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大連市甘井子區統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關於印發《大連市甘井子區統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是經區政府批准,現予印發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大連市甘井子區統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 時間:二○一○年五月六日
  • 編號:甘政辦發〔2010〕37號
  • 類型:通知
通知發行,通知內容,

通知發行

甘政辦發〔2010〕37號
關於印發《大連市甘井子區統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事業單位
《大連市甘井子區統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業經區政府批准,現予印發。
二○一○年五月六日

通知內容

大連市甘井子區統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大連市委辦公廳 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井子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大委辦發〔2009〕28號),設立大連市甘井子區統計局,正處級建制,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能源統計、服務業統計、社會發展統計方面的有關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基本統計制度、統計標準、指標體系。依照《統計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對各種統計違紀行為立案查處。
(二)負責擬訂統計調查計畫和地方統計調查方案,綜合組織協調全區統計工作,完成國家和地方各種統計。
(三)組織和實施全區國情國力普查和重大專項調查;統一組織全區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和分析全區的基本統計資料。
(四)負責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分析,預警預測監控,依照國家規定進行國民經濟核算。
(五)負責管理、協調轄區內各部門、單位制定的統計調查表和統計標準;審批各部門、單位制發的統計報表職責。
(六)負責檢查審定、公布和出版全區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公報。
(七)負責全區統計自動化建設,建立健全統計資料庫系統和統計信息網路。
(八)協助國家、省、市統計局調查隊管理各項行政業務及人事勞資工作。
(九)組織全區統計教育培訓和統計科研工作,參與全區統計專業技術職稱培訓和統計人員從業資格培訓工作。
(十)對同類地區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比較分析,向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十一)承辦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統計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擬訂局機關工作計畫、總結,組織各科室擬訂年度目標崗位責任制;負責機關制度建設;負責局長辦公會、局務會安排,督辦會議決定事項;負責機關公文、檔案、信息、信訪、保密、安全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人事、老幹部、婦女、後勤、接待、福利、工會等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開發、建築業等專業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統計資料;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二)綜合法規核算科
負責監測預警國民經濟運行情況,承擔綜合統計與分析,統計信息發布使用與管理、統計制度、標準的制定和檢查;負責全區統計信息化建設;負責起草統計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審核統計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並負責向區政府報送備案;組織統計普法宣傳教育工作;依法對全區統計調查單位開展統計檢查;監督負責全區統計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組織指導基層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經濟普查;承擔國民經濟核算各項職責。
(三)工業和能源統計科
負責組織實施工業、能源、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基本情況、農民家庭生活、農業經濟核算、縣域經濟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四)服務業和科技統計科
負責組織實施服務業、文化產業、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外經外貿、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四、人員編制
區統計局行政編制13名,暫控編制1名,機關工勤編制1名。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含總統計師1名)。
五、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區編委辦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編委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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