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雲岩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通知

為了防止由於強降雨引發的山洪、土石流、滑坡和乾旱給人民民眾帶來的災害,切實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防禦山洪災害、乾旱災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避免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為鎮政府防災、保全、減災決策和山洪搶險,乾旱救災提供可靠依據和建立統一、快速、協調、高效的突發洪汛及乾旱應急處置機制,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雲岩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通知
  • 發布單位:雲岩鎮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2020年3月1日
  • 實施地區:雲岩鎮
  • 類別:政府性通知檔案
編制依據,工作原則,預防和預警,應急回響,後期處置,獎懲,

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水利部《抗旱預案編制大綱》、《廣東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條例》、《樂昌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我鎮實際而制定。

工作原則

  始終貫徹安全第一,以防為主,常備不懈,以人為本的方針,採取防、搶相結合。根據我鎮實際情況,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職責明確、密切配合,反應及時、規範有序,方法得當、措施果斷,乾群結合、依靠民眾的原則。一是立足預防,主動防範。把洪澇乾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二是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乾旱災害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村委會為主進行處置,並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鎮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的應急處置工作。三是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乾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最佳化配置,保障安全。四是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乾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二、等級劃分
  根據汛情和旱情的影響範圍和嚴重程度,我鎮防汛和抗旱,從輕到重依次為藍色、橙色、黃色、紅色等四個預警級別。與此相對應,應急回響也分為Ⅳ級應急回響、Ⅲ級應急回響、Ⅱ級應急回響和Ⅰ級應急回響等四個應急回響等級。
  (一)Ⅰ級(一般)
  根據氣象部門發布的雨量監測數據,12小時內降雨量將達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晴天連晴高溫15天,氣溫在30℃及以上的汛情或旱情。
  (二)Ⅱ級(中度)
  根據氣象部門發布的雨量監測數據,6小時內降雨量將達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晴天連晴高溫15-30天,氣溫在35℃及以上的汛情或旱情。
  (三)Ⅲ級(嚴重)
  根據氣象部門發布的雨量監測數據,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晴天連晴高溫30-50天,氣溫在35℃及以上的汛情或旱情。
  (四)Ⅳ級(特別嚴重)
  根據氣象部門發布的雨量監測數據,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晴天連晴高溫50天以上,氣溫在35℃及以上的汛情或旱情。
  三、應急機構及職責
  鎮防汛抗旱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實行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分級責任制和部門責任制。各村應設立相應的應急機構,負責本轄區內防汛抗旱突發事件的應對。
  鎮防汛抗旱應急機構與職責
  (一)設立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由鎮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副鎮長擔任,成員由黨政辦、農業辦、社會事務辦、武裝部、自然資源所、財政所、農技站、水務所、派出所、供電所、中國小、衛生院、出委會等部門(單位)負責人組成。
  指揮部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規、政策;
  2.及時掌握全鎮水情、旱情,協調和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
  3.負責向樂昌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發生汛情、乾旱的準確地點、影響範圍、程度及應急處置措施;
  4.制定鎮防汛抗旱方案,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
  5.對全鎮水利設施實行統一調控和調度,在應急回響時,負責組織農業、農機、水利、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二)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負責全鎮汛情、乾旱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並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協調農業、農機、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組織救援服務工作;應急回響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災情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諮詢或建議,參與防汛抗旱調查、處理提出諮詢意見。負責對有潛在隱患工程進行不定期安全檢查;傳達上級決策和指令,並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回響期間媒體導向及新聞發布工作。
  (三)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職責:
  黨政辦:負責信息收集、傳達,組織協調各部門或單位防汛抗旱工作。
  農業辦:指導農業防汛抗旱和災後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及農業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後恢復農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子、化肥、農藥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指導防汛抗旱和災後畜牧業救災、生產恢復及養殖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後恢復畜牧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苗、飼料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組織獸醫開展牲畜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社會事務辦:組織、協調災後救助工作;核查災情,發布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武裝部:負責組織預備役人員執行重大抗旱任務。
  水務所:負責水利工程的蓄水、保水工作,加強水土保持,減輕季節性缺水,合理調度水資源,解決好農村人畜飲水困難,適時向鎮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全鎮蓄水及缺水情況。承擔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鎮抗旱工作,負責災後水利設施的修復。
  農技站:負責推行節水灌溉方式和節水耕作技術,負責農作物乾旱災情的監測,及時掌握並提供災情信息,並實施農業抗旱措施,減輕旱災損失。合理調整農作物生產布局以及作物種植結構,採取措施,提高用水效率,適時向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農作物旱情。
  林業站:負責做好退耕還林、種草養畜,保持生態平衡和小氣候的良性循環,做好林業乾旱災情的監測,及時掌握並提供災情信息,實施林業抗旱措施,減輕旱災損失。
  衛生院:負責受旱災區的衛生防疫,對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情、疾病的傳播、蔓延。組織醫療、救護隊趕赴災區,負責人員的救護、治療和轉移。
  派出所:維持轄區正常秩序,確保抗旱設施正常使用及救災物資安全,防止各種糾紛。
  文化廣播站:負責抗旱法規、政策的宣傳,及時準確報導抗旱救災工作信息。重大旱情的宣傳報導按有關規定執行。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作用,宣傳救災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跡,促進互助互濟,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財政所:緊急提供抗旱應急資金,負責全鎮抗旱資金安排、撥付。
  供電所:負責保障抗旱、救災的電力供應並保證災後電力設施的搶修。
  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搶險救災工作,並完成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賦予的任務。

預防和預警

  鎮人民政府根據專業監測機構或有關部門報告,經實地了解情況後,按照汛情或旱情可能發生、發展的趨勢和危害程度,經報請樂昌市人民政府同意後,可以發布預警信息。
  (一)根據汛情或旱情的等級、緊急程度和嚴重性,預警發布級別分為4級,從輕到重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分別代表可能發生Ⅳ級(一般)、Ⅲ級(較大)、Ⅱ級(重大)和Ⅰ級(特別重大)4個級別的汛情或旱情。
  (二)預警信息的內容包括汛情或旱情的名稱、預警級別、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起止時間、影響估計及應對措施、發布機關等。
  (三)預警信息發布後,需要變更預警內容的,應當及時發布變更公告。
  (四)汛情或旱情由鎮委宣傳部門統一發布。汛情或旱情預警公告的發布可以使用廣播、閉路、通訊網路、警報器、約定警報信號和組織人員逐戶逐人通知等方式,對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應急回響

  (一)信息報送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是受理各村(居)、單位報告和向上級報告汛情或旱情的責任主體。報告內容包括:發生時間、地點、範圍、程度,隱患,採取的措施,請求支援幫助解決的問題等。汛情或旱情的報告要做到快速、準確,後續情況報告要做到系統、全面。
  (二)應急處理
  發生或即將發生汛情或旱情的信息得到核實後,在尚未確定汛情或旱情級別之前,由事發地村幹部在事發後30分鐘內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先期處置可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民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轄區內的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
  3.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情況。
  4.其他必要的先期處置措施。
  在採取以上措施的同時,要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進行初步分析評估,在事發後1小時內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三)啟動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在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接到事發地村先期處置人員的報告後1小時內,根據汛情或旱情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確定汛情或旱情的級別,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按照級次採取應急措施,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應急隊伍在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發揚不怕苦、不怕累、連續作戰的優良傳統和高尚品質,及時、有序地開展搶險救災,疏散民眾、醫療救護、衛生防疫等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損失,維護國家利益,確保社會穩定。
  (四)應急結束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確認汛情或旱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後,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在得到指揮長的撤離指令後,統籌安排,撤離應急隊伍,解除預警和應急措施,轉入正常工作軌道。

後期處置

  (一)善後工作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要積極組織人力、物力、財力,做好汛情或旱情的現場清理,致傷、致殘、死亡人員的補助和撫恤,受災民眾的生活保障,災後重建等工作,確保受災民眾的正常生活和社會穩定。
  (二)總結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對汛情或旱情進行及時的總結,總結經驗教訓,形成書面材料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由鎮按要求報送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獎懲

  (一)表彰獎勵
  在處理汛情或旱情中信息準確、預警及時、預案周密、處置有力、措施得當、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二)責任追究
  在處理汛情或旱情中玩忽職守、麻痹大意、隱瞞實情、措施不當、工作不力、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雲岩鎮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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