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評查辦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的辦法。2023年7月5日,由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
該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湖北省勞動爭議仲裁案件評查暫行辦法》廢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評查辦法
- 頒布時間:2023年7月
- 發布單位: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 發文字號:鄂人社函〔2023〕122 號
《湖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評查辦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的辦法。2023年7月5日,由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
該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湖北省勞動爭議仲裁案件評查暫行辦法》廢止。
《湖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評查辦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的辦法。2023年7月5日,由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該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湖北省勞動爭議仲裁案件評查暫行...
《湖北省企業勞動爭議處理實施辦法》在1999.03.18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妥善處理勞動爭議,保障勞動關係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促進穩定和諧勞動關係的建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勞動爭議仲裁是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勞動爭議在事實上作出判斷、在權利義務上作出裁決的一種法律制度。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一條與第三條,勞動爭議仲裁應當根據事實,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保護當...
仲裁委員會辦事機構工作人員對於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案件,應即填寫《立案審批表》並及時報仲裁委員會或其辦事機構負責人審批。簡介 勞動部關於頒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的通知 勞部發〔1993〕27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
縣、市、市轄區仲裁委員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設區的市的仲裁委員會和市轄區的仲裁委員會受理勞動爭議案件的範圍,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第十八條 發生勞動爭議的企業與職工不在同一個仲裁委員會管轄地區的,由職工當...
(六)法律、法規規定由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員會)處理的其他爭議。第三條 仲裁委員會處理爭議案件,應當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則,先行調解,及時裁決。第四條 仲裁委員會下設實體化的辦事機構,稱為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勞動仲裁權是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根據勞動爭議當事人的請求,對勞動爭議的事實和責任依法作出判斷和裁決,並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一種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企業改革力度的加大,勞動爭議案件大幅度上升。勞動仲裁...
《工會參與勞動爭議處理辦法》是中華全國總工會於2023年12月28日印發的檔案,全文分為八章,共三十七條。印發通知 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印發《工會參與勞動爭議處理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工會,各全國產業工會,中央和國家機關...
第二十二條 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為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的雙方當事人。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為共同當事人。第二十三條 與勞動爭議案件的處理結果有利害關係的第三人,可以申請...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履行下列職責:(一)聘任、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二)受理勞動爭議案件;(三)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四)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下設辦事機構,負責辦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
第二條 仲裁委員會是國家授權,依法獨立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專門機構。第三條 地方各級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的勞動爭議處理機構為仲裁委員會的辦事機構。第四條 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實行仲裁員、仲裁庭制度。
即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自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案件之日起六十日內結束。四、關於仲裁調解的程式和效力問題 鑒於《勞動法》第十章對仲裁調解問題未另作規定,《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對仲裁調解的程式和效力的規定應繼續執行。
健全仲裁委員會工作匯報制度,包括仲裁委員會辦事機構定期向仲裁委員會報告工作,以及仲裁委員會定期向當地人民政府匯報工作的制度。堅持案件會審制度,對重大、疑難案件必須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集體討論。 建立健全勞動爭議仲裁案件評查制度和仲裁...
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用人單位依法規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建立勞動、人事爭議預防機制,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契約(聘用契約)鑑證服務;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協調處理省內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承擔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日常...
——中國勞動學會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專業委員會副會長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教授 程廷園 本書詳盡引出勞動爭議仲裁標準的有關規定,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與法院對勞動爭議案件的裁決與判決,具有積極的指引作用!——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
一、勞動爭議調解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2007.12.29)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節錄)(2009.8.27修正)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節錄)(1995.8.4)工會參與勞動爭議處理試行辦法(1995...
第十八條 對於勞動爭議,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的職責 第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組成及職責 第二十條 勞動爭議仲裁員名冊和仲裁員任職條件 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的管轄 第二十二條 ...
法律關於仲裁時效的規定,屬於強制性規範,當事人不得協定排除對仲裁時效的適用,也不得協定變更仲裁時效的期間;第四,仲裁時效具有特殊性。所謂特殊性,是指這裡規定的仲裁時效僅適用於勞動爭議仲裁案件。意義 對勞動爭議案件規定仲裁時效...
湖南省勞動人事仲裁證據若干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全省各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員會)正確認定案件事實,公正、及時審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保障當事人依法行使仲裁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解答》是2017年4月24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與北京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召開新聞發布會,聯合發布的法規,《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解答》對帶薪年休假、工資標準等8組勞動爭議問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