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深入推進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政策措施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重慶市深入推進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政策措施的通知

渝府辦發〔2021〕151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深入推進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政策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2月2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深入推進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政策措施
  • 印發單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重慶市深入推進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政策措施
一、聚力優勢互補,加大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力度
(一)加大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績效考核。鼓勵設立“三農”金融事業部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對分支機構進行綜合績效考核時,明確並提高鄉村振興業務的考核權重。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持續完善“三農”金融盡職免責制度,合理界定盡職認定標準和免責情形,適度提高涉農貸款風險容忍度。(責任單位:重慶銀保監局、人行重慶營管部)
(二)發揮好政策性金融機構作用。支持農發行市分行聚焦國家糧食安全、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農業現代化、農業農村建設、區域協調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等領域,建立3000億元規模項目庫,打造“糧食銀行”“農地銀行”“水利銀行”“綠色銀行”等特色品牌,力爭“十四五”期間投放涉農貸款不低於2000億元。〔責任單位:農發行市分行、市金融監管局,各區縣(自治縣)政府和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管委會(以下統稱區縣政府)〕
(三)推進涉農商業銀行網點轉型。支持農行市分行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建設一批“5G+場景”智慧網點,推動武隆區、石柱縣、秀山縣、雲陽縣和奉節縣平安鄉、巫溪縣紅池壩鎮開展鄉村振興金融服務試點,保持縣域貸款持續增長,力爭到2025年涉農貸款餘額突破1200億元。支持郵儲銀行重慶分行保持農村地區網點穩定,持續提高縣域存貸比,力爭到2025年涉農貸款餘額突破600億元。(責任單位:農行市分行、郵儲銀行重慶分行、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各區縣政府)
(四)強化地方法人銀行支農作用。重慶農商行要堅守支農支小定位,建立完善服務鄉村振興的內設機構,對縣域分支機構給予金融政策、資源、人員傾斜支持,結合全市特色產業依託基層網點打造一批“花椒銀行”“臍橙銀行”等特色化機構,力爭到2025年涉農貸款餘額突破2200億元。(責任單位:重慶農商行、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各區縣政府)
二、聚力精準施策,加強對重點對象的資源傾斜
(五)做好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工作。嚴格按照“戶貸戶用戶還”原則,繼續對脫貧戶以及邊緣易致貧戶發放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支持其發展生產和開展經營。做好脫貧人口小額信貸質量監測和續貸展期管理,落實好貼息和風險補償政策。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授信模型,開展批量授信、快速審批。用好貨幣政策工具,開展“再貸款+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業務。(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市鄉村振興局、市財政局、重慶銀保監局、人行重慶營管部、市金融監管局,各區縣政府)
(六)加強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加快開發專屬貸款產品,發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普惠小微信用貸款,推廣隨貸隨用、隨借隨還產品和線上信貸產品,開展無還本續貸業務。實施家庭農場培育計畫、農民合作社規範提升行動、高素質農民培育工程,增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承載能力。在南川區部署推進區域性試點,探索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信息平台。(責任單位: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委,市農業擔保公司,南川區政府)
(七)做好對重要農產品生產的融資保障。針對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各類涉農經營主體的融資需求,建立重點企業融資需求銀企對接目錄清單,推動金融機構創新投融資服務,加大對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農村土地整治信貸支持,促進糧食“產購儲加銷”一體化發展,支持肉類、蔬菜等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責任單位: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委、市發展改革委)
(八)支持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積極滿足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科技園區、星創天地、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園等產業發展平台的融資需求,支持發展山地特色高效農業,創新支持農產品加工、休閒農業、鄉村旅遊、農村康養等新產業新業態,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各區縣要積極運用農業產業發展項目資金撬動金融資本,對符合條件的農業產業發展項目提供貸款貼息支持,貼息率不高於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50%。(責任單位:人行重慶營管部、市農業農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重慶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各區縣政府)
(九)助力補齊農業農村基礎設施短板。運用投貸聯動、投貸保貼一體化等投融資模式,推動增加農業農村基礎設施貸款投放。支持區縣對農村基礎設施項目整體打包、建立運營補償機制,開展收費權、特許經營權等擔保創新類貸款。探索發行政府債券,支持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委、市財政局、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重慶證監局、市金融監管局,各區縣政府)
(十)加大對農業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運用貸款貼息貼費、定向貸款、財稅優惠等政策,支持種業提升、農機研發、農產品加工、生態農業、智慧農業等技術創新和平台建設。推動私募基金投資種業企業和農業關鍵核心技術企業,對投資科技創新企業的按投資總額的1%予以獎勵,累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證監局、市金融監管局)
三、聚力協同聯動,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
(十一)加快數字金融創新運用。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接“數字鄉村·智慧農業”,基於大數據和特定場景進行批量獲客、精準畫像、自動化審批。依託“村村旺”電商平台涉農大數據與交易結算,推動創新各類應收款、預付款、農產品倉單質押融資等供應鏈金融。加快“助農貸”“惠農e貸”“旺農貸”等線上金融產品推廣運用。(責任單位:重慶銀保監局、人行重慶營管部、市金融監管局、市供銷合作社)
(十二)擴大農村產權抵押融資範圍。推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林權等抵押融資,拓展大型農機具、溫室大棚、養殖圈舍、生物活體抵押貸款。依託新一輪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國家試點,依法穩妥開展農民住房財產權(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融資試點。依託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搭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交易平台。繼續完善農村產權確權登記頒證、價值評估、流轉交易、抵押物處置等配套機制。最佳化農村產權抵(質)押風險補償機制,對符合條件的農村產權抵押融資本金損失,按損失本金一定比例給予風險補償。(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市財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委、市林業局、市國資委,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有關區縣政府)
(十三)持續深入推進政策性銀擔合作。健全風險共擔機制,對符合條件的政策性業務,由原擔保機構、市級再擔保機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銀行,按4∶2∶2∶2的比例分擔風險。探索通過“見擔即貸”“見貸即擔”等產品模式,開發“鄉村振興保”等融資擔保產品,開展“總對總”批量擔保業務。力爭到2025年市農業擔保公司政策性涉農業務在保餘額占比達80%以上。(責任單位:市財政局、重慶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人行重慶營管部,市農業擔保公司)
(十四)提高農業保險服務能力。完善大災風險分散機制,運用以獎代補政策,支持大宗農產品擴大保險覆蓋面,推進稻穀、玉米、馬鈴薯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開發推廣“綜合防貧保險”“特色產業保險”等保險產品,運用“保險+期貨”“保險+信貸”等聯動工具管理風險。加大工作推進力度,使主糧作物農業保險覆蓋率達到70%以上,農業保險深度達到1%以上,農業保險密度達到500元/人以上。(責任單位:市財政局、重慶銀保監局、市農業農村委、市鄉村振興局、市金融監管局,各區縣政府)
(十五)發揮債券融資支持作用。培育一批涉農企業融資項目開展債券融資,募集資金用於鄉村產業發展、農民就業增收、農業現代化、鄉村建設等項目。支持法人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用於加大對鄉村振興領域支持力度。(責任單位: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重慶證監局、市金融監管局)
(十六)支持涉農企業上市融資。支持一批涉農企業以及農產品加工企業納入擬上市企業儲備庫,加強輔導培訓。對擬在境內證券交易所上市重點培育企業股份制改造完成後給予50萬元獎勵,申報材料正式受理後給予50萬元獎勵,審核通過後給予100萬元獎勵。對重點培育企業3年培育期實施獎補,累計獎補額度最高不超過600萬元。(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重慶證監局,各區縣政府)
(十七)擴大私募基金直接投資。支持以市場化方式發起設立100億元規模的鄉村振興股權投資基金,引導社會資本投向鄉村產業發展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市、區縣兩級設立的相關專項資金、基金,按照有關規定加大對鄉村振興的投入。(責任單位:市鄉村振興局、市金融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委,各區縣政府)
四、聚力普惠金融,夯實農村基礎金融服務
(十八)推動“1+2+N”普惠金融到村。在行政村打造普惠金融到村基地,建設金融綜合服務示範站、金融消費權益保護與金融知識宣傳站2個站點,並搭載N個行動計畫,力爭到2025年實現全市行政村全覆蓋。(責任單位: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各區縣政府)
(十九)創新農村數字普惠金融服務。重慶農商行要為農村居民提供移動銀行、方言銀行、流動銀行等特色服務,創新“空中櫃檯”視頻銀行服務。郵儲銀行重慶分行要加快農村地區郵政網點“一站式”綜合便民服務平台智慧型化、信息化升級。農行市分行、重慶銀行加快搭建農村金融服務線上渠道,提升金融服務便利度和獲得感。(責任單位:重慶農商行、重慶銀行、郵儲銀行重慶分行、農行市分行、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各區縣政府)
(二十)因地制宜深入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完善金融信用服務體系,加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放貸機構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不斷擴大徵信系統覆蓋主體範圍。續續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創建。對全市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信用建檔評級工作,力爭在2023年底基本實現全覆蓋。(責任單位:人行重慶營管部、市發展改革委、重慶銀保監局、市農業農村委,各區縣政府)
(二十一)開展農村社會保障卡金融服務。推進民生領域社銀合作,創新社銀惠民貸款,滿足農村地區居民服務“一卡通”多樣化場景支付需求,確保農村居民便捷享受金融、社保服務。(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人行重慶營管部、市金融監管局,有關商業銀行,各區縣政府)
五、聚力改革創新,推進一批金融工作試點
(二十二)建設政策性金融實驗示範區。支持農發行市分行在重慶全域推進政策性金融支持鄉村振興實驗示範區建設,在信貸政策、信貸規模、產品創新、資源配置上給予更多政策性金融傾斜,對重點幫扶地區加大金融支持,對實驗示範區內信貸計畫需求優先滿足,對重點項目給予適度優惠利率定價。(責任單位:農發行市分行、市金融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委、市鄉村振興局)
(二十三)深化“三社”融合金融服務。支持重慶農商行加大“三社”融合發展信貸資金投入規模,總量不少於300億元。在符合條件的區縣試點創新“三社”融合發展專屬金融產品,鼓勵區縣給予相關貼息、貼費、擔保、以獎代補等支持。支持市供銷合作社、重慶農商行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評價體系建設。(責任單位:重慶農商行、市供銷合作社、市農業農村委、市金融監管局,有關區縣政府)
(二十四)探索農業農村綠色金融發展。創建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長江綠融通”綠色金融大數據綜合服務系統,實現環評、項目、信貸等信息有效對接,支持打造“兩岸青山·千里林帶”,推動與“三農”相關的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責任單位: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重慶證監局、市金融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林業局)
(二十五)推動城鄉融合金融服務試點。重點支持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和市級城鄉融合發展先行區加快建成城鄉普惠的金融服務體系,增加鄉村金融服務供給,完善農村產權抵押擔保權能。(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有關區縣政府)
六、聚力長效機制,強化政策支持和激勵引導
(二十六)開展綜合評估工作。全面開展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核評估,加強評估結果運用。各區縣政府、市級有關部門依據評估結果,依法合規在資金和項目安排、農村金融服務網點建設等方面給予相關金融機構優先支持。(責任單位: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委,各區縣政府)
(二十七)加強貨幣政策支持。設立普惠金融到村信貸員,積極開展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宣傳,及時對接農村產業發展資金需求,優先將符合條件的農村信貸需求納入再貸款支持範圍。(責任單位:人行重慶營管部,各區縣政府)
(二十八)強化財政資金保障。加強財政資金統籌、最佳化政策安排,加強農村地區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保障,繼續實施創業擔保貸款等貼息貼費政策,撬動信貸投放,支持企業拓展融資渠道。(責任單位:市財政局、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市人力社保局)
(二十九)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加快農村土地確權、土地流轉、農業補貼、稅收、保險、鄉村建設項目等涉農有效數據整合,與金融機構加強共享,消除“數據孤島”,暢通涉農融資渠道。(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市鄉村振興局、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市大數據發展局)
(三十)加強金融風險防範。強化金融風險防範協調聯動,加強“三農”金融風險監管,及時監測、預警、報告和應對。督促各金融機構主動防範化解涉農信貸領域金融風險,完善金融安全防線和風險應急處置機制,加強涉農信貸的貸後管理,避免信貸資金被挪用。加強農村金融教育,加大對農村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打擊力度,最佳化農村地區金融生態環境。(責任單位: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各區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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