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改委《關於組織申報2012年常州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的通知》是發行於常州市的通知,申報範圍為智慧旅遊景區示範區建設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發改委《關於組織申報2012年常州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的通知》
- 地區:常州市
- 批號:常財企〔2010〕55號
- 申報範圍:智慧旅遊景區示範區建設項目
各轄區發改(經發)局,財政局,市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建設我市以現代服務業為主導的現代產業體系,根據《常州市市級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管理辦法》(常財企〔2010〕55號),並結合當前服務業發展形勢,決定組織2012年度常州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
1、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公共平台建設項目及其他重大服務業公共平台項目。
2、省級、市級重點項目和行業重點項目(包括510行動計畫項目),重點扶持生產性服務業、文化創意產業、旅遊業、商貿流通及符合省、市服務業規劃的新興服務業、高技術服務業等。
3、省級重點物流基地建設項目和市級物流供應鏈管理示範企業建設項目。
4、常州市智慧旅遊景區示範區建設項目。
5、國家服務業引導資金扶持項目的配套資金。
6、市級政府牽頭組織的服務業重大活動。
7、全市服務業發展規劃和符合全市規劃要求的行業或區域服務業發展規劃。
8、服務業重點課題研究包括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等。
9、市委、市政府要求扶持促進服務業發展的其它事項。
二、申報條件
1、在常州市區範圍內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健全的財務與管理體系;企業財務及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較高的資信等級和相應的資金籌措能力;
2、符合我市服務業發展總體要求或其他專項規劃;
3、具備管理和技術創新、符合現代服務業基本特徵;
4、省級重點物流基地當年投入達到2000萬元以上,市級重點市場當年投入達到3000萬元以上。
5、已按有關規定完成審批、核准或備案,本年度實施的項目,且項目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開工建設。
6、上述申報範圍內涉及的服務業項目、規劃、平台、活動、課題、人才培訓以及相關服務業政策兌現。
7、項目未申報省及市級其它專項資金支持。(需有項目法人對資金申請報告內容及附屬材料真實性負責的聲明,對同一項目未申報其它財政資金的承諾)
三、申報項目需提供的資料
1、填寫《常州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申請表》(市發改委網站下載)。
2、引導資金項目申請報告。包括項目單位的基本情況和財務狀況、項目背景、建設內容及規模、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建設條件及實施進度、申請補助的理由和政策依據、預期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分析等內容。(申報規劃、活動、課題、培訓等其它專項資金補貼以及相關政策兌現除外)
3、附屬檔案材料。申報項目扶持資金需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企業上年度經會計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項目核准或備案的有效批准檔案;申報其它專項資金補貼以及相關政策兌現需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有效證明材料。
4、項目其它佐證材料。
5、申報材料裝訂成冊,一式二份。
四、申報組織工作
1、轄區所屬單位申報項目由轄區發改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統一組織,集中上報市發改委,由市發改委統一受理後會同市財政局共同審核。
2、市屬單位項目由項目單位直接報市發改委,由市發改委統一受理後會同市財政局共同審核。
3、申報截止日期:2012年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請各單位認真做好申報項目的論證篩選工作,確保申報項目的質量,按時上報。
附屬檔案:2012年度常州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申請表
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