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發行債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於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發行債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是河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發行債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國資字〔2008〕43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01日
檔案全文
省政府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
為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規範所出資企業債券發行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河北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現就加強所出資企業及其所屬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含國有相對控股上市公司,下同)發行債券管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債券是指企業依照法定程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或附有選擇權的有價證券,包括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可轉換公司債券等。
二、省政府國資委批准企業債券發行方案審核以下書面材料:
(一)發行債券的申請檔案;
(二)發行債券的內部決策檔案;
(三)債券發行方案;
(四)發行債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五)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批准檔案;
(七)企業法律顧問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八)省政府國資委認為必要的其他檔案。
三、企業發行債券可行性研究報告應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發行債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債券募集資金用途;
(三)債券發行規模、價格、期限和方式等;
(四)發行債券對企業債務結構最佳化分析;
(五)企業償債能力分析;
(六)發行風險與對策;
(七)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效益分析。
企業發行附有選擇權債券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除包括上述內容外,還應重點就債券選擇權行使對公司股權結構變動影響、對所出資企業控制力影響等方面做出分析。
四、省政府國資委所出資企業發行債券和所出資企業所屬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發行附有選擇權的債券,應預先報省政府國資委審核同意後,再報債券發行主管部門批准。
(一)所出資企業中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債券發行方案由省政府國資委批准。
(二)所出資企業中國有控股、參股公司債券發行方案由公司股東會(中外合資企業為董事會)批准。發行債券企業應按法律程式事前將債券發行方案報省政府國資委審核。省政府國資委派出的股東代表依據省政府國資委指示在股東會上發表意見、行使表決權。
(三)所出資企業所屬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附有選擇權債券的,債券發行方案由所出資企業在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召開前報省政府國資委批准。
五、企業應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嚴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發行債券所籌集資金。
六、為發行債券設定擔保的,擔保財產權屬應當清晰,應當是未被設定擔保或者未被採取保全措施的財產。擔保財產應經有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擔保財產價值應與擔保金額相適應。
七、企業發行債券後,在債券存續期內發行人、擔保人發生可能影響債券兌付的重大事項時應及時向省政府國資委報告,並說明具體影響情況。
八、發行企業(公司)債券進行直接融資,是調整和最佳化企業融資結構的重要渠道,有利於改善企業債務結構、降低籌資成本、提升企業市場形象。各企業要積極研究跟蹤資本市場發展,在嚴格控制風險基礎上創新融資方式,拓寬從資本市場直接融資渠道,最佳化資本結構,實現企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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