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農村養老工作的指導意見

2021年11月15日下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辦新聞發布會,邀請省民政廳負責同志等解讀《關於加強農村養老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農村養老工作的指導意見
  • 發布單位:山東省政府新聞辦
簡介,具體措施,

簡介

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全國農村60歲以及以上老年人的比重為23.81%,比城鎮高出7.99個百分點,表明農村地區人口老齡化程度遠高於城鎮。山東省是農業大省,也是農村老年人口大省,全省60歲及以上農村老年人已經達到1040萬。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農村養老問題,把支持發展農村養老服務納入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基層社會治理重大部署,納入全省養老服務體系整體規劃,採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積極進展和明顯成效。目前,全省共建有敬老院914處、農村幸福院9802處,發展農村助老食堂4726處。農村特困人員平均生活保障標準從2017年的每人每月484元提高到878元,增幅達81%,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養率達到60%,提前一年完成預定目標。落實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制度,惠及63萬農村低保老年人,年發放資金近7億元。

具體措施

張孟強表示,《意見》從加強黨的領導、完善基本服務制度等8個方面,提出推進農村養老的27條具體措施。主要內容如下:
(一)加強黨對農村養老工作的領導。《意見》提出,各級要將農村養老工作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和基層社會治理重要內容,納入為民辦實事項目和縣域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市、縣要建立與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相適應的領導體制,細化工作任務,加強督導檢查;鄉鎮(街道)黨(工)委和村級黨組織要加強黨建引領,將農村養老作為聯繫服務民眾的重要內容,推動工作落實落細。
(二)完善基本養老服務制度。主要是五個方面的制度:一是完善特困老年人供養服務制度,確保有集中供養意願的特困老年人實現應養盡養、願進全進。二是落實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制度,確保規範及時足額發放。三是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有集中供養意願的經濟困難、計畫生育特殊家庭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托養服務。四是健全留守老年人巡訪關愛制度,逐一明確幫包責任人,落實關愛服務措施。五是加快推進城鄉居民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要求2025年底前16市全面建立制度。
(三)健全農村養老服務網路。《意見》提出,健全覆蓋縣、鄉、村、家庭的四級養老服務網路。縣級層面,每個縣至少建有1處以提供失能特困老年人專業照護為主的縣級敬老院。鄉鎮層面,積極發展具備集中供養、上門服務、對下指導等功能農村區域性綜合養老服務中。村級層面,大力發展農村幸福院等為老服務設施。家庭層面,支持發展居家養老服務組織,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發展“家庭養老床位”。
(四)強化家庭養老基礎作用。一方面,積極督促贍養人依法履行贍養義務,鼓勵各地設立孝德基金,組織開展“五好家庭”“最孝兒孫”“最美兒媳”等選樹活動,培育孝親敬老良好社會風尚;另一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動開展公益性養老護理技能培訓,為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實施家庭適老化改造,完善家庭養老支持政策。
(五)大力發展互助養老服務。一是支持農村幸福院完善服務功能,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單獨或依託農村幸福院建設助老食堂。二是充分利用各級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站)、衛生醫療機構、社會工作站、養老服務機構等陣地平台,以高齡、獨居、失能、留守老年人為重點,實施系列志願服務活動。三是支持公益慈善組織開展定向募捐、慈善信託等公益慈善活動,實施扶老助老服務項目。
(六)提升養老機構照護服務能力。重點推進以下工作:一是發揮公辦養老機構兜底保障作用,實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增強護理服務功能,提升照護服務水平。二是按照“宜公則公、宜民則民”原則,推進敬老院社會化改革,促進服務質量提升。三是鼓勵專業養老機構連鎖化、規模化、跨地域託管運營敬老院、農村幸福院等設施,推進專業服務向農村延伸。
(七)提升醫養康養結合水平。主要採取以下措施:一是積極推廣鄉鎮衛生院、養老院“兩院一體”模式,建立緊密型合作關係,對鄉鎮衛生院開展養老服務的,與養老機構同等享受資金補助政策。二是鼓勵醫療機構建設支持農村醫養結合的遠程醫療服務中心,重點在急救、慢病干預、健康指導等方面為農村養老提供支持。三是鼓勵醫療機構通過家庭病床、上門巡診、家庭醫生簽約等方式,提供居家醫療服務。
(八)健全發展要素保障機制。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強化系統思維,統籌構建縣域養老服務體系,整合資源,城鄉聯動,整體解決農村養老難題。二是將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專項布局規劃,支持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和閒置用房發展養老服務設施。三是將農村養老工作納入財政預算,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各級在中央預算內投資和福彩公益金項目申報工作中,對農村養老項目予以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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