輛超限超載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形成合力,加大路面執法力度,集中開展治超專項行動,重點整治非法改裝車輛、貨物源頭裝載、營運駕駛員管理等關鍵環節,從源頭上遏制車輛超限超載違法運輸。要制定治超責任追究辦法,嚴肅追究貨運源頭、改裝...
聯合省公安廳等有關部門連續組織開展了道路客運專項整治、7-9座載客汽車超員、疲勞駕駛、非法營運等嚴重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危險貨物(成品油)道路運輸專項執法整治、出租汽車領域專項整治、貨車非法改裝及汽修行業專項整治等行動,全力維護...
實行貨運車輛在高速公路入口稱重,全面禁止超限超載違法運輸車輛進入高速公路,探索利用計重收費等檢測數據加強治超執法管理。(十七)進一步加強車輛生產、銷售、登記、檢驗、營運準入等環節的監管,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非法改裝車輛的行為,嚴格...
打造碳匯造林示範基地,開展新村港紅樹林碳匯造林及生態恢復工作。全力抓好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加強交通環境治理。深入開展“貨車非法改裝”、“打黑車”、“打非治違”、“貨運車輛超限超載”等各項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動。加強對道路運輸車輛超員...
5.《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路政文明執法管理工作規範的通知》(交公路發[2012]171號)6.《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關於進一步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交公路發[2016]124號)7.《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四是嚴格客貨車生產銷售監管,深入開展貨車非法改裝、“大噸小標”專項整治,深化貨車超限超載治理,深化“百噸王”專項整治,深入推進治超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切實落實“一超四罰”措施,到2022年基本消除貨車非法改裝、“大噸小標...
公安部門要對超限超載的貨運車輛依法作出處罰,查處阻礙執行公務等違法行為,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在車輛註冊登記、年度檢驗等工作中嚴格審核貨運車輛超限超載、非法改裝等情況。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加強貨運車輛生產一致性管理,治理汽車生產企業...
五省(區、市)交通、公安等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溝通與協作,採用固定檢查和流動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大路面執法和整治非法改裝車輛的工作力度。對發現嚴重超限超載和未經許可的超限車輛,特別是車貨總重超過55噸的非法超限超載車輛,要...
關於進一步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 • 951 關於審理搶劫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 953 關於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 956 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