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健全完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工作方案

《重慶市健全完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工作方案》,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健全完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工作方案
  • 發布單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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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重慶市健全完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促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市第六次黨代會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嚴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堅持“非營利性為主、依法自願有償、公開公正規範、穩妥有序推進”原則,以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為前提,以保障和發展農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產權益為根本,以規範流轉交易行為和完善服務功能為重點,健全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完善農村資源要素市場化定價機制,有效盤活農村資源資產,促進城鄉要素合理流動和城鄉融合發展,推動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致富,助力鄉村全面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
(二)工作目標。以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為主體,整合重慶農擔集團、重慶農畜產品交易所、涪陵林權交易所等市場化涉農工作力量,構建全市統一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台,開展農村產權要素交易、農村土地市場化改革實踐、自然資源生態價值探索、農業農村發展決策諮詢等相關業務。建立統一交易規則、統一服務標準、統一監督管理的運營模式,積極開闢農村產權要素有序入市流轉交易路徑,暢通農村產權要素流動渠道,推動成渝兩地建立常態化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協同推進機制,逐步形成立足重慶、聯動川渝、輻射西部的綜合性、規範性、開放性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大市場。
二、主要任務
(一)最佳化交易市場體系。加快推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規範化建設,完善“市級平台定標準、區縣平台穩交易、鄉鎮視窗強服務”的聯動體系。
1.統籌規範市級平台。以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為主體,以市農業農村委產權流轉管理系統為基礎進行整合升級,構建統一交易系統、統一資金結算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信息化平台,承擔全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規範建設、交易鑑證、資金結算、統計分析、價格指數發布等工作。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協助市級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主管部門制定規範標準,開展業務指導、交易監管工作。
2.完善區縣級平台機構職能。強化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台原有職能,進一步明晰組織交易等職責,提供交易申請、信息發布、諮詢受理等基本服務。在條件成熟的區縣開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化平台建設試點,逐步推動現有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機構由事業單位向企業化經營法人轉變。
3.設定鄉鎮(村級)服務視窗(點)。在鄉鎮(村級)服務視窗(點)設立流轉交易信息員,負責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的基礎數據收集匯總、交易信息初步核實、相關資質證明出具等輔助服務。
4.加強成渝地區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合作交流。建設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探索建立常態化的協作共建機制。
(二)規範擴充交易品種。在現有實物交易、指標交易、權屬交易、服務交易的基礎上,按改革試點類、公益類、市場類對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品種進行規範和擴充,制定交易品種清單。
1.改革試點類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品種。主要包括開展脫貧地區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節餘指標和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節餘指標交易;耕地占補平衡指標市域內交易;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房使用權及授權試點區縣宅基地使用權等涉及改革試點的交易;探索建設用地節餘指標與長三角地區跨區域交易等。
2.公益類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品種。主要包括農村承包地經營權、“四荒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經營權、養殖水面使用權、農業生產設施設備、農村小型水利設施使用權、農業類智慧財產權等流轉交易。
3.市場類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品種。主要包括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部分農村集體資源性資產、小型水利設施使用權、涉農智慧財產權、農村小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農業產業項目招商和轉讓等流轉交易。
(三)完善流轉交易機制。持續推進農村資源要素市場化改革,不斷創新交易體制機制,引導市場主體進場流轉交易,推動農村資源資產價值進一步顯化。
1.規範交易行為。積極推動農村集體資源資產有序進場流轉交易,其中以轉讓、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轉的農村集體資源資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受承包農戶委託統一組織的土地經營權流轉,工商資本租賃農地,農戶自願要求進場流轉交易承包地經營權以及農村小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農業產業項目招商和轉讓等交易應全部進入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
2.分類分級流轉。一是改革試點類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品種原則上集中在市級平台進行流轉交易。改革試點類流轉交易應注意準確把握改革方向、嚴格把控試點風險,做到“流程規範、風險可控”。二是公益類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品種應根據產權權利人意願選擇流轉交易平台。要逐步引導公益類流轉交易進入市場,圍繞完善交易制度、規範交易流程、加強交易風險提示等重點內容完善監管機制,並按屬地化原則組織交易。三是市場類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品種應根據產權權利人意願選擇流轉交易平台。要以完善交易前後端服務、加強供需對接、提升進場流轉交易溢價率為重點,不斷完善市場類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監管機制,逐步形成“產權流轉交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模式。
3.加強政策聯動。融合農村產權進場流轉交易與支農惠農、“三變”改革等政策,探索構建“政策引導+財政支持+市場化流轉”有效聯動機制。深入研究金融支持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高質量發展政策,打通農村產權抵質押融資堵點。規範流轉交易鑑證流程,使農村產權流轉交易鑑證成為合法取得土地經營權的重要依據。將農村產權進場流轉交易作為農業產業化項目、涉農扶持資金、農村產權抵押融資風險補償、涉農惠農補助申報的重要參考。
(四)深化拓展服務功能。主動適應市場需求,立足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基礎服務功能,延伸服務鏈條,提供多樣化服務。
1.做好基礎服務。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台提供交易信息發布查詢、交易撮合組織、出具流轉交易鑑證書、協助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和資金結算手續等服務,匯集交易信息數據,實現交易數據大樣本、全口徑統計,構建農村產權主題資料庫,並逐步開展價格指數等相關統計分析。
2.延伸交易服務鏈條。通過整合現有各類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系統,圍繞交易前端的項目評估、政策諮詢、法律服務、招商撮合,交易後端的融資擔保、管理諮詢、農產品銷售等延伸服務,構建全流程服務鏈,完善市場化服務體系。
3.探索農村產權抵押融資實現路徑。打造農村產權“網際網路+交易鑑證+他項權證+抵押登記”抵押融資鏈條,通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台對接涉農金融機構,構建一體化的涉農金融延伸服務鏈條,解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難題。分類制定種糧大戶貸、家庭農場貸、農業企業貸等金融服務產品,適度擴充反擔保措施。
(五)強化流轉交易監管。加大發展改革、財政、農業農村、規劃自然資源、水利、司法、金融監管、市場監管等部門協調聯動力度,構建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的全過程監管體系。
1.將流轉交易情況納入交易主體信用評價體系。建立市場主體從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活動的信用檔案,將交易信用信息納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將流轉交易情況納入農戶信用體系。
2.強化流轉交易數據分析研判。強化農村集體資源資產監管平台與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台的信息對接,逐步完善記賬、管理、預警、監督等功能,並加強動態監測,推進大數據聯動分析,服務農業農村決策管理。
3.加強廉政監督。全市各級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機構及業務主管部門要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溝通,主動接受監督,爭取工作支持。要及時查處弄虛作假、暗箱操作、操縱交易等違法違規交易行為,促進市場規範運行。
三、工作步驟
(一)調整整合階段(2022年)。
1.統一平台系統。最佳化完善全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體系,整合形成全市統一的農村產權信息服務平台。
2.統一運行規範。制定全市統一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管理制度、流轉交易信息平台建設與維護標準,分類完善交易規則、服務指南、業務流程和格式文本,確保市場運行有規可循。
3.落實進場要求。推動農村集體資源資產有序進場流轉交易,細化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目錄清單,做到農村集體資源資產交易“應進必進”,不斷提高農村集體產權進場流轉交易率。
4.探索市場化改革。開展市場化平台建設框架體系及運行機制的試點工作,探索區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機構向企業化經營法人轉變的有效路徑,全面推動農村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
(二)鞏固拓展階段(2023—2025年)。
1.輸出數據產品。藉助統一平台系統優勢,打通各類涉農數據的連線渠道。整合數據資源,逐步構建各類數據、趨勢分析模型。創新價格指數,按季度持續發布覆蓋全市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綜合價格指數,充分挖掘數據潛在價值。
2.穩步推進區縣平台市場化改造。不斷完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台市場化運行機制,建立利益聯結機制,推動流轉交易平台可持續化良性運行。
3.拓展交易種類。以前期規範進場流轉交易經驗為基礎,逐步推動資產處置、農村小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等進場流轉交易。結合新一輪農村宅基地改革試點,探索農村宅基地等改革試點類交易品種市場化盤活利用的有效途徑,拓展進場流轉交易範圍。
4.探索跨區域交易機制。結合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東西部合作等工作,開展農村產權跨區域流轉交易機制研究,探索跨省(區、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政策協調及機制共建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全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工作機制,定期安排部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加強部門協同,共同推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將全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由設在市規劃自然資源局調整為設在市農業農村委。各區縣要將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納入農業農村改革和鄉村振興重點任務,並參照市級架構完善區縣級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工作機制。
(二)完善扶持政策。實行市場化運作為主、財政適當補貼相結合的運行機制。全市各級財政因地制宜探索通過資金獎補、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全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體系建設和業務發展,逐步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購買服務清單。
(三)開展宣傳培訓。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和農村產權進場流轉交易的重大意義及相關政策措施,不斷提高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在全社會特別是在農村地區的知曉度和影響力,有序推動農村資源資產進入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流轉交易。加強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政策及業務培訓,打造專業化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隊伍,不斷提高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工作水平。

修訂信息

2022年8月12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重慶市健全完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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