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規範勞動保障糾紛行政調解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8年03月15日。
根據《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公布規範性檔案清理結果的通知》,該通知檔案於2022年1月1日已廢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規範勞動保障糾紛行政調解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勞社辦字[2007]16號
- 發布日期:2008年03月15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於規範勞動保障糾紛行政調解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8年03月15日。
根據《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公布規範性檔案清理結果的通知》,該通知檔案於2022年1月1日已廢止。
《關於規範勞動保障糾紛行政調解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8年03月15日。根據《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公布規範性檔案清理結果的通知》,該通知檔案於2022年1月1日已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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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規範有序開展一站式調解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56號)等法律政策,受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與平台企業和用...
司法保障、科技支撐的勞動人事爭議多元處理機制更加健全,部門聯動質效明顯提升,協商調解解決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數量在案件總量中的比重顯著提高,勞動人事爭議訴訟案件穩步下降至合理區間,協商調解工作的規範化、標準化、專業化、智慧型化水平...
《江西省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爭議協商調解工作實施方案》是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勞動人事爭議協商調解工作,完善多元處理工作機制,提高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工作效能,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政法委等9部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爭議協商調解工作的...
《關於進一步加強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8年03月15日。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司法局、總工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企業家協會:為了適應在當前形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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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爭議處理工作作出以下規定:進一步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勞動爭議處理工作;建立健全勞動爭議預防機制,努力減少爭議的發生;加強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積極化解勞動爭議;遵循三方原則,切實完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工作制度;鞏固和健全勞動爭議...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切實發揮調解在促進勞動人事關係和諧和社會穩定中的重要作用,現就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提出如下意見。檔案通知 人社部發〔2009〕1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廳(...
《勞動爭議調解工作規範》(DB4403/T 185-2021)是2021年10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地方標準,歸口於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方標準《勞動爭議調解工作規範》(DB4403/T 185-2021)規定了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的...
該《意見》分總體要求、加強專業性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推動專業性勞動爭議調解制度建設、加強專業性勞動爭議調解的基礎保障、加強對專業性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的組織領導5部分。 [1] 中文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綜治辦關於加強專業性勞動...
勞動部關於頒發《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組織及工作規則》的通知在1993年11月5日由勞動部頒布。 該檔案已由2010年11月12日《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章的決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7號) [1] 廢止。
關於印發《海南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 瓊人社發〔2012〕202號 各市、縣、洋浦經濟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國資委、總工會、工商聯(總商會)、企業家協會,各有關部門:現...
《天津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辦法》為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提升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以下簡稱調解組織)工作效能和社會公信力,及時公正...
(一)指導全區行政調解工作,建立健全全區行政調解具體工作程式和規範,完善相關配套制度; (二)定期研究解決全區行政調解工作存在的帶有普遍性的問題; (三)加強行政調解信息工作,促進全區行政調解信息交流和資源共享; ...
【發布單位】勞動部 【發布文號】勞部發[1995]222號 【發布日期】1995-05-09 【生效日期】1995-05-09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勞動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勞動爭議處理工作的通知 (勞部發〔1995〕222號)各省...
2022年2月,為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和訴訟銜接工作,增強勞動人事爭議多元化解質效,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制發了《關於建立勞動人事爭議糾紛線上調訴對接機制的通知》,通過不斷完善調、裁、審銜接機制,...
二、規範行政調解的範圍和程式 (一)行政調解工作的範圍 1.各級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產生的行政爭議。重點解決好土地徵收、房屋拆遷徵收、社會保障、治安管理等方面的行政爭議。
及時化解勞動人事爭議,促進勞動人事關係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和《企業勞動爭議協商調解規定》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規範的通知》等規定...
《企業勞動爭議協商調解規定》已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76次部務會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部 長 尹蔚民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規定全文 企業勞動爭議協商調解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企業勞動...
調解仲裁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公正及時處理勞動人事爭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規範調解、仲裁程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以下簡稱《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下簡稱《...
,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工會參與勞動爭議處理工作,更好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竭誠服務職工民眾基本職責,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
〕46號)、《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構建社會矛盾多元調解體系的意見〉的通知》(京辦發〔2010〕29號)精神,充分發揮行政調解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用,結合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本市行政調解工作提出如下...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勞動爭議處理機構為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辦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第五條 用人單位可以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履行下列職責:(一)調解本單位內發生的勞動爭議;(二)督促勞動爭議雙方當...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年7月5日 辦法全文 湖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評查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評查行為,強化仲裁辦案監督,提高仲裁辦案水平,加強黨風行風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
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公正、及時處理勞動、人事爭議,規範案件處理程式,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協調和考核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並會同工會和企業方面代表建立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