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

重慶市萬州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

重慶市萬州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是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掛重慶市萬州區體育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萬州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
  • 辦公地址:重慶市萬州區江南大道2號4樓440室 
  • 簡稱:重慶市萬州區文旅委
  • 所屬地區:重慶市萬州區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下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重慶市宣傳、文化和旅遊、體育、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文化藝術、旅遊、體育、廣播電視、文物博物事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旅遊和體育融合發展,統籌推進體制機制改革,依法負責行業統計工作。
(二)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體育活動,負責全區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推廣,促進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對外合作及市場推廣,擬訂全區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產業發展。
(三)指導全區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發展,對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旅遊和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負責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四)統籌規劃全區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組織實施文化、旅遊和體育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承擔文化、體育市場和旅遊經濟運行監測體系建設工作,促進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發展。
(五)推進全區文化和旅遊、體育、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行業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和體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推進全區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六)負責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管理文化藝術創作生產和宣傳工作,把握正確的工作導向、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推動各類文化發展。
(七)負責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區公共文化、旅遊和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旅遊和體育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指導基層文化、旅遊和體育設施建設,指導鎮鄉街道文旅經濟發展及文化服務中心工作。在市級部門指導下,組織實施區級廣播電視領域公共服務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
(八)指導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區文化、旅遊、體育、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各類案件,維護市場秩序。具體執法由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承擔。
(九)組織實施旅遊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負責全區旅行社、旅遊景區、星級酒店的管理工作。
(十)指導並組織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履行國民體質監測職責;監督檢查體育設施的管理和使用;負責體育彩票發行管理。
(十一)規劃全區青少年體育後備人才發展,組織隊伍參加上級體育競賽。擬定全區體育競賽計畫,組織全區綜合性運動會;承辦上級交辦的體育競賽。
(十二)執行國家體育行業技術等級制度,培養、考核等級運動員、裁判員和社會指導員,負責相關等級裁判員、運動員、社會體育指導員的申報和審批工作。
(十三)負責對全區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相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負責全區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和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工作。
(十四)負責指導全區文物和博物館業務工作,組織、協調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調查,履行文物、博物館安全督察職責,協同建設、規劃部門做好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相關工作。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指導協調博物館建設及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
(十五)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體育、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
(十六)負責全區文化、旅遊和體育行業安全生產等相關工作。
(十七)擬定全區文化、旅遊和體育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
(十八)負責文化、旅遊和體育行業協會管理。
(十九)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和所主管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二十)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牽頭起草綜合性材料,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承擔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政務接待、政務值班、公文運行、後勤保障、機要保密、檔案管理、節能減排、軟體正版化、信訪維穩、環境保護、河長制工作,牽頭公開信息發布、市區級考核、鎮鄉街道年終考核、城鄉“雙亮”;負責機關安全工作;統籌全國文明城區創建、雙擁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機關和直屬各單位黨的建設、紀檢監察、精神文明、統戰、群團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職工管理及服務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隊伍、人才隊伍建設、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負責機關內部和委屬單位的目標管理及考核工作;負責企業文化系列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負責文化、旅遊和體育志願服務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三、財務科:負責部門預決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績效評價、機關財務工作(含機關工會、體育總會);指導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紀念館)事業資金項目申報;指導監督本系統採購及基本建設項目、國有資產管理財務工作和直屬單位財務工作;牽頭做好委機關的國有資產財務管理工作、系統內部審計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四、規劃產業科:負責統籌制定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政策、發展規劃並指導督促相關科室實施;指導、促進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科技創新、融合發展,指導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負責文化、旅遊和體育項目招商引資、對口支援、鄉村振興等文旅項目建設服務、指導、監管工作;牽頭全區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項目庫及園區基地、集聚區、休閒街區等的申報、落地、建設、驗收等系列工作;負責文體旅經濟運行監測、動態分析等工作;負責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的統計工作;牽頭區域協作、文化體制改革、易地扶貧搬遷、固定資產投資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五、市場管理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牽頭行業安全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負責安全巡查發現問題的督促整改,指導督促直屬單位安全工作;牽頭應急相關工作;牽頭法治政府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政策法規培訓。統籌協調對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主體經營行為、服務質量、標準化建設的綜合監管、綜合治理;牽頭指導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非公經濟發展,最佳化營商環境;指導全區文化體育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具體負責文化行業的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對文旅體行業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進行綜合指導和規範。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六、文化藝術科:負責擬訂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文化設施和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指導文藝創作、藝術生產及國有文藝單位的建設和發展;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統籌區域文化協作,指導協調文化對外交流合作、全區文藝惠民活動、文藝賽事活動及鄉鎮(街道)舉辦的文化活動,負責文化活動安全監管。負責指導文化館(站)、圖書館業務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研究、保護傳承、宣傳利用、轉化發展工作。牽頭文化振興、全民閱讀工作。負責相關行業協會的作用發揮和協調。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七、體育科(體育總會):落實全區體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全民健身條例》等法律法規,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和組織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推動體旅融合、助力鄉村振興;負責規劃指導全區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推動全區公共體育服務發展;負責全區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新加);負責各級體育建設發展項目的申報;負責體育總會的作用發揮和指導,加強各單項體育協會的管理;舉辦(承辦)並指導參加綜合運動會及單項體育比賽。負責培訓、考核、審批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運動員、裁判員。負責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體育發展,指導全區青少年後備人才建設工作,推動體教融合;負責體育市場主體、大型公共體育場館、重大體育賽事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體育場館建設發展和管理。負責體育行業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工作,指導、規範體育市場經營行為,對體育市場主體經營行為、服務質量、標準化建設等進行監管治理,推動全區體育產業發展。負責全區體育彩票管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八、旅遊發展科:負責旅遊宣傳推介;指導旅遊信息化、鄉村旅遊、紅色旅遊、景區景點、旅遊民宿發展;負責A級景區、星級飯店評定和旅遊品牌示範創建;統籌區域旅遊協作;督促引導旅遊行業守法經營;承擔並處理遊客投訴;督促落實全域旅遊的服務質量和形象提升;對旅遊市場主體經營行為、服務質量、標準化建設等進行監管治理;指導旅遊文創產品研發推介;指導旅遊協會工作;落實旅遊行業各項政策;牽頭組織協調全區重大旅遊節慶活動、旅遊對外交流合作;負責旅遊行政審批事項受理、審批工作;牽頭履行區安委會旅遊專項安全委員會職責,負責旅遊市場主體、旅遊活動安全監管。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九、廣播電視科: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廣播電視網路規劃;協調、指導基層廣播電視事業建設和業務管理;擬訂全區廣播電視事業建設發展規劃;負責廣播電視頻率(頻道)的規劃、審核和申報;負責網路、戶外、樓宇視頻廣電視聽節目的監管;負責監督管理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傳輸工作;負責全區應急廣播體系建設;負責電視監測系統日常運行管理;統籌鄉村振興。指導協調媒體融合發展。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十、文物博物科:負責指導管理全區文物和博物館業務工作,協調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實施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文物資源調查、認定與登錄工作,指導地方歷史文化挖掘、整理和研究;負責文物、博物館單位的安全和督查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查處文物違法、文物犯罪案件。協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管理工作;承擔全區革命文物、近現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築、新型物質文化遺產管理、保護、利用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下屬單位

  • 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體育學校(體育事業發展中心)
  • 文化館
  • 重慶三峽移民紀念館
  • 圖書館
  • 三峽曲藝保護傳承中心
  • 三峽川劇藝術研究傳承中心

現任領導

黃方國:黨委書記、主任(局長)
梁繼福:黨委委員、副主任(副局長)
胡雄:黨委委員、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
郭代伯:黨委委員、副主任(副局長)
岳宗英:黨委委員、三峽移民紀念館(區博物館、區文管所)館長
向林均:黨委委員、副主任(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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