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快科技創新發展的激勵政策

科技創新是轉型跨越的重要引擎,邁入新發展階段,科技創新更是應對挑戰的有力武器,是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2022年1月6日召開的鹽城市產業發展大會暨重大項目建設動員會上,推出《關於加快科技創新發展的激勵政策》(以下簡稱《激勵政策》),有力推進了鹽城科技創新發展水平,為“強富美高”新鹽城現代化建設提供了科技支撐。

政策解讀正文,

政策解讀正文

“要強化企業主體地位,積極推動智改數轉,打造優質科創中心,提升產業創新能力。支持我市創新創業團隊和企業參加國家、省創新創業大賽,繼續組織市級科技創新創業大賽,對大賽獲獎項目給予獎勵。對獲得國家、省科學技術獎給予配套獎勵。”市科技局局長韋向東在解讀《關於加快科技創新發展的激勵政策》時表示,該《激勵政策》共七章二十條,不但在面上引導企業加大研發,對企業研發給予獎勵,同時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創新標桿企業給予大力支持,“我們要深入園區企業進行政策宣講,將最新的科技政策及時送到創新一線,切實提高《激勵政策》基層知曉率,我們還將會同市財政局抓緊研究制定實施細則,明確獎勵兌現具體要求、程式步驟,推動鹽城在更高層次、更高水平上實現創新發展。”
加強創新技術突破 培育科技創新主體
為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引領作用,加快“產業新鹽城”建設,2021年,我市開展“科技創新突破年”活動,圍繞主要目標實施“五大行動”,進一步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要支持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鼓勵實施重大科技項目,引導企業加大研發力度,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持續增長,大力培育創新標桿企業。”韋向東說。
《激勵政策》明確,建立市級科技項目體系,設立3000萬元專項資金。對牽頭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專項的單位,按國撥經費1:1給予配套支持。對獲得國家、省重點研發類計畫立項支持的項目,在市內產業化且屬於國內首次規模化生產和套用的,分別最高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獎勵。
對首次被認定為省研髮型企業獎勵50萬元。對通過研發管理體系貫標驗收的企業,按照企業與貫標諮詢機構簽訂服務契約金額的50%給予獎補。對年度研發費用支出50萬元以上且占銷售收入比重超過3%的企業,按照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額的2%給予獎勵。
《激勵政策》還明確,對通過國家評價的、有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最高給予2萬元獎勵。科技型中小企業購買科技服務,通過創新券給予支持。對進入市高企培育庫並首次達標申報的企業每家最高給予8萬元“高企服務券”補助,對獲批認定出庫的高企每家最高獎勵10萬元。對當年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家最高獎勵35萬元,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家最高獎勵20萬元。
另外,對首次被認定為省創新型領軍企業獎勵50萬元。對首次通過市評估發布的瞪羚企業和潛在獨角獸企業、獨角獸企業,按其上年研發投入的30%分別最高獎勵100萬元、200萬元。
強化科創平台建設 鼓勵園區創新發展
“要推進高能級載體平台建設,支持企業建設研發機構,推動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強化創新創業孵化全鏈條建設,加強人才創新站點建設。”韋向東說。
《激勵政策》明確,面向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引進國家級創新人才團隊來鹽創建符合主導產業發展方向,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創業平台、開放式創新平台、創新實驗室等科創載體,按實際支出20%給予支持。對獲得國家、省認定的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分別最高給予500萬元和200萬元獎勵。
企業獲批國家、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的,分別最高獎勵100萬元、30萬元。企業與省產業技術研究院成立聯合創新中心的,最高給予50萬元獎勵。企業新建市級研發機構,建設期滿績效考核優秀的,最高獎勵10萬元。
加強與高校院所合作力度,大力招引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建設新型研發機構。《激勵政策》明確,對市級新型研發機構每兩年組織開展績效考評,考評優秀的最高給予20萬元獎勵。支持大學科技園建設,新認定的國家、省級大學科技園分別最高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支持雙創示範基地建設,對建成國家級、省級雙創示範基地分別最高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
“要支持園區提升創新能力,支持農業科技園區建設,支持園區集聚科創企業。”韋向東說。
《激勵政策》明確,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高新區分別最高給予500萬元、300萬元獎勵。圍繞研發投入、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創新載體平台建設等科創重點指標,組織開展省級以上開發區、高新區創新能力評價,評價優秀的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
對新認定國家級農業科技園和農業高新技術示範區、省級農業高新技術示範區、省級農業科技園區的,分別最高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國家級、省級園區績效評估優秀的,分別最高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
鼓勵科技創新型企業落戶園區,對新引進的擁有關鍵核心技術、有市場化股權投資資金投入的科創型企業,經認定最高給予30萬元獎勵。
推進科技協同創新 提升科技服務能力
“要持續深化產學研合作,鼓勵域外科創中心建設,大力發展科技服務業,加強科技金融服務。”韋向東說,設立產學研合作專項資金1000萬元,支持開展國(境)內外科技合作交流等產學研活動。
《激勵政策》明確,企業與高校院所簽訂針對具體技術或產品開發的產學研合作協定,取得協定約定成果且實際支付給合作方項目總經費20萬元(不含設備購置費)以上的,按企業實際支付合作經費的15%給予補助。
《激勵政策》支持各地到創新資源豐富地區通過購買、租賃、合作建設等方式建設域外科創中心(含離岸孵化器)。每年組織開展績效評價,按在鹽落地項目的數量、規模等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
對首次被認定為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獎勵50萬元。加快推進市科創中心建設,努力打造科創服務業集聚區,對入駐的科技服務業機構開展年度績效評估,評估優秀的最高給予10萬元獎勵。
大力招引國內外知名基金管理機構來鹽設立各類創新子基金,根據子基金項目投向予以最高不超過子基金規模50%的配套出資。
“要營造好全社會創新氛圍,支持開展創新創業活動,強化科技創新獎勵。”韋向東表示,企業、產業創新聯盟(協會)、科研院所面向我市主導產業在鹽牽頭舉辦的國際組織高水平學術研討活動、國家層面科技創新交流活動,可提前申請最高30萬元一次性補貼,承辦省、市科技創新創業活動,可提前申請最高10萬元一次性補貼。我市創新創業團隊和企業參加國家、省創新創業大賽,獲得國家創新創業大賽一、二、三等獎項目,分別最高獎勵50萬元、30萬元、20萬元。
《激勵政策》最後明確,對獲國家科學技術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二等獎的第一完成單位分別獎勵200萬元、100萬元,參與完成單位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獲江蘇省科學技術獎(省科學技術一、二、三等獎、省企業技術創新獎)的第一完成單位,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20萬元。設立鹽城市科技創新發展獎,每兩年表彰一次,對在全市科技創新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企事業單位、個人給予表彰獎勵。韋向東說,希望能有更多的人才獲得大獎,推動鹽城市創新實力全面提升,創新體系更趨完善,創新要素加速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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