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應縣服務業發展局

寶應縣服務業發展局

根據《中共揚州市委、揚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寶應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揚發[2010]34號)和《關於同意寶應縣服務業辦公室更名的批覆》(寶編辦[2012]19號)精神,寶應縣服務業發展局(寶應縣旅遊局)在寶應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掛牌,為正科級建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應縣服務業發展局
  • 級別:正科級
(一)貫徹實施國家促進服務業(旅遊業)發展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縣服務業(旅遊業)及其重點產業發展戰略;擬訂全縣服務業(旅遊業)發展指導意見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縣服務業(旅遊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及重要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審查批准服務業產業發展規劃。
(二)制定全縣服務業(旅遊業)年度目標任務、發展計畫、考核意見,並負責實施和監督考核工作;負責全縣服務業(旅遊業)發展的預測、預警和分析研究,提出對策和建議。
(三)編制全縣服務業(旅遊業)重點項目庫和年度重點項目投資計畫;負責全縣服務業(旅遊業)重大項目的預審工作;協調推進服務業(旅遊業)重大項目建設,做好項目跟蹤和督查工作;牽頭組織服務業(旅遊業)專項招商引資工作。
(四)負責縣級服務業(旅遊業)引導資金的管理、申報、評定及獎勵工作。牽頭組織國家、省服務業(旅遊業)引導資金項目申報工作。
(五)負責全縣服務業集聚區規劃審查工作,組織和指導申報、創建省、市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工作;
(六)負責審定服務業各行業命名、授牌等工作;牽頭全縣服務業(旅遊業)重大節慶活動的策劃、組織和實施工作。
(七)指導服務業(旅遊業)企業開展創新創牌工作;組織推動服務業(旅遊業)品牌創建工作。
(八)負責旅遊產品、旅遊商品開發工作;組織全縣旅遊宣傳推介工作;牽頭組織全縣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旅遊產品和旅遊線路的規劃與開發;協調組織休閒度假旅遊和鄉村旅遊工作。
(九)負責規範全縣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遊客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等工作;受理旅遊消費者投訴;指導全縣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負責全縣旅遊行業統計工作,質量等級評定、申報工作;研究和指導全縣旅遊業轉型升級工作;指導全縣旅遊行業協會等工作。
(十)負責全縣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旅遊應急救援工作。
(十一)負責制定全縣新興服務業發展規劃,研究出台鼓勵發展新興服務業發展和鼓勵企業兼併重組的相關政策。推進企業主輔分離。
具體負責商務服務業、現代物流業規劃編制、項目建設、政策制定、目標任務、統計分析等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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