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開展2014年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根據《蘇州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管理辦法》(蘇府[2014]69號)、《蘇州市“十二五”服務業發展規劃》等檔案精神,現組織開展2014年市服務業引導資金項目申報工作,請各區、市各有關單位根據通知要求,組織申報市服務業引導資金項目。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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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發改、服務業、財政局,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蘇州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管理辦法》(蘇府69號)、《蘇州市“十二五”服務業發展規劃》等檔案精神,現組織開展2014年市服務業引導資金項目申報工作,請各區、市各有關單位根據通知要求,組織申報市服務業引導資金項目。
一、重點扶持方向和領域
1. 服務業集聚區:省市服務業集聚區重點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平台建設項目;
2. 服務業重點項目:列入2013年和2014年蘇州市服務業重點項目投資計畫及省現代服務業“十百千”行動計畫的項目;
3.新興服務業:創意設計服務、檢驗檢測服務、商務服務等規模化發展項目,人力資源服務業載體和平台建設項目;
4. 服務品牌及標準化創建:服務業企業品牌提升、規模擴張及服務(技術)標準化等項目;
5. 服務業企業創新:服務業企業在發展壯大中重點建設的技術創新、業態創新、模式創新等創新型項目,省級服務業創新團隊項目;
6. 總部經濟:蘇州市總部企業(含預認定)實施的服務業項目;
7. 科技服務業:成果轉化和科技中介服務、智慧財產權服務等規模化發展項目,重大科技公共服務平台建設項目;
8.旅遊業:旅遊度假區(集聚區)重點建設項目,旅遊公共服務平台項目;
9. 現代物流業:管理創新、社會化服務平台、現代農產品流通體系和城市共同配送體系建設等項目;
10. 服務外包:服務外包企業服務能力提升項目;
11. 公共服務業:健康養老、社區服務、便民消費等公共服務項目。
12. 其他項目:與國家、省服務業引導資金相配套的項目和其他需支持的服務業項目。
二、支持方式
2014年度市級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引導資金採取投資補助和貸款貼息兩種方式。每個項目只能申請一種支持方式。
1、投資補助。對服務業企業創新、公共服務平台、新興領域、惠及民生的項目優先給予投資補助。
2、貼息。對使用金融機構貸款用於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的服務業重點項目、省市服務業集聚區基礎設施、重大載體建設項目給予貼息補助,要求在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之間簽訂貸款契約並已撥付到位的1年期以上銀行貸款。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項目條件
申報項目除符合上述申報範圍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 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產業布局規劃;
2. 審批程式合法、各項手續齊備,已開工建設;
3. 建設內容具體詳實,並有明確的時間進度安排;
4. 申請投資補助的項目能夠在2014年12月底完成建設內容、相關驗收手續、審核兌現手續等;
5. 建設資金落實,並有明確的投資預算計畫安排;
6. 未申報市財政其他專項資金扶持;近年市服務業引導資金扶持過的項目(單位),須待前期項目完成兌現後,方可再次申請。
(二)申報單位條件
1. 在蘇州市行政區域內(市區)註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非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註冊登記在兩年以上(2012年6月30日前登記註冊);
2. 項目申報、建設、投資、兌現單位等必須是同一單位,不包括母(子)公司或其它合作投資單位;
3. 具備健全的內部管理體系和財務制度,依法經營,照章納稅;
4. 企業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較高的資信等級和良好的信用記錄,有一定的資金籌措能力;
5. 最近三年內無違法違規情況。
四、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按以下內容次序編寫,裝訂成冊(A4紙)。
1. 填寫項目申請表(附屬檔案1);
2. 填寫項目匯總表(附屬檔案2);
3. 提供項目申請報告:
項目申請報告主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項目名稱、申報類別(參考重點扶持方向和領域分類填寫)、項目地址及項目簡介;
(2)項目建設、投資單位(必須是同一單位)簡介;
(3)批准檔案名稱稱及文號;
(4)項目安排。項目具體建設內容,建設進度安排表(包括開工、建設完成日期及辦完項目相關驗收手續日期);
(5)投資安排。項目投資預算計畫表(不包括土地資金費用,以及其他無關的投資資金)、資金來源及資金初步安排明細;
(6)申請市服務業引導資金數額;
(7)效益分析。單位2013-2015年營業收入、利潤、上繳稅收、就業人員、市場發展等(列表)簡要分析及預測;
(8)其他有關情況說明。如企業或項目近3年內有無獲得國家、省、市有關扶持資金等;
(9)申報材料真實性申明。包括申請報告材料、附屬檔案資料、同一項目未申報市級財政其他專項資金扶持、企業無違法違規情況等內容的真實性申明。
4. 提供項目有關檔案資料(複印件);
(1)項目批准檔案:政府相關部門核准或備案檔案,包括規劃、發改、土地(房產)、建設、環評、能評等(根據項目需要)批文,屬於租賃用房的項目需提供租賃契約及承租方土地證明;
(2)單位有關資料: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民政部門批准檔案)、稅務登記證、經註冊會計師審計的前兩年度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以及報表附註及其他相關財務資料;
(3)其他相關檔案:獎牌、表彰、證書等資料。
5. 提供區財政資金的配套承諾函;
6. 提供項目可行性報告(簡寫本);
7. 省市服務業集聚內項目需由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管理機構出具項目所在地證明檔案;申報標準化項目需提供相關認定批准檔案;申報貼息的項目單位需提供與金融部門簽定的貸款契約、資金撥付證明和結息單據。
8. 填寫電子版表格。包括項目申請表、項目申請報告、匯總表等,一併報至區發改、服務業、財政部門,或市級行業主管部門。
五、申報程式
(一)企業申報
申報企業同時進行書面申報和網上填報。
1.書面申報:項目單位根據檔案做好申報書面材料,一式3份,向單位註冊所在地區發改、服務業、財政部門申報,或者向市級行業主管部門申報;
2.網上填報:登錄蘇州市發改委網站首頁——服務業引導資金項目申報系統——註冊或登錄——引導資金項目--填報表格數據和資料。
企業申報請於7月10日前完成。
(二)項目初審
各區發改、服務業、財政部門,或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做好組織服務工作:
1. 做好市服務業引導資金項目申報的宣傳和組織工作;
2. 指導申報單位進行文本材料準備和網上填報;
3. 對文本材料和網上填報進行初審,做好項目匯總表(附屬檔案2);
4. 上報申請檔案,匯總項目申請表、項目申請報告、匯總表等電子版表格。檔案材料(包括電子版)請於6月30日前報送至蘇州市發改委服務業處、蘇州市財政局經建處,逾期不再受理。
蘇州市發改委 蘇州市財政局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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