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支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2022年2月,12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支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支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印發時間:2022年2月
關於支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和農業農村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等12部門《關於支持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實施意見》,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的實施方案》和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分類指導統籌推進鄉村振興的通知》要求,現就支持我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以下簡稱“重點幫扶縣”)加快發展提出如下支持政策措施:
一、加大資金項目支持力度
(一)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對重點幫扶縣予以傾斜支持。2021-2023年在脫貧縣延續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政策,應縣、盂縣、黎城縣、絳縣4個重點幫扶縣可參照執行。(省財政廳牽頭負責)
(二)加大金融資本支持力度。引導資本市場服務和金融資源向縣域下沉,推動資本市場縣域工程強基擴面,將試點縣域擴面到57個縣(區),其中含雲州區、右玉縣、應縣、繁峙縣、河曲縣、盂縣6個重點幫扶縣。落實好存款準備金率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對重點幫扶縣的金融支持。加大再貸款、再貼現支持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存量扶貧再貸款可按照現行規定進行展期。支持重點幫扶縣地方法人銀行多渠道補充資本,通過發行金融債券籌集資金,拓寬可貸資金來源。(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分別牽頭負責)
(三)加大重大項目支持力度。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優先支持重點幫扶縣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園創建和建設、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修繕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利用項目建設、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倉儲設施建設、實施增強區域發展能力煤礦安全改造和農網鞏固提升工程、教育衛生領域基礎設施和服務能力建設等。實施縣級醫院提標擴能工程,推動省域內優質醫療資源優先向重點幫扶縣延伸擴容。加強與國家發展改革委、國鐵集團等部委單位溝通,爭取將太綏高鐵、長邯聊高鐵列入國家“十四五”鐵路規劃。加大以工代賑對重點幫扶縣的支持力度,謀劃布局一批基礎設施工程,提高以工代賑項目勞務報酬發放比例。(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分別牽頭負責)
二、加大鞏固“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成果力度
(四)持續鞏固教育扶貧成果。指導各地常態化開展控輟保學工作,落實控輟保學長效機制,防止輟學反彈反覆,落實好學生資助政策,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失學輟學。實施經典潤鄉土計畫,組織大學生推普社會實踐志願服務活動,大力提高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程度和普及質量。開展中西部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畫,為重點幫扶縣定向培養師範生。繼續實施特崗計畫,為農村地區補充優秀師資。做好鄉村教師培養培訓,保證五年一次全員輪訓。在職稱評定時向鄉村教師傾斜,各級各類榮譽表彰評比時,鄉村教師單列指標。保障鄉村教師待遇,對符合條件的教師發放鄉村教師補助,持續提高鄉村教師崗位吸引力。(省教育廳牽頭負責)
(五)持續鞏固健康扶貧成果。衛生健康領域現有支持脫貧地區的各類政策、資金和項目向重點幫扶縣傾斜支持。重點幫扶縣中沒有達到二級甲等水平的朔州市應縣人民醫院,由省人民醫院整體託管,以省醫優質資源為依託,以等級醫院建設為抓手,通過選派院長、技術指導、學科建設、最佳化布局等方式,在管理模式、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等方面加大支持。在重點幫扶縣全面實行“鄉招村用”公開招聘工作。對重點幫扶縣醫療救助工作給予傾斜支持。(省衛健委、省人社廳、省醫保局分別牽頭負責)
(六)持續鞏固住房安全成果。健全完善重點幫扶縣農村脫貧人口和低收入人口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動態監測長效機制,對監測發現的住房安全問題實行銷號制度。任務指標聚焦農村脫貧人口和低收入人口等重點對象,向重點幫扶縣傾斜,依照排查和申報情況,優先足額安排計畫任務,做到應改盡改。在中央財政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傾斜支持的基礎上,省級安排兜底保障資金,對重點幫扶縣農村脫貧人口和低收入人口中經濟狀況較為薄弱的農戶,加大資金保障力度,兜底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省住建廳牽頭負責)
(七)持續鞏固飲水安全成果。加強重點幫扶縣已建農村供水工程的維修養護和鞏固提升,對農村脫貧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實施入戶工程補助50%政策。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中央、省級維修養護資金向重點幫扶縣傾斜。支持重點幫扶縣開展城鄉一體化、規模化供水工程及小型供水工程規範化建設,積極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在重點幫扶縣投資建設農村供水工程。按照“公益性項目、市場化運作”理念,幫助指導重點幫扶縣提升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護水平。(省水利廳牽頭負責)
(八)持續推動易地搬遷後續扶持。聚焦46個重點幫扶縣的811個集中安置區、38.4萬搬遷人口,優先支持大型集中安置區建設一批配套產業園區、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基地,農村小微型安置點發展特色種養、農林畜產品加工等產業。優先支持重點幫扶縣搬遷民眾開展職業技能培訓,促進搬遷勞動力穩定就業創業增收。優先支持重點幫扶縣安置區“一站式”服務大廳建設,不斷提升社區治理能力和水平,有效促進搬遷民眾社會融入。高度關注採煤沉陷區民眾生產生活保障問題。(省鄉村振興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分別牽頭負責)
三、加大產業就業幫扶力度
(九)強化特優產業培育。農業全產業鏈重點鏈建設項目、農產品五大出口(商貿)平台基地建設向重點幫扶縣傾斜布局,建設一批“特”“優”種養基地。抓好農產品品種、品質、品牌和標準化生產。強化品牌認證,支持重點幫扶縣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等規模生產經營主體申報綠色食品,支持資源稟賦好、工作積極性高的地區,推進綠色有機農產品認證。(省農業農村廳牽頭負責)
(十)強化龍頭帶動。擇優推薦重點幫扶縣產業化龍頭企業進入國家級企業梯隊,力爭到2025年重點幫扶縣國家級龍頭企業數量由現在的5家增長到8家以上。在開展省級龍頭企業認定和監測過程中,向重點幫扶縣傾斜,力爭到2025年重點幫扶縣省級龍頭企業數量由現在的150家增長到220家以上。推動重點幫扶縣提升產業發展水平,至2025年,每年支持至少1個重點幫扶縣實施優勢特色產業集群、農業產業強鎮項目,認定一批全國“一村一品”示範村鎮、現代農業產業園。(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分別牽頭負責)
(十一)強化產銷銜接。深化拓展消費幫扶,結合“中國農民豐收節”、農交會等節慶展會,指導重點幫扶縣農業農村部門行銷戰隊組織形式多樣的農產品產銷對接活動。完善農產品應急促銷工作機制,及時組織重點幫扶縣滯銷農產品對外推介促銷。充分利用農產品電子商務平台,推進“網際網路+”農產品出村進城工作,推動電商平台設立專賣店、電商專館,組織開展“豐收節”等線上促銷活動。傾斜支持重點幫扶縣開展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省商務廳分別牽頭負責)
(十二)強化科技幫扶。深化專家團隊包聯服務,落實強農惠農政策,解決產業難題。在重點幫扶縣實施農技推廣特聘計畫,每縣從農業鄉土專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技術骨幹、種養能手中招聘不少於2名的特聘農技員。強化科技對產業支撐作用,實現主要農作物良種普及率達到96%以上,主推技術到位率達到95%以上。為重點幫扶縣培養一批新型經營主體服務主體帶頭人、返鄉入鄉創新創業者、鄉村治理及社會事業發展帶頭人、種養加能手及能工巧匠,提升脫貧勞動力的生產組織能力和技能水平。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選派科技特派員開展創新創業、技術指導和科技服務等。(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分別牽頭負責)
(十三)加大旅遊幫扶。在基礎設施、接待服務和服務質量等方面做強做優鄉村旅遊示範村,持續發力,促進鄉村旅遊高質量發展,培育一批鄉村旅遊重點村。選樹一批休閒農業典型,發揮典型示範對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指導和引領作用,創新推動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品牌體系建設。在“中國非遺傳承人群研培計畫”中,山西高校在招生方向上對重點幫扶縣非遺就業工坊傳承人給予傾斜。(省文旅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教育廳分別牽頭負責)
(十四)加大生態幫扶。在國土綠化、重點生態工程建設方面向重點幫扶縣傾斜。國家和省級人工造林任務通過議標的形式落實到造林專業合作社,扶持合作社由單一造林向造林、種草、管護、經營和林草產業等多元化方向發展。全面落實國家生態護林員管護政策,調整充實穩定重點幫扶縣生態護林員隊伍。深入貫徹國家10部委《關於科學利用林資源 促進木本糧油和林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支持重點幫扶縣加快生態產業發展。(省林草局牽頭負責)
(十五)加大培訓幫扶。加大重點幫扶縣培訓力度,重點圍繞脫貧勞動力等群體開展普惠式培訓,加強以持證就業為目的的選單式、訂單式、定向式、項目制培訓,全面提升技能培訓持證率、就業率、增收率。探索推動產教融合重大實訓平台載體建設,加強農民技能培訓,提供“三農”發展所需的人力人才和技術技能支撐。(省人社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牽頭負責)
(十六)加大就業幫扶。支持重點幫扶縣結合本地實際和傳統優勢,創建培育地方特色勞務品牌,並優先推薦認定省級勞務品牌,力爭到2025年,每個重點幫扶縣至少有一個在全國或全省叫得響的勞務品牌。保持鄉村公益性崗位規模總體穩定,統籌使用各類公益性崗位優先安置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易地搬遷民眾,特別是弱勞力、半勞力就業。加強重點幫扶縣返鄉創業載體建設,各市可對在重點幫扶縣建設且正常運營一年以上的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等,根據入駐戶數、吸納勞動力人數給予最高2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省人社廳、省鄉村振興局牽頭負責)
四、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
(十七)提升水利基礎設施水平。加快補齊重點幫扶縣水利基礎設施短板,對納入中央和省級規劃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加快推進前期準備工作,具備條件的優先給予安排實施。對重點幫扶縣中小型水庫除險加固項目實行省級以上資金傾斜支持。(省水利廳牽頭負責)
(十八)提升電網和鄉村電氣化水平。優先支持重點幫扶縣加強電力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農網供電能力、供電可靠性和供電質量。在重點幫扶縣中優先布局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項目。(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分別牽頭負責)
(十九)提升道路暢通水平。過渡期內繼續實行差異化補助政策,較“十三五”時期適當提高重點幫扶縣農村公路補助標準,相對先行示範縣和整體推進縣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在開展“四好農村路”示範縣創建、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示範縣創建中,對重點幫扶縣傾斜支持。“十四五”末,重點幫扶縣縣城全部通高速公路。(省交通廳、省財政廳分別牽頭負責)
(二十)提升電信網路覆蓋面。繼續深化電信普遍服務,按期完成第六批電信普遍服務試點項目建設,推動對農村及偏遠地區通信基礎設施建設傾斜支持,實現對重點幫扶縣行政村光纖寬頻網路和4G網路普遍覆蓋,鄉鎮及農高區等重點區域5G網路覆蓋。(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信廳分別牽頭負責)
五、加大公共服務建設力度
(二十一)加強公共文化建設。實施民眾文化惠民工程,省“免費下鄉一萬場”活動向重點幫扶縣傾斜。公共文化資源向重點幫扶縣傾斜。延伸公共文化“微陣地”,在重點幫扶縣新建、改建、擴建一批標準化公共圖書館和文化館。(省文旅廳牽頭負責)
(二十二)加強基層應急能力建設。對重點幫扶縣的救援隊伍在人員教育培訓和救援裝備配備上優先支持。在安排中央、省級自然災害救災資金時,對重點幫扶縣給予傾斜支持,在組織開展全省受災民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中,對重點幫扶縣因災致貧和受災返貧人員給予重點救助,適當提高救助標準。在應急管理信息化建設上,對重點幫扶縣的信息化建設任務下達和技術指導層面政策上給予傾斜。(省應急廳牽頭負責)
(二十三)加強物流體系建設。圍繞促進農村物流健康快速發展,提高網路覆蓋率和服務水平,加大重點幫扶縣農村物流體系建設支持力度。在全省範圍內遴選確定若干試點縣(市),開展農村物流創新模式推廣,支持重點幫扶縣積極參與。(省發展改革委、省郵政管理局分別牽頭負責)
六、加大兜底救助保障力度
(二十四)加強社會救助兜底保障。以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統和核對平台為基礎,構建低收入人口主動發現、動態監測和常態化幫扶機制,將符合條件的納入保障範圍,堅決避免因“脫保”“漏保”等造成規模性返貧。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在基層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網路建設、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培訓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進關愛服務能力提升。統籌資金保障,確保符合條件的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及時納入保障範圍,應保盡保。(省民政廳牽頭負責)
(二十五)加強殘疾人保障和服務。制定《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計畫實施方案》,提高特殊教育質量。加大資金投入、建設服務場所、培育專業服務隊伍,不斷提高殘疾人托養服務水平,更好滿足重點幫扶縣殘疾人托養服務需求和殘疾兒童康復服務需求。採取創新手段,提高服務質量。(省殘聯、省教育廳牽頭負責)
七、加大各方力量幫扶力度
(二十六)加大駐村幫扶力度。省市幫扶力量重點向重點幫扶縣的脫貧村及鄉鎮派駐;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任務重的鄉鎮派駐駐鄉鎮工作隊。每年從省直單位抽調廳級幹部擔任駐縣大隊長,負責統籌協調所在縣駐村力量開展駐村幫扶工作。派出單位與第一書記和工作隊所在村實行責任捆綁,發揮好包村領導、駐村第一書記、工作隊長和駐縣大隊長“四位一體”聯動幫扶作用,運用派出單位力量和資源支持鄉村發展。(省委組織部、省鄉村振興局分別牽頭負責)
(二十七)加大企業合作幫扶。省屬企業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結合合作幫扶重點幫扶縣縣域資源特點,加大幫扶力度,予以傾斜支持,繼續實施和完善企業合作幫扶。爭取政策支持,通過省屬企業產業鏈延伸或以公司運作方式,吸納當地勞動力就業,實現“雙贏”。開展“萬企興萬村”山西行動,組織引導民營企業通過產業投資、就業扶持、商貿物流、消費幫扶、智力支持、公益捐贈等多種形式和途徑參與鄉村振興,不斷增強重點幫扶縣鄉村造血功能。(省國資委、省工商聯分別牽頭負責)
(二十八)加大市域內縣際結對幫扶。以市為單位,採取“一對一”“一對多”“多對一”方式,組織市域內綜合實力強的縣(市、區)結對幫扶,圍繞產業發展、穩崗就業、鄉村建設、社會事業等領域,開展產業合作、勞務協作,從人才、技術、資金、項目等幫扶資源上給予支持。(省鄉村振興局牽頭負責)
八、加大要素保障支撐力度
(二十九)加強人才智力支持。新招錄的選調生均安排到村任職,按照大學生村官進行管理。各地可結合實際重點安排到重點幫扶縣的農村工作。合理確定基層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招聘)條件,拿出一定數量的職位(崗位)面向本縣市或周邊縣市戶籍人員(或生源)、退役士兵招錄(招聘)。做好中央“西部之光”訪問學者選派工作,從重點幫扶縣較多的市中推薦人選,重點選派中青年科研骨幹和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向縣級教育、醫療衛生等單位傾斜。實施第四輪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畫,對重點幫扶縣予以傾斜支持。在組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聘前培訓時,結合重點幫扶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聘任需求予以傾斜支持。(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分別牽頭負責)
(三十)加強土地政策支持。對符合增減掛鈎節餘指標省域內流轉使用的重點幫扶縣,在增減掛鈎復墾規模安排上予以傾斜支持,實施方案隨報隨審,節餘指標優先安排網上平台交易。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予以傾斜支持,過渡期內,為符合國家用地指標政策支持的36個重點幫扶縣(原國定貧困縣)每年單列用地計畫指標,專項用於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用地需求。其他10個重點幫扶縣,由所在市優先予以保障。對46個重點幫扶縣,在規劃審批、土地利用、耕地保護等方面予以傾斜支持。(省自然資源廳牽頭負責)
(三十一)加強監測考核評估。建立跟蹤監測機制,對重點幫扶縣定期開展監測評估。過渡期內,在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框架下,每年對重點幫扶縣進行考核,主要考核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責任落實、政策落實、工作落實以及鞏固成效,兼顧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約束性任務完成情況。對考核為優秀等次的縣通報表彰,並在政策試行、項目安排和資金分配給予優先支持。(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省財政廳分別牽頭負責)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
山西省鄉村振興局山西省委組織部
山西省發展改革委山西省教育廳
山西省財政廳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西省自然資源廳
山西省住房和建設廳
山西省交通廳
山西省衛生健康委
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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