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部門或單位委託第三方機構參與預算績效管理,是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重要舉措,是推動加強預算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由於這方面工作起步不久,對預算部門或單位作為委託方選擇使用第三方機構以及開展必要的管理監督缺乏統一要求,特別是委託第三方機構評價自身績效的做法亟待規範。
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以及政府採購管理、政府購買服務管理有關規定,提出《關於委託第三方機構參與預算績效管理的指導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委託第三方機構參與預算績效管理的指導意見
- 檔案號:財預〔2021〕6 號
- 發布時間:2021年1月28日
- 發布機構: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