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化製造業金融服務助力推進新型工業化的通知

關於深化製造業金融服務助力推進新型工業化的通知

《關於深化製造業金融服務助力推進新型工業化的通知》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為推動更多金融資源用於促進先進制造,實現我國從製造大國向製造強國轉變,引導金融機構以服務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為主題,深化金融服務,助力推進新型工業化發布的通知。

2024年4月16日,《關於深化製造業金融服務助力推進新型工業化的通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深化製造業金融服務助力推進新型工業化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24年4月3日 
  • 發布單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 發文字號:金髮〔2024〕5號 
通知全文,內容解讀,發布背景,重點任務,工作要求,落實舉措,發布信息,

通知全文

金融監管總局各監管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直銷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理財公司,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實現新型工業化是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關鍵任務。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推動更多金融資源用於促進先進制造,實現我國從製造大國向製造強國轉變,引導金融機構以服務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為主題,深化金融服務,助力推進新型工業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刻把握新時代新征程推進新型工業化的基本規律,積極踐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作為根本宗旨,堅持以建設製造強國為戰略重點,助力提升工業現代化水平,推動製造業高端化、智慧型化、綠色化發展,為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撐。
(二)工作要求。深刻領會推進新型工業化的戰略定位和重要意義,把金融支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擺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完善製造業金融政策體系和市場體系,推動銀行保險機構協同發力,聚焦推進新型工業化重點任務,持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最佳化金融服務模式,增強金融專業化能力,推動金融支持製造業發展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
二、圍繞重點任務,加大製造業金融支持力度
(三)著力支持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銀行保險機構要最佳化金融資源配置,加大對基礎零部件、基礎材料、基礎軟體和工業軟體等薄弱領域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動重大技術裝備創新發展。圍繞製造業重點產業鏈,積極聯動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加快推進制造業重點產業鏈高質量發展行動,深入挖掘重點產業鏈企業和項目融資需求,綜合採用銀團貸款、聯合授信等模式,為重點企業、重大項目提供專業化金融服務。規範發展供應鏈金融,強化對核心企業的融資服務,通過應收賬款、票據、倉單和訂單融資等方式促進產業鏈條上下游企業協同發展。
(四)著力支持產業科技創新發展。銀行保險機構要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完善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科技投融資體系,加強科技型企業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務,助力推進新質生產力發展。積極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承擔國家科技重大項目的企業等經營主體創新發展,推進關鍵核心技術和產品攻關突破。保險公司要大力發展科技保險,提供科技研發風險保障產品和服務,完善攻關項目研發風險分擔機制。銀行保險機構要圍繞製造業關鍵領域中試服務,探索個性化、針對性的支持方式,與中試機構合作開展相關保險業務,支持科技服務業加快發展,促進科技成果加速轉化。
(五)著力支持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銀行保險機構要加強對傳統製造業設備更新、技術改造的中長期資金支持,發揮擴大製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專項工作和國家產融合作平台作用,促進金融資源和產業轉型融資需求高效對接。助力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聚焦信息技術、人工智慧、物聯網、車聯網、生物技術、新材料、高端裝備、航空航天等重點產業,強化資金支持和風險保障,擴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信用貸款規模。最佳化製造業外貿金融供給,強化出口信用保險保障,支持汽車、家電、機械、航空、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等企業“走出去”。保險資金要在風險可控、商業自願前提下,通過債券、直投股權、私募股權基金、創業投資基金、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等多種形式,為戰略性新興產業提供長期穩定資金支持。
(六)著力支持工業智慧型化、綠色化發展。銀行保險機構要加大對數字經濟核心產業的支持力度,強化對智慧型裝備、數字基礎設施、工業網際網路新業態等領域的金融服務,支持製造業“智改數轉網聯”。大力推動綠色金融發展,支持工業領域碳減排、綠色化改造、資源節約高效循環利用和綠色能源體系建設。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等政策,加大對工業綠色轉型的中長期資金支持。有序退出製造業“殭屍企業”,盤活被低效占用的金融資源。保險公司要發展科技保險、新能源保險、氣候保險等業務,發展和推廣網路安全保險,提升保險保障水平。
三、最佳化金融供給,提升製造業金融服務質效
(七)最佳化製造業信貸結構。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單列製造業信貸計畫,明確支持重點和任務目標,推動更多信貸資源支持製造業發展,持續提升製造業中長期貸款占比。加強對製造業信用信息的挖掘運用,增加信用貸款投放,降低對抵質押物的依賴。加大對製造業首貸戶的支持,擴大金融服務覆蓋面。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要發揮行業帶頭作用,深化擴大製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工作機制,積極對接製造業重點領域項目信息,做好項目簽約和信貸投放工作。
(八)豐富製造業金融產品供給。銀行保險機構要根據製造業企業研發、製造、交付、維護等生產經營周期,探索完善全流程金融服務。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開發適應製造業特點的信貸產品,合理確定貸款額度和還款期限,探索更加靈活的利率定價和利息償付方式。科學合理拓寬押品範疇,大力發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動產質押貸款等業務,探索開展智慧財產權內部評估,加強對科技創新企業和生產性服務業的融資支持。保險公司要積極對接製造業企業風險保障和風險管理需求,推進智慧財產權保險、研發費用損失險等承保業務,支持產品研發和套用。
(九)加強金融服務對接。銀行保險機構要加強制造業企業走訪和產品推介,紮實開展“一鏈一策一批”中小微企業融資促進等活動,依託工業園區、行業協會、服務中心、信息平台等渠道,精準匹配融資需求,提高金融服務獲得感。聚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提升對集群內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質效。堅決落實“兩個毫不動搖”,牢固樹立公平授信理念,對各類經營主體一視同仁,做好對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深入挖掘有市場、有信用、有技術的民營優質客戶,加強民營製造業新客戶培育,依託全國一體化融資信用服務平台網路,深入推進“信易貸”工作,加大對民營製造業項目的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支持。
四、完善服務體系,增強制造業金融服務能力
(十)健全多層次金融服務體系。政策性銀行要利用政策性金融“資金規模大、貸款期限長”的特點,更好服務製造強國重大工程建設,以政策性轉貸款帶動支持製造業小微企業。大型銀行要對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領域加強研究,最佳化金融資源區域協調分配,支持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股份制銀行要堅持差異化市場定位,深化對製造業細分領域及重點投向的金融服務。地方法人銀行要發揮深耕地方經濟的特色優勢,合理確定經營半徑,精準服務當地製造業企業。非銀行金融機構要根據自身定位,在市場開拓、服務質效、風險管理上提升競爭力。保險公司要完善製造業保險體系,為製造業提供多方面的保險保障。
(十一)完善製造業金融服務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改善信貸管理機制,在組織架構、經濟資本分配、內部資金轉移定價等方面強化資源保障。深入挖掘製造業企業無形資產、數據資源等潛在價值,綜合考量企業市場、技術等非財務信息,穩妥開展質量融資增信,將相關要素探索納入信貸評價和風險管理模型。規範各環節融資收費和管理,不得借貸搭售、違規收費,嚴禁對貸款投放附加不合理條件。保險公司要完善費率調節機制,最佳化承保理賠流程,持續推進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和新材料首批次套用保險補償機制。
(十二)最佳化製造業金融激勵約束。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健全內部績效考核機制,科學設定考核權重,對成效顯著的分支機構,在績效考評、資源分配等方面予以傾斜。在控制風險的基礎上,適度下放授信審批許可權,提高分支機構“敢貸”“願貸”積極性。細化製造業企業授信盡職免責制度,制定各流程環節的盡職認定標準和免責情形,明確界定基層員工操作規範,保障盡職免責制度的落地實施。
(十三)提升製造業金融專業水平。銀行保險機構要加強溝通協商,在客戶拓展、行業研究、欠款追償等多個環節開展合作,全面提升金融管理能力。加強金融服務的科技支撐,綜合運用人工智慧、大數據、雲計算等新興技術,拓寬金融服務場景,改進服務效率。增強先進制造業服務能力,提高授信審批和信用評價的精準性,深入研判高新技術企業的市場前景、預期收益和潛在風險。鼓勵有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成立製造業專業團隊,在製造業企業集聚地區探索組建製造業服務中心,支持先進制造業集群發展。
五、加強風險防控,營造良好金融市場秩序
(十四)增強制造業金融風險防控能力。銀行保險機構要樹立審慎經營理念,加強內控合規建設和全面風險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堅持自主決策、獨立審貸、自擔風險原則,做實貸款“三查”,落實好還款來源,嚴格製造業貸款分類,真實反映風險情況。提高貸款撥備使用效率,依法合規加大不良貸款處置力度。動態跟蹤客戶經營狀況和風險水平,完善風險預警機制。做好信貸資金真實性查驗,嚴防通過票據貼現虛增貸款規模。加強信貸資金流向監控,嚴禁信貸資金用於非生產經營活動。
(十五)營造良好金融市場秩序。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維護正常競爭環境,不得為爭取客戶放鬆風險管理要求,堅決避免過度競爭和“搭便車”“壘大戶”等行為。切實防範多頭授信、過度授信,避免一哄而上造成產業項目低水平重複建設。加強統一授信管理,防止信貸資金沉澱淤積。綜合自身業務實際、資金成本、配套優惠政策等因素,按照商業可持續原則、有效風險定價機制科學確定貸款利率,防止信貸資金無序壓價和空轉套利。堅決打擊各類非法金融活動,全力保障金融市場健康發展。
六、強化組織保障,凝聚支持製造業工作合力
(十六)加強金融監管。各級金融監管部門要明確製造業金融責任部門和任務分工,綜合運用重點監測、監管通報、監管評價、現場檢查、培訓交流等方式,督導銀行保險機構落實落細各項監管政策,推動金融服務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紮實做好風險防範工作。加強制造業相關融資數據治理,提高數據報送質量。跟蹤調度銀行保險機構支持製造業舉措、問題和成效,積極主動報送工作落實情況。
(十七)做好協作聯動。各級金融監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部門、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加強協調配合和對接服務,凝聚支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工作合力。推動完善“政銀企”信息共享機制,促進制造業政策信息、行業發展趨勢、產能動態、企業生產經營信息、銀行保險產品信息交流共享。加強央地政策聯動,支持國家產融合作試點城市加強產業、金融、財稅等政策協同創新,推進有條件的地方完善風險分擔補償、貸款貼息等機制,增強金融服務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能力。

內容解讀

其中提出,營造良好金融市場秩序。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維護正常競爭環境,不得為爭取客戶放鬆風險管理要求,堅決避免過度競爭和“搭便車”“壘大戶”等行為。切實防範多頭授信、過度授信,避免一哄而上造成產業項目低水平重複建設。加強統一授信管理,防止信貸資金沉澱淤積。綜合自身業務實際、資金成本、配套優惠政策等因素,按照商業可持續原則、有效風險定價機制科學確定貸款利率,防止信貸資金無序壓價和空轉套利。堅決打擊各類非法金融活動,全力保障金融市場健康發展。
《通知》共十七條措施,明確了製造業金融服務的總體要求,圍繞金融支持製造強國建設、推進新型工業化重點任務,從最佳化金融供給、完善服務體系、加強風險防控等方面,對做好製造業金融服務提出了工作要求。
《通知》提出,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刻把握新時代新征程推進新型工業化的基本規律,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作為根本宗旨,堅持以建設製造強國為戰略重點,助力提升工業現代化水平,推動製造業高端化、智慧型化、綠色化發展。
《通知》要求,要圍繞重點任務,著力支持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產業科技創新發展、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工業智慧型化和綠色化發展,持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最佳化金融服務模式,增強金融專業化能力。
《通知》明確,要單列製造業信貸計畫,明確支持重點和任務目標,推動更多信貸資源支持製造業發展,持續提升製造業中長期貸款占比。深化擴大製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工作機制,做好信息對接和貸款投放。改善信貸管理機制,在組織架構、經濟資本分配、內部資金轉移定價等方面強化資源保障。健全內部績效考核機制,確保盡職免責制度落地實施。
《通知》提出,要積極對接製造業企業風險保障和風險管理需求,推進智慧財產權保險、研發費用損失險等承保業務,支持產品研發和套用。完善費率調節機制,最佳化承保理賠流程,持續推進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和新材料首批次套用保險補償機制。
《通知》要求,要堅持自主決策、獨立審貸、自擔風險原則,做實貸款“三查”,落實好還款來源。提高貸款撥備使用效率,依法合規加大不良貸款處置力度。維護正常競爭環境,不得為爭取客戶放鬆風險管理要求。
《通知》明確,要加強金融監管,做好協作聯動,凝聚支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工作合力。

發布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推進新型工業化相關工作,強調要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實現新型工業化是關鍵任務。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堅持把發展經濟的著力點放在實體經濟上,推進新型工業化。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指出,要把更多金融資源用於促進科技創新、先進制造。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在總結製造業金融服務良好經驗、銜接近期印發的各項政策檔案的基礎上,研究制定《通知》,進一步明確製造業金融服務重點任務,引導銀行保險機構把金融支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擺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續加大支持力度,最佳化服務模式,更好助力製造強國建設和推進新型工業化。

重點任務

《通知》堅持以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聚焦推進新型工業化重點任務,提升金融服務的精準性有效性。一是著力支持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要最佳化金融資源配置,加大對基礎零部件、基礎材料、基礎軟體和工業軟體等薄弱領域的金融支持力度。二是著力支持產業科技創新發展。要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承擔國家科技重大項目的企業等經營主體創新發展。三是著力支持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要加強對傳統製造業設備更新、技術改造的中長期資金支持,助力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最佳化製造業外貿金融供給。四是著力支持工業智慧型化、綠色化發展。要加大對數字經濟核心產業的支持力度,強化對智慧型裝備、數字基礎設施、工業網際網路新業態等領域的金融服務。大力推動綠色金融發展,支持工業領域碳減排、綠色化改造、資源節約高效循環利用和綠色能源體系建設。

工作要求

《通知》強調,一是最佳化金融供給,要單列製造業信貸計畫,強化製造業中長期貸款和信用貸款支持,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開發適應製造業特點的信貸產品和服務。二是完善服務體系,要健全多層次金融服務體系,推動銀行、保險、非銀等各類金融機構協同發力。改善製造業金融服務機制,最佳化製造業金融激勵約束,加強金融服務的科技支撐。三是加強風險防控,要樹立審慎經營理念,加強內控合規建設和全面風險管理。堅持自主決策、獨立審貸、自擔風險原則,做實貸款“三查”,落實好還款來源,嚴格製造業貸款分類,真實反映風險情況。避免過度競爭和“搭便車”“壘大戶”等行為,營造良好金融市場秩序。

落實舉措

《通知》提出,各級金融監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部門、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加強協調配合和對接服務,凝聚支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工作合力。推動完善“政銀企”信息共享機制,促進制造業政策信息、行業發展趨勢、產能動態、企業生產經營信息、銀行保險產品信息交流共享。加強制造業相關融資數據治理,提高數據報送質量。跟蹤調度銀行保險機構支持製造業舉措、問題和成效,總結製造業金融服務的良好經驗,加大金融支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工作的宣傳力度。

發布信息

2024年4月16日訊息,《關於深化製造業金融服務助力推進新型工業化的通知》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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