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市進一步支持科技創新若干政策

《自貢市進一步支持科技創新若干政策》已經自貢市第十八屆人民政府第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貢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1月24日印發.本政策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貢市進一步支持科技創新若干政策
  • 頒布時間:2022年1月24日
  • 實施時間:2022年3月1日
  • 發布單位:自貢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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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省委十一屆十次全會、市委十二屆十二次全會和市第十三次黨代會決策部署,深入推進創新驅動引領超常跨越和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政策。
一、加大科研投入
1.市本級公共財政科技支出占比逐步提高,“十四五”期末達到或超過省本級水平。
2.引導社會加大科技研發投入,“十四五”期末研發經費投入強度提升幅度大幅高於全省平均水平。對經認定連續兩年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2%以上,且研發投入同比增速10%以上的規上企業,按其研發投入增加額的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二、強化區域創新能力建設
3.加快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高質量發展,對新通過國家、省級認定的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
4.對新通過國家、省級認定的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含文化與科技融合示範基地),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
5.對新通過國家、省級、市級認定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基地),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
6.提升縣域科技創新能力,對新通過國家、省級認定的創新型縣(市),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
三、推動技術創新平台建設
7.對首次通過國家、省級認定的產業(製造業、技術)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業設計研究院、工業設計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
8.對首次通過市級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中小企業研發機構,給予5萬元獎勵。
9.對首次通過國家、省級、市級認定的產業技術研究院和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
四、推動新型研發機構和創新聯合體建設
10.鼓勵國內外各類創新資源來自貢設立新型研發機構,對首次通過省級認定的新型研發機構給予30萬元補助,對評估為優秀的最高給予50萬元補助。
11.支持領軍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對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產業鏈上下游聯合攻關取得重大突破、實現成果行業共享,且獲得省級後補助支持的創新聯合體,地方按省級後補助金額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後補助支持。
12.推進研發設計、檢驗檢測、文化創意、技術轉讓、科技諮詢等科技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對套用示範服務成效顯著,經評定為優秀等次的,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勵。
五、培育壯大創新型企業
13.對首次通過國家、省級認定的技術創新示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
14.對首次通過國家、省級認定的專精特新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配套獎勵。
15.對新備案入庫的國家、省級瞪羚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配套獎勵。
16.對首次通過國家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5萬元獎勵。
六、加快科技孵化育成體系建設
17.對新通過國家、省級、市級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通過省級院士(專家)產業園認定的園區給予50萬元獎勵。
18.對參加中國創新創業大賽進入全國、全省決賽的企業或團隊,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
19.對新通過國家、省級、市級認定的眾創空間,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七、提升科技攻關和成果轉化能力
20.安排專項資金,支持引導重點企事業單位開展核心關鍵技術攻關,推動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實施。
21.實施關鍵核心技術揭榜制,對揭榜項目最高給予200萬元資金支持。
22.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載體建設,對新通過國家、省級、市級認定的技術轉移示範機構,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
23.對新通過國家、省級、市級認定的科技成果轉化示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24.對國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科技成果中試熟化平台、校地合作、國家大學科技園建設、雙創示範基地等重大創新項目,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予以支持。
八、加大優秀科研成果獎勵力度
25.對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排位前三的主研單位,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科技進步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第一主研單位,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26.對獲得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省級科技傑出貢獻獎的個人,分別給予500萬元、100萬元獎勵。
九、大力聚集高端緊缺人才
27.每年在“鹽都百千萬英才計畫”中重點支持國防科技領域領軍團隊和人才。
28.對每培養或新增全職引進一名兩院院士、國家級科技領軍人才的自貢單位,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的創業資金和安家補助。
29.深化拓展市校(院、企)戰略合作,支持高校院所、企業聯合引才用才、培養研究生,在機構編制、人才項目等方面予以傾斜。
30.大力實施柔性引才,每年設定10個“鹽都特聘專家”崗位,用於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每個崗位給予15萬元一次性資助。
31.新設立的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可按國家資助經費等額進行匹配。新設立的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可按省資助經費總額的50%予以匹配。新設立的博士後創新工作室,可申請資助經費5萬元,對取得突出成果的給予最高10萬元資助。將入站博士後納入我市人才項目評選範圍。
32.科研事業單位將與科技成果研發和轉化直接相關的儀器設備租賃使用,可視為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技術服務,所獲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計提各項基金後可作為橫向科研項目收入,用於激勵科技創新團隊和科研人員,並由主管部門專項核增計入績效工資總額。
十、激發引才用才活力
33.對經認定的一類至四類自貢市高層次人才,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0.5萬元獎勵。
34.允許科研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科研人員以“技術股+現金股”形式持有股權。最佳化科研事業單位崗位設定,適當提高專業技術高級崗位比例。允許有條件的科研事業單位突破現行績效工資調控水平,並進行動態調整,開設優秀青年人才職稱評審“綠色通道”。支持和鼓勵事業編制科研人員兼職或保留人事關係離崗創新創業,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探索將技術經紀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績效作為職稱(職務)評聘、崗位聘用的重要業績。
十一、促進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35.依託國有企業建立科技產業投資公司,構建“政銀擔企”風險分擔機制,支持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中試基地建設和成果中試熟化等。
36.鼓勵政府投資引導基金對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給予支持。
37.支持專利、商標專用權等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對向自貢轄區內企業發放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的金融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按其年度新增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額的1%給予獎勵。
本政策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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