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政辦發〔2010〕33號
關於印發《
大連市甘井子區商務局(大連市甘井子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事業單位:
《大連市甘井子區商務局(大連市甘井子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業經區政府批准,現予印發。
二○一○年五月六日
大連市甘井子區商務局(大連市甘井子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大連市委辦公廳 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井子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大委辦發[2009]28號),設立大連市甘井子區商務局,掛大連市甘井子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牌子,正處級建制,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原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的職責。
(三)劃入原區發改局承擔的內資招商活動管理、區外經濟合作單位聯絡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對外貿易、利用外資、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政策、法律、法規。
(二)負責擬訂全區外向型經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全區外向型經濟和對內招商工作進行調查研究,適時提出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建議。
(三)負責全區進出口貿易、利用外資、引進內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綜合管理;負責對全區“三資”企業限額以下的立項、審批和申報工作;負責對外商投資企業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和服務工作。
(四)負責境外企業設立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及對產品出口企業、技術先進企業的確認、審核或申報工作。
(五)審核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及其變更;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章程、契約情況;指導、管理全區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
(六)負責全區因公出國(境)經貿團組的審核工作。
(七)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契約涉及許可證管理範圍內的進出口計畫的編制、申報工作。
(八)負責轄區內進出口公司和產品出口企業的指導和服務工作。
(九)負責全區有關部門對外勞務和國際協作的協調管理工作。
(十)負責為全區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招商引資提供信息、諮詢服務和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
(十一)負責來我區進行經濟技術合作、考察的經濟合作單位、重要客商的聯絡接待等工作。
(十二)承辦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商務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擬訂局機關工作計畫、總結,組織各科室擬訂年度目標崗位責任制;負責機關制度建設;負責局長辦公會、局務會安排,督辦會議決定事項;負責機關公文、檔案、信息、信訪、保密、安全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人事、老幹部、婦女、後勤、接待、福利、工會等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因公出國(境)人員的政治審查工作。
(二)外資企業科
按許可權審批、審核外商投資企業設立、清算及其契約、章程的變更,核發、換髮批准證書;負責全區外商投資實際到位工作;指導基層單位完成實際利用外資年度計畫;負責協調、調度外商投資企業進資、增資並進行匯總分析;負責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相關服務,受理與協調外商投資企業投訴;負責協調有關部門促進投資軟環境建設。
(三)外貿經濟科
擬訂全區對外經濟貿易年度指導性計畫,全區對外貿易情況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轄區企業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 的審核和申報工作;負責轄區加工貿易企業辦理“加工貿易經營情況及生產能力證明”、 加工貿易出口產品展期及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等項目的審核;負責組織轄區企業參加在境內外舉辦的各類對外經貿展覽(銷)會、洽談會、交易會等協調、指導、申報工作;承擔對轄區企業進行國家相關扶持政策宣傳和各項資金、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為企業提供信息服務等。
(四)招商一科
擬訂編制全區年度利用外資計畫、對外開放發展目標和規劃,並組織實施調控、匯總、考核;負責對外聯絡和總體協調招商引資相關工作;負責涉外經濟信息的收集、整理、彙編工作;指導、協調組織全區境外招商工作,協調、指導“兩城四區”招商部門;負責對重點利用外資招商項目實行跟蹤服務和對外商客戶的聯絡接待工作;負責區領導經貿外事活動的聯絡與服務;負責全區因公出國(境)經貿團組的審核工作。
(五)招商二科
擬訂全區引進內資年度計畫,並對計畫落實情況進行監督、綜合分析和考核;負責全區內資招商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協助外埠項目到我區落戶的前期協調工作;負責外埠單位到我區經濟考察、友好訪問的銜接工作;負責其他有關對內招商引資、對外經濟協作、友好往來方面的工作。
人員編制
區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機關工勤編制1名。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
附則
本規定由區編委辦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編委辦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