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甘井子區衛生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甘井子區衛生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文號:大委辦發〔2009〕28號
  • 發布單位:大連市委辦公廳
  • 類型:地方法規
內容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它事項,附則,

內容簡介

根據《中共大連市委辦公廳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井子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大委辦發〔2009〕28號),設立大連市甘井子區衛生局,正處級建制,為區政府工作部門。區衛生局黨委履行區委規定的職責。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紅十字會有關職責劃給區群團機關紅十字會。
(三)將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劃給區安監局。
(四)將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以下簡稱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劃給區食藥監局。
(五)劃入原區食藥監局承擔的食品安全協調監督、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職責。
(六)劃入原區城建局承擔的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各項技術標準,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負責擬訂並實施全區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實行全行業管理,統籌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協調完善各項醫療衛生保障制度;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初級衛生保健、社區衛生服務工作。
(三)堅持預防為主,開展全民健康教育;研究擬訂全區地方病、慢性病、傳染病及其他危害人群健康疾病的防治規劃和辦法;組織調度全區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預防控制疫情、病情的發生和蔓延;負責實施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宣傳服務工作。
(四)負責對全區衛生事業單位進行綜合管理,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按規定管理許可權對區管醫療機構設定進行執業資格審核,對醫療機構的執業範圍、醫療質量和服務標準進行監督指導;負責組織全區醫療機構的醫療事故、糾紛的調解、上報和處理;推廣醫療科技新成果,促進學術交流。
(五)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工作,負責對飲用水、放射、公共場所、學校衛生依法進行指導、監督、監測。
(六)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的監督管理;負責對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管理;規範職業病的診斷與鑑定等工作。
(七)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
(八)負責全區愛國衛生、健康教育等工作。
(九)負責全區離休幹部公費醫療管理。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衛生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
擬訂局機關工作計畫、總結,組織各科室擬訂年度目標崗位責任制;負責機關制度建設;負責局長辦公會、局務會安排,督辦會議決定事項;按照黨委要求考核選拔幹部,培養後備幹部;負責黨員的教育、發展、轉正及黨員信息庫建設等工作;按規定檢查黨員幹部執行紀律情況,對違紀行為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負責機關公文、檔案、信息、信訪、保密、安全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人事、接待等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考核考評衛生系統醫德醫風工作;負責局屬事業單位的衛生人才隊伍建設、人員調配、工資、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
(二)綜合科
負責離休幹部的醫療費審核和離休幹部醫療保健工作;對基層單位財務、資產管理進行審計監督;編制財務收支計畫;對本系統醫藥及衛生服務收費價格監督管理;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對機關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統計上報;負責醫療設備招標採購工作;負責衛生局老幹部管理、車輛管理、安全保衛等後勤工作。
(三)醫政管理科
擬訂全區醫療機構發展規劃、設定方案、管理辦法;對醫療許可按規定許可權審批;監督指導醫務人員執行服務標準和技術規範;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服務質量;負責全區中醫工作管理;負責新技術開發、引進、利用與推廣;負責全區醫務人員的繼續教育、技術指導與培訓、組織開展學術講座;對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申報、審核、註冊;對醫療事故、醫療糾紛進行調解、上報和處理,協調各部門對重大人員傷亡組織緊急救護;負責病源微生物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四)預防監督科
負責擬訂全區衛生監督工作規劃、計畫、管理辦法等並組織實施;全面監督、指導、協調區衛生監督所承擔的各項衛生監督工作;做好全區衛生監督員的培訓和考核,建立衛生監督員管理信息庫;負責擬訂全區婦幼衛生工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助產技術服務機構及人員資質的審核,並進行監督管理;全面監督、指導、協調全區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組織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疾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情蔓延,對疫情統計進行分析上報。
(五)衛生應急辦公室
負責組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檢測和預警系統,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應急處理工作;擬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預案培訓和演練;培訓公共衛生和醫療救助專業人員;指導全區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案,幫助和指導全區應對其他經常性突發事件的傷病救治工作;負責全區各醫療機構醫療衛生信息網路直報工作。
(六)食品安全協調科
協調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各成員單位,共同承擔全區食品安全工作,並明確食品安全各環節的工作職責;配合上級衛生部門擬訂食品安全標準;承擔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認真落實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範;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工作。
(七)愛國衛生管理科
負責擬訂全區愛國衛生工作的規劃、計畫、管理辦法等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協調各街道愛衛會及區愛衛會成員單位開展愛國衛生工作,監督、檢查全區的大環境衛生工作;組織全區開展除四害工作,負責除四害培訓,對除四害藥、物、器械及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負責建設健康城市暨“健康街道”工作;指導全區的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負責全區愛國衛生、行業衛生、公共場所禁控煙等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人員編制

區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20名,機關工勤編制2名。局長1名,副局長4名(其中:1名兼任區愛衛辦主任、1名主要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等相關工作),黨委副書記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7名。

其它事項

(一)甘井子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衛生局。
(二)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衛生局,區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區食藥監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區衛生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區衛生局會同區食藥監局等部門對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及主要職責提出調整意見,報區政府批准。
(三)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區衛生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的條件。區食藥監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的監督管理。
(四)職業衛生監管的職責分工。區衛生局負責起草職業衛生地方性法規,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對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和承擔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醫療衛生機構的監督管理。區安監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區衛生局和區安監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五)區衛生局所屬區衛生監督所不再承擔餐飲行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職能,其承擔相應職能的21名事業編制和執法人員劃入區食藥監局。區衛生局會同區食藥監局抓緊做好食品安全監管隊伍整合工作。
(六)所屬其他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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