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濤(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甘孜縣鄉村振興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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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濤,男,藏族,1970年4月生,四川巴塘人,在職大學學歷。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甘孜縣鄉村振興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2年11月,張濤因嚴重違紀違法,被依法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濤
  • 國籍中國
  • 民族:藏族
  • 出生日期:1970年4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0年7月至1993年4月,在甘孜縣卡龍鄉工作;
1993年4月至1994年8月,在共青團甘孜縣委工作;
1994年8月至1997年5月,任共青團甘孜縣委副書記;
1997年5月至1998年4月,任共青團甘孜縣委書記;
1998年4月至1999年11月,任甘孜縣拖壩區工委主任;
1999年11月至2001年12月,任甘孜縣委黨校常務副校長;
2001年12月至2008年5月,任甘孜縣文化旅遊局局長(其間:2006年11月至2008年5月,兼任甘孜縣接待辦主任);
2008年5月至2017年3月,任甘孜縣民政局局長(其間:2011年8月至2015年2月,兼任甘孜縣勘界辦主任);
2017年3月至2017年6月,任甘孜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2017年6月至2019年4月,任甘孜縣委組織部副部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任甘孜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2019年6月至2021年6月,任甘孜縣交通運輸局局長、四級調研員;
2021年6月至2021年7月,提名甘孜縣鄉村振興局局長,四級調研員;
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任甘孜縣鄉村振興局局長、四級調研員;
2022年2月至2022年11月,任甘孜縣鄉村振興局黨組書記、局長、四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2年6月,據甘孜縣紀委監委訊息,甘孜縣鄉村振興局黨組書記、局長張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11月,張濤因嚴重違紀違法,被依法雙開。
日前,經甘孜縣委批准,縣紀委監委對第十三屆甘孜縣縣委委員,縣鄉村振興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濤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作為單位“一把手”,對單位幹部職工貪污犯罪問題失察失管,應負主要領導責任;違規設立和使用“小金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建設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款用於個人開支,數額巨大。
張濤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貪污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相關規定,經甘孜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縣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州紀委審議、州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濤開除黨籍處分;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甘孜縣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給予張濤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甘孜縣委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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