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鄉村振興促進條例

《重慶市鄉村振興促進條例》經重慶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鄉村振興促進條例
  • 實施時間:2022年9月1日
內容解讀,發布歷程,

內容解讀

《條例》以鄉村振興為主線,在產業發展、人才支撐、文化繁榮、生態保護、組織建設、區域協調、城鄉融合、扶持措施、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規範。
《條例》設專章為鄉村振興人才支撐提供法治保障,要求政府採取措施,培養、引進農業生產經營人才、農村二三產業發展人才、鄉村公共服務人才、鄉村治理人才、農業農村科技人才、鄉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管護人才,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撐。
《條例》還鼓勵有條件的區縣對到鄉村就業創業的高等學校、職業學校畢業生,根據就業創業服務地區、年限等給予返還學費、保障住房、補貼創業資金等支持政策。
此外,還鼓勵有條件的區縣與職業學校開展訂單式涉農專業人才培養。對鄉村發展急需緊缺人才,可以設定特設崗位,不受常設崗位總量、職稱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

發布歷程

2022年7月22日,重慶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重慶市鄉村振興促進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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