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財政廳關於做好2014年度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雲南省財政廳關於做好2014年度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是一種條例條令,雲南省財政廳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財政廳關於做好2014年度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 貫徹落實:雲政發〔2013〕75號
  • 支持方式1:引導資金採取無償資助
  • 支持方式2:貸款貼息方式
  • 申報材料:實行網路申報
檔案發布,檔案內容,

檔案發布

省級各有關部門、企業(集團),各州(市)財政局,宣威市、鎮雄縣、騰衝縣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加快服務業發展三年行動計畫的意見》(雲政發〔2013〕75號)精神,加快我省服務業發展,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升級,根據《雲南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雲財企〔2009〕373號,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規定,現就做好2014年度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檔案內容

支持重點
2014年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將圍繞加快現代服務業發展,重點支持《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加快服務業發展三年行動計畫的意見》,以及《辦法》確定的金融保險、現代物流、科技服務、廣告業、公共服務(含健康養老)、電子商務等新興服務業,同時支持對商貿流通、品牌戰略等傳統服務業的改造和提升。其中:交通運輸重點支持雲南特色產品運輸企業開展各式聯運服務;現代物流重點支持大中型物流基地建設;科技服務重點支持開展創意服務;廣告業重點支持國家廣告園區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和園區企業服務能力提升;公共服務重點支持以龍頭企業為主,依託物流配送中心,建設連鎖經營的便利店、便民早餐店、生鮮超市、健康養老服務等社區便民工程(連鎖經營店建設項目,昆明市不得少於10個,其他州市不得少於5個);電子商務重點支持銷售雲南特色產品,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以上的電子商務平台建設;品牌戰略重點支持雲南特色產品生產企業與國內外知名品牌創意策劃公司開展品牌建設合作。
支持方式和標準
引導資金採取無償資助和貸款貼息方式予以支持。無償補助方式:補助資金不得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貸款貼息方式:貼息資金不得超過企業當年實際支付的利息。所有項目申請扶持最高不得超過300萬元。
申報條件
申請引導資金的企業和單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本省依法註冊,正常開展經營活動,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國家和我省服務業發展方向;
(三)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四)會計信息準確完整,納稅信用和銀行信用良好;
(五)申報項目符合《辦法》和本《通知》規定的支持內容;
(六)對上年度發生較大以上安全事故、重特大環保事故和重大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企業不予支持;
申報材料
2014年度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實行網路申報,不再報送紙質材料(項目申請檔案需以正式紙質檔案上報)。網路申報材料如下:
(一)資金申請檔案;
(二)承諾書(附屬檔案1);
(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基本情況統計表(附屬檔案2);
(四)經中介機構審計的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
(五)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
(六)第一次使用網路申報的單位還需提交單位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七)產業化項目需提供土地、環評以及立項批覆等資料;
(八)申請貸款貼息的項目,需附貸款契約、付息憑證複印件以及貸款《銀行核實情況表》(附屬檔案3);
(九)其它與申請專項資金有關資料。
申報程式
符合條件的企業或單位按屬地原則向所在地縣(市、區)財政局提出申請,經縣(市、區)財政局提出審核意見後報州(市)財政局,各州(市)財政局按照《辦法》和本《通知》要求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嚴格審核後,向省財政廳申報,申報檔案須同時附《雲南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匯總表》(附屬檔案5)和《項目申報材料符合性審查表》(附屬檔案6)。
中央駐滇單位、省屬企業(集團)、財政省直管縣的項目申報,直接向省財政廳提出申請,申報檔案須同時附《雲南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匯總表》(附屬檔案5)和《項目申報材料符合性審查表》(附屬檔案6)。
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省直管縣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服務業發展推進工作,認真組織項目,嚴格篩選論證擇優推薦上報,並對所申報項目的真實性負責。
(二)申報時間:企業或單位申報截止時間為2014年3月15日;各縣(市、區)審核截止時間為3月20日;各州(市)審核截止時間為3月31日;中央駐滇單位、省屬企業(集團)、財政省直管縣需在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網路和紙質上報;凡資料不齊或逾期申報的不予受理。
申報網址:雲南省企業申請省級財政扶持項目申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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