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學習

服務學習是指當學生進行社會服務,與同伴分享結果和想法,以改善周圍的環境,再反思他們的體驗。服務學習就是行動中的教育---服務與學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服務學習
  • 外文名:SERVICE LEARNING 
  • 簡言:服務與學習
概念釋義,發展歷程,

概念釋義

當學生進行社會服務,與同伴分享結果和想法,以改善周圍的環境,再反思他們的體驗時,我們稱其為服務學習。這裡,學生將為社區提供有價值的服務,同時通過與同伴分享各自的想法,學會科學的分析、增強對社會服務的理解以及改進個人的溝通技能。
有別於課外活動形式的義工服務,服務學習與學術課程緊密結合。它將社區服務與學術課程相結合,注重反思和公民責任感。服務學習一種體驗式學習,學生通過參加組織周全的活動來滿足社區的需要。它為學生提供關懷他人的機會,將學生的學習擴展到社區。
一是強調課程學習與服務實踐並重。服務學習必須是與課程相結合,配合課程的安排。
學生將在課程上所學的知識和技能,運用到服務實踐中;二是注重結構化反思活動。反思是
服務學習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教師在服務前、服務中及服務後安排反思活動,幫助學生整合
其課程學習與服務經驗,達到學習效果。三是促使學生在服務實踐中關注社會,培養社會責
任感。

發展歷程

在美國,服務學習源於傳統的教學方式,例如體驗學習,項目為本學習或實習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就初開始盛行。儘管如此,服務學習與學校課程相結合還是一個相當新的觀念,僅從十九世紀七十年代才開始出現。
在80年代末的許多全國性的會議上,美國聯邦立法開始支持地方性的倡導行動。經過最近十年的推廣,服務學習在美國的中國小以及大學普遍開展起來。1999年,幾乎一半的高中都開展了服務學習。到2000-2001學年,1.3億美國學生的評估都會涉及服務活動。
美國服務學習發展大事記:
1967年 教育學家羅伯特?西蒙和威廉?拉姆齊共同提出了"服務學習"這個詞,即結合有意識的教育學習與完成任務式的教育學習以滿足社會上人們的真正需要。
1968年 美國南部地區教育委員會正式將服務學習定義為社區與學校的結合。
1971年 全國學生志願者計畫領導全美學校為幫助學校為學生提供各種服務學習的機會。
1981年 全國青少年服務學習中心為全美教育學家和政策制訂者提供培訓、資源,以及大量涉及整個國家的初高中學校的(服務學習)活動數據及資料庫。
1990年 美國成立了聯邦委員會,提供基金以鼓勵各州、學校以及社區機構執行和發展服務學習。
1992年 馬里蘭州成為第一個規定"參與服務學習活動"為高中生畢業的條件之一的州郡。
1993年 《國家和社區公益服務信託法案》為各州將服務學習納入學校課程提供資金來源及保障。
1994年 加利福尼亞州立大學(Monterey Bay)成為第一所將服務學習作為畢業必要條件的綜合性大學。
1998年 The W. K. 凱洛格基金會發起了"從實踐中學習",以4年的時間,在整個國家倡導將服務學習納入學校課程。
2001年 由來自50多個州的1000名成員組成了"全國服務學習夥伴",致力於擴大 和鞏固服務學習的發展。
在香港,從十九世紀70年代就開始推動青年參與社區服務,並成立了"公益青年團"。儘管如此,服務學習還只是被作為課外活動的一種。直到2000年,社會服務被作為學校課程的5項基本學習體驗之一,這種狀況才得以改變。
香港浸會大學於2002年已在"全人教與學中心"之下成立了"社區為本教學計畫"。該計畫推行"服務學習"和"問題為本學習"兩大類活動,至2006年已推行了80多個活動計畫,參與的學術部門非常廣泛。
2002年12月,嶺南大學為他們的學生設立了一項"服務學習計畫"。在這計畫中,有一個名為"嶺南天使"的學生小組,在放學後,為新區的少數族裔孩子提供自創的志願服務。
嶺南服務學習計畫更與嶺南學生服務中心合作,推動了許多項目的實施,包括:X計畫、嶺南校外志願服務(love)計畫、調查實習計畫。2004年,嶺南大學將服務學習納入學校課程。
聯合國際學院秉承了香港浸會大學全人教育的辦學精神和世界人文學院的傳統,發展了四維即學生、教師、家長及社會四方面互動的教與學模式,規定所有學生於大學二年級須進行"服務學習",藉此建立學生與社會的關係,重視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的反思,並透過細緻的教學過程策劃和系統的評估,以保證"服務學習"的教學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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