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陝西省民政廳、省自然資源廳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印發《關於加強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的指導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的指導意見
- 發布單位:陝西省民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6月,陝西省民政廳、省自然資源廳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印發《關於加強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的指導意見》。
2023年6月,陝西省民政廳、省自然資源廳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印發《關於加強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的指導意見》。內容解讀意見明確用地範圍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是專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託管照護、康復護理、醫療衛生等服務的房...
開展基本養老服務統計監測工作,建立基本養老服務項目統計調查制度。(四)提高基本養老服務供給能力。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當將養老服務設施(含光榮院)建設納入相關規劃,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老年人口狀況和發展趨勢、環境條件等...
2022年3月22日,貴州省民政廳、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貴州省自然資源廳、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關於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工作的通知。內容解讀 一、科學合理規劃社區養老服務設施 (一)編制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縣...
《實施意見》要求,要緊緊抓住應對人口老齡化重要機遇期和關鍵視窗期,加快構建居家社區機構養老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提出三大項任務,即構建全設施供給體系,堅持規劃先導,強化規劃實施,規範設計建設,開展適老化改造,...
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強化系統思維,統籌構建縣域養老服務體系,整合資源,城鄉聯動,整體解決農村養老難題。二是將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專項布局規劃,支持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和閒置用房發展養老服務設施。三是將農村養老...
養老服務設施用地供應應當納入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新建城區和居住小區配建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的,建設規模應一併納入住房建設用地供應計畫;新建養老機構服務設施用地的,應根據城鄉規劃布局要求,統籌考慮,分期分階段納入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
(一)、強化規劃引領。各級政府要把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在編制實施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新農村建設規劃和基本公共服務規劃時,充分考慮養老服務發展需要,合理規劃布局養老服務設施;要組織編制養老服務設施...
《關於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方案》是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深入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加快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更好保障老年人生活,結合自治區實際...
著力規範市場行為,提升養老服務業整體水平和綜合競爭力,促進養老服務業科學發展。(二)基本原則。1.堅持政府引導。各級有關部門要加強巨觀指導和政策協調,加大引導和扶持力度,推動研究編制養老服務標準化建設規劃,加強標準研究、制修訂和...
雅府發〔2014〕13號),加快推進我市農村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步伐,根據《四川省民政廳關於開展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川民發〔2015〕108號)要求,現就我市提出開展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建設試點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2023年6月,陝西省民政廳、省自然資源廳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3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的指導意見》。2023年10月訊息,陝西省政府出台《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發布省級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對推進全省基本...
國家選擇有條件、有代表性的地區組織開展醫養結合試點,規劃建設一批特色鮮明、示範性強的醫養結合試點項目。各地要結合實際積極探索促進醫養結合的有效形式,每個省(區、市)至少設1個省級試點地區,積累經驗、逐步推開。衛生計生、民政部門...
新建住宅小區要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等有關規定,配套建設社區養老服務用房。在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普遍展開的同時,依託敬老院、光榮院、福利院“三院合一”型民政事業服務中心或中心敬老院等設施資源,積極向...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 渝府發〔2022〕15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現將《重慶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印發...
各地要充分認識推進城鎮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的重要意義,統籌規劃,突出重點,落實責任,有效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的養老服務需求。二、加強規劃,分類實施,統籌推進城鎮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一)完善養老服務和設施規劃。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是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建立起與人口老齡化進程相適應、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協調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實現黨的十七大確立的“老有所養”的戰略目標和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的“...
在加快發展社會養老服務業的基礎上,統籌城鄉發展,將農村牧區養老設施建設納入養老體系建設總體規劃,加大投入,努力實現城鄉養老服務業統籌推進、協調發展,構建布局合理、結構最佳化的城鄉養老服務體系發展格局。充分發揮社區基層組織和各類養老服務...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為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關於建立健全養老服務評估制度的要求,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內容,指導有條件的地區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同步開展居家適老化改造。國家衛生健康委(全國老齡辦)指導各級衛生健康委(老齡辦)將居家適老化改造作為實施健康中國行動、推進老年友好...
(貴政辦發〔2016〕46號)、《貴港市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7-2030年)》(貴政辦發〔2017〕15號)、《中共貴港市委員會 貴港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及的通知》(貴發[2017]17號)精神,進一步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結合...
《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規劃。檔案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 國辦發〔2011〕6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第一條 為規範住宅區配建養老服務設施的規劃、建設、驗收、移交和使用管理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促進惠州市養老服務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9〕5號)、《自然資源部關於加強規劃...
國家選擇有條件、有代表性的地區組織開展醫養結合試點,規劃建設一批特色鮮明、示範性強的醫養結合試點項目。各地要結合實際積極探索促進醫養結合的有效形式,每個省(區、市)至少設1個省級試點地區,積累經驗、逐步推開。衛生計生、民政部門要...
落實《自然資源部關於加強規劃和用地保障支持養老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自然資規〔2019〕3號)要求,合理規劃養老服務設施空間布局,切實保障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將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鄉社區配套用房建設範圍,新建住宅小區按每百戶不...
鼓勵已有電商平台完善服務功能,增加適應老年人消費需求及特點的商品和服務。鼓勵民間資本參與老年公寓和居住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以及既有住宅適老化改造。對按照《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老年人居住建築設計標準》等建設標準規劃建設的適...
推進村級互助養老服務網點建設,滿足農村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三)落實養老服務設施分區分級規劃建設要求。各區縣要按照人均不低於0.2平方米養老用地(用於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或使用的用地)的要求,編制本區縣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市民政局...
管理辦法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將全面開展土地利用動態巡查,積極參與跨部門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建設,與相關部門建立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和用地協同監管機制。對擅自改變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用途、未按照工程規劃許可規定進行建設等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