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遼寧省印發了《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若干措施》(遼人社發〔2021〕19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2年
2022年,遼寧省印發了《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若干措施》(遼人社發〔2021〕19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2022年,遼寧省印發了《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若干措施》(遼人社發〔2021〕19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措施內容《若干措施》釐清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及企業範圍,主要包括網約配送員、網約車駕駛員、貨車司...
《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是為支持和規範發展新就業形態,切實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促進平台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應急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醫保局、最高人民法院、全國總工會共同印發的意見。2021年7月16日,人社部等八部門...
2022年1月,經寧德市政府同意,寧德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交通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市法院、市總工會等八部門聯合印發《寧德市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若干措施》。全文 《若干措施》共有10條,主要分為4個方面:第一方面明確了勞動者權益保障責任。釐清新就業形態用工中符合確立...
《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實施意見》是經甘肅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甘肅省交通運輸廳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實施意見》提出5方面26條具體措施,支持和規範發展新就業形態,維護依託網際網路平台就業的網約配...
第十八條 符合勞動保障監察職權範圍的事項,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可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投訴。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及時受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舉報投訴,依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第十九條 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可依法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鼓勵法律援助機構在新就業形態勞動者集中...
主要從公平就業、工資支付、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社會保險、職業傷害保障、平台規則算法等7個方面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補齊勞動者權益保障制度短板。我省《實施辦法》明確,由交通、郵政等行業主管部門與相關職能部門協同治理,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合法權益。第三部分:最佳化工作流程,提升勞動者權益保障...
《浙江省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實施辦法》是2021年10月12日浙江省人力社保廳發布的檔案。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支持和規範發展新就業形態,切實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推動平台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促進我省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
一是開展規範用工指引行動,適時發布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契約和書面協定示範指引,指導平台企業及其合作企業根據不同用工形式依法合規用工。二是開展權益保障制度最佳化行動,督促平台企業持續最佳化派單機制,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休息時間,完善勞動報酬規則,加大放開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的戶籍限制...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支持和規範發展新就業形態,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根據勞動法律法規和《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我們編制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休息和勞動報酬權益保障指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規則公示指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維護服務指南》,現印發給你們。各...
2021年9月,廣州市總工會制定《廣州市總工會關於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工會工作改革措施》,從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推進建會入會、維護合法權益、強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升素質能力、加大組織保障力度等6個項目出台25條改革舉措,全面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工會工作,切實維護他們的勞動保障權益。《改革措施》提出,要爭取人大、政...
壓緊壓實交通運輸新業態企業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方面的主體責任,對交通運輸新業態企業直接管理和由用工合作單位組織用工的各類從業人員,由交通運輸新業態企業依法依規承擔從業人員權益保障主體責任。督促交通運輸新業態企業明確告知從業人員有關權利和義務及勞動保障相關法律政策,並為其落實提供便利,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的...
第三,現行勞動關係制度體系不適應新就業形態的發展,造成了新就業形態勞動保障對勞動者、平台、政府等都出現了困難和不適應。保障 2021年7月16日,人社部等八部門共同印發《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進一步規範平台用工關係,對維護好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合理休息、社會保險、勞動...
13. 全面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健全最低工資調整機制,完善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深入推進勞動關係“和諧同行”能力提升行動計畫,依法依規健全勞動契約制度。引導網際網路平台企業、關聯企業與勞動者就勞動報酬、休息休假、職業健康等事項開展協商,預防化解勞動關係風險和矛盾。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和婦女兒童等勞動保障權益,...
制定《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若干措施》,建立適應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的勞動權益保障制度,規範平台企業用工,明確平台企業勞動保護責任。 專欄5 實施靈活就業人員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支持保障計畫 1.完善靈活就業人員就業服務制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以個人經營、非全日制、新就業形態等靈活方式就業的...
加快落實《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建立完善適應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的勞動權益保障制度,引導支持靈活就業人員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提高靈活就業人員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社會保障水平。規範平台企業用工,明確平台企業勞動保護責任。健全職業分類動態調整機制,持續開發新職業,發布新...
第九條 用人單位必須為與其形成勞動關係的進城務工就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進城務工就業人員屬於社會保險費征繳範圍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其辦理相關的社會保險。建築施工單位應當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進城務工就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第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及時受理進城務工就業人員的舉報...
本市建立和完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職業傷害保障制度,鼓勵發展與職業傷害保障制度相銜接的互助保障和商業保險,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職業傷害保障權益。第九章 監督檢查 第七十二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落實就業優先戰略和促進就業工作責任,根據就業形勢和就業工作需要,合理設定促進就業工作目標任務,強化對下一級人民政府...
在廣州、深圳、佛山開展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對靈活就業的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落實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對補貼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1年,申請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對不適用現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新就業形態人員,指導用工需求方與其協商簽訂協定,合理確定勞動報酬...
通過向社會中介機構購買職業介紹、職業培訓、開業指導等就業服務的方式,幫助勞動者提升職業技能和就業能力,實現就業。第十條 市人民政府的勞動保障、教育等有關職能部門根據各階段的就業狀況和產業發展趨勢,制定與勞動力市場需求相適應的職業培訓和職業學校教育計畫。市勞動保障部門應當會同市有關部門確定職業培訓經費補貼...
在執法辦案時,既要注重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和就業,也要充分考慮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必需條件。引導勞動者和企業合理調整預期,互諒互讓,以協商取得共識,儘可能以調解的方式解決爭議。如對於勞動契約履行受疫情影響,有繼續履行可能的,應引導當事人通過協商調整履行時間、地點、方式等變更勞動契約,促使繼續履行。(十三)...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八、強化公共就業服務供給 推動公共就業服務均等化,勞動者可按規定選擇在戶籍地、常住地、就業地、參保地辦理失業登記,按規定享受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和服務。加強業務流程再造和數據共享交換,實現重點群體稅收優惠...
第七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用工事項進行監督檢查:(一)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二)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三)用人單位遵守農民工公平就業和勞動報酬支付等相關規定的情況;(四)用人單位遵守有關婦女、少數民族、殘疾人、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等人員公平就業...
從社會保障和勞動保障來看,很明顯,勞動保障只屬於社會保障的一部分,屬於種屬關係。違法案件 2023年5月1日,從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加大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強化社會監督,促進用人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維護廣大勞動者勞動合法權益,依據相關規定,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
二、促進企業內部勞動關係和諧 三、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第四章 新時代中小型民營企業勞動者權益保障的現狀 一、十八大以來勞動者權益保障工作取得的成就 (一)就業支持制度不斷完善 (二)勞動者培育制度體系逐步成熟 (三)勞動爭議協調處理機制進一步深化 二、中小型民營企業勞動者權益保障存在的問題 (一)勞動者勞...
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單位對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推行分包單位農民工工資委託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制度。建設單位以項目為單位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協調機制和工資拖欠預防機制,妥善處理與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的矛盾糾紛。對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但企業對勞動者進行勞動管理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企業與勞動者訂立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