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大連市甘井子區文化體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關於印發《大連市甘井子區文化體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本規定由區編委辦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編委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甘政辦發〔2010〕36號,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甘政辦發〔2010〕36號


關於印發《大連市甘井子區文化體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事業單位:
《大連市甘井子區文化體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業經區政府批准,現予印發。

二○一○年五月六日
大連市甘井子區文化體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大連市委辦公廳 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大連市甘井子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大委辦發〔2009〕28號),設立大連市甘井子區文化體育局,正處級建制,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對本行政區域內游泳場所的管理職能。
(三)增加演出市場審批及備案(不含涉外演出。含文藝表演團體審批、營業性演出活動審批、個體演員備案、個體演出經紀人備案、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備案)。
(四)增加營業性演出的監督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體育及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區文化藝術、體育及文物工作的政策並監督執行。
(二)研究擬訂全區文化、藝術、體育事業及文物發展規劃與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文化、體育體制改革。
(三)組織開展文化體育普及與提高工作和各種民眾文化、體育活動;指導、檢查各街道(社區)文化體育工作和民眾文化、體育活動。
(四)組織並實施文化藝術活動和體育活動。
(五)負責對網際網路上網服務、娛樂、音像製品零售出租、書報刊零售、演出市場等文化市場的規劃和管理工作。
(六)指導監督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七)管理全區文化藝術事業,促進各門類藝術的發展。
(八)落實國家有關文物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制定相關工作制度;對轄區內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區級文物保護單位修繕;依法對區級文物保護單位進行審批。
(九)承辦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文體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擬訂局機關工作計畫、總結,組織各科室擬訂年度目標崗位責任制;負責機關制度建設;負責局長辦公會、局務會安排,督辦會議決定事項;負責機關公文、檔案、信息、信訪、保密、安全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人事、老幹部、婦女、後勤、接待、福利、工會等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社會文化科(區文物管理辦公室)
負責擬訂全區社會文化管理方面的有關政策、規章,並監督實施;負責擬定全區社會文化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負責全區民眾性文化藝術的創作與生產;負責全區公共圖書館建設與管理;指導協調局直社會文化事業單位的業務工作;負責大型民眾文化藝術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街道、社區(村)的文化建設和民眾文化活動的開展;負責區內外文化藝術交流活動;負責對轄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實施監督管理和修繕。
(三)文化市場科
負責宣傳、貫徹有關文化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文化市場管理的制度和規範;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管理許可權審核、審批和核發相關許可證;培訓文化市場經營人員和管理人員;監督、稽查文化經營活動,查處違法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管理其他應由文化行政部門管理的事項;指導區內文化產業發展。
(四)體育科
負責擬訂全區體育事業發展目標、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競賽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運動員、裁判員等級資格的核准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民辦非企業性質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核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全區性體育競賽活動(需確認成績的競賽活動)的成績確認工作。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對地區民眾性體育組織進行協調和指導,推廣科學健身項目,引導轄區居民科學健身。
四、人員編制
區文體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暫控編制1名,機關工勤編制2名。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
五、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區編委辦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編委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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