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貫徹實施〈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是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貫徹實施《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
- 發布單位: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於貫徹實施〈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是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通知。
《關於貫徹實施〈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是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通知。中文名 關於貫徹實施《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布單位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部務會、國家衛生計生委委主任會議討論通過,2014年2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令第21號公布。該《辦法》分總則、鑑定程式、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5章33條,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檔案內容 中華人民...
《山東省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現場管理辦法(試行)》經2017年第1次廳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由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於2017年1月23日印發。 辦法發布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山東省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現場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魯人社規〔2017〕5號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山東省工傷職工勞動...
河南省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實行於河南省。檔案發布 河南省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河南省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和《關於勞動能力鑑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3〕25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我們制定了《河南省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
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為了加強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規範勞動能力鑑定程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以下簡稱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適用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
《四川省勞動能力鑑定工作規程》是為了加強四川省勞動能力鑑定工作管理,規範鑑定工作程式,保障傷病職工和用人單位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四川省工傷保險條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和《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
《深圳市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是深圳市政府制定的法規,2018年3月7日,經市政府六屆一百一十二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根據規定,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勞動能力鑑定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除複審鑑定外,深圳不再向工傷職工收取勞動能力鑑定費300元...
在全市範圍內按照省里政策規定統一工傷保險參保範圍和參保對象,統一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和繳費標準,統一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辦法,統一工傷保險待遇支付標準,統一工傷保險經辦流程和信息系統。在基金管理上,實行全市統收統支,及時向省里上解調劑金,在我市工傷保險基金支出出現缺口時,按照程式向省里申請使用調劑金。
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修改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統籌層次 編輯 語音 各地要積極推進工傷保險市級統籌工作,統一參保對象和範圍、統一費率政策、統一基金管理、統一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辦法、統一待遇政策、統一經辦流程和信息系統,建立工傷保險調劑金制度,必須在2011年年底前實行工傷保險市級統籌。
鐵嶺市勞動能力鑑定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做好全市勞動能力鑑定工作,保障用人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勞動能力鑑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3〕25號)和《遼寧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勞動能力鑑定...
第一條 為規範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工作,依法組織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保障用人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令第21號)和《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魯政發〔2011〕25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程。第...
第八條工傷保險費由稅務部門負責徵收。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省財政廳分別負責工傷保險費的入庫和劃轉工作。具體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社會保險稽核辦法》相關規定執行。第四章 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鑑定 第九條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和《...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十)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工傷預防費用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衛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按照國家規定製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一伙食補助費標準和異地就醫、配置輔助器具的交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已於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是就勞動法在貫徹執行中遇到的若干問題提出意見。 [1] 由勞動部於1995年印發。中文名 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
一、《服務項目》和《服務規範》既是工傷康複試點機構開展工傷康復服務的業務指南和工作規程,也是工傷保險行政管理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監督管理的重要依據。工傷保險行政管理部門和經辦機構要密切配合,積極協調...
新中國成立後,中國先後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實施條例》、《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關於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勞動監察員管理辦法》、《勞動行政處罰聽證程式...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1995年8月4日) 關於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2004年6月1日) 關於鐵路企業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2004年11月3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推進礦山等高風險企業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2004年12月19日) 關於貫徹《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附屬檔案1);(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證明材料或者由相關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診斷證明(含職工受傷害時的初診診斷證明)或者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第十條...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十)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工傷預防費用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衛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按照國家規定製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一伙食補助費標準和異地就醫、配置輔助器具的交通、食宿...
工傷保險的認定: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職業病暫時或永久失去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工傷不管什麼原因,責任在個人或在企業,都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即補償不究過失原則。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保險。工傷保險是通過社會統籌的辦法,集中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建立工傷保險基金,對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或職業病...
第十一條 工傷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跨地區、生產流動性較大的行業,可以採取相對集中的方式異地參加統籌地區的工傷保險。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有關行業的主管部門制定。第十二條 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用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鑑定,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以及...
工傷保險制度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健全包括工傷保險制度在內的社會保障體系,是黨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重要內容。《工傷保險條例》的頒布實施,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保障勞動者權益、保護職工身體健康的高度重視。檔案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的...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十)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第十四條 工傷保險基金應當留有一定比例的儲備金,用於重大事故的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儲備金占基金總額的具體比例和儲備金的使用辦法,由省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1995年5月12日)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2000年11月8日)最低工資規定(2004年1月20日)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2004年9月6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2008年1月3日)(六)勞動保護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勞動能力鑑定、工傷認定調查等所需工作經費應當由同級財政預算給予保障。第八條 工傷保險基金實行市級統籌,並逐步實行省級統籌。未實行省級統籌前,建立省級調劑金制度。省級調劑金用於特大工傷事故工傷保險待遇支付的補貼和統籌地區工傷保險基金收支缺口時的調劑。省級調劑金的提取比例和使用管理辦法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
第十四條 市、州人民政府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責受理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並作出鑑定結論;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責受理對鑑定結論不服的勞動能力再次鑑定申請,並作出最終鑑定結論。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勞動...
29 關於印發《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標準(試行)》的通知 附屬檔案:正確使用標準的說明 30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實施修訂後勞動能力鑑定標準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 31 GB/T 16180—2014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四、工傷保險待遇 32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33 傷殘撫恤管理辦法 34 因工...
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國家《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深圳市職工勞動能力鑑定辦法》及國家、省、市相關法規規章,依法組織、管理、監督因工和非因工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深圳技師學院 負責全日制高等職業教育;可向社會培訓高級技術技能人才。市公共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