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切實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是環境保護部於2013年11月15日刊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切實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布機關:環境保護部
- 文號:環辦[2013]104號
- 發布日期:2013年11月15日
《關於切實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是環境保護部於2013年11月15日刊發。
《關於切實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是環境保護部於2013年11月15日刊發。檔案介紹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遼河保護區管理局,解放軍環境保護局: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監督管...
《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防範環境風險的通知》是2012年環境保護部發布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遼河保護區管理局,解放軍環境保護局,各環境保護督查中心,相關企業集團: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和《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
為適應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的環境管理要求,切實加強環境影響評價(以下簡稱環評)管理,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以下簡稱“三線一單”)約束,建立項目環評審批與規劃環評、現有項目環境管理、區域環境質量聯動機制(以下簡稱“三掛鈎”機制),更好地發揮環評制度從源頭防範環...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2006年1月1日起實施),鼓勵生物質能的發展,加強生物質發電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根據《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指導目錄》、《可再生能源發電有關管理規定》和《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生物質發電項目...
《關於進一步加強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08月04日。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為深入貫徹《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國務院令第559號,以下簡稱《條例》),進一步加強我省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特作如下通知:一、深化...
南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切實加強全市環境監管執法工作的通知二、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 編輯 語音 (六)全面清理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全面清理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對違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越權審批但尚未開工建設的項目,一律不得開工;對未批先建、邊批邊建,資...
《關於切實做好2009年環境影響評價管理重點工作的通知》是河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11月27日。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環保局、擴權縣(市)環保局:根據2009年全省環保工作要點和全省環境影響評價電視電話會議要求,今年全省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要緊緊圍繞省委“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惠民生”的工作部署和...
《關於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5月31日。檔案全文 各市環境保護局:為認真貫徹落實《環境影響評價法》,進一步強化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將有關意見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一、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審批許可權、評價等級...
各級環保部門要堅持做到建設之前快審批,建設過程常檢查,建成運行嚴監管,切實加強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評估、環境監理、驗收監測或調查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一是要加強對環評機構的監督和考核,完善環評機構和從業人員登記、誠信檔案制度,向社會公開環評機構從業人員誠信和業績信息。同時,強化項目負責人制,項目負責人...
2014年11月12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部署全面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嚴懲環境違法行為,加快解決影響科學發展和損害民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著力推進環境質量改善。《通知》提出嚴格依法保護環境,推動監管執法全覆蓋、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加大懲治力度、積極推行“陽光執法”,嚴格規範...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精神,加快落實市委四屆五次全會和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工作部署,切實解決影響科學發展和損害民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著力推進環境質量改善,經市政府同意,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環境監管執法通知如下。
《關於進一步加強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意見》是生態環境部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20年11月12日。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近年來,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以下簡稱規劃環評)在促進區域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最佳化產業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部分產業...
第一條 【編制目的】為進一步規範我省環評技術服務市場,加強環境影響評價機構(以下簡稱“環評機構”)監督管理和環評檔案質量提升,推進環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關於嚴懲弄...
通知(國辦發[2010]33號)國家能源局關於促進低熱值煤發電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能電力[2011]396號)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節選)粉煤灰綜合利用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10部委令第19號)國務院關於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通知(國發[2013]37號)關於切實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強化監督管理 (一)加強規劃引領 在制定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水資源保護規劃、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等規劃區劃時,要充分考慮排污口布局和管控要求,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關於排污口設定的規定。在對相關規劃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時,要將排污口設定規定落實情況...
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水資源保護規劃、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等規劃區劃,要充分考慮排污口布局和管控要求,嚴格落實相關法律法規關於排污口設定的規定。要將排污口設定規定落實情況作為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內容,嚴格審核把關,從源頭防止無序設定。對工礦企業、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污水處理廠、城鎮污水處理廠...
牽頭單位:州生態環境局 配合單位: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水利局 責任縣市:各縣市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規劃引領。各級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水資源保護規劃、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等規劃區劃,要充分考慮排污口布局和管控要求,嚴格落實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要將排污...
(二)強化園區開發建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新建園區在編制開發建設規劃時,應編制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已經批准的園區規劃在實施範圍、適用期限、建設規模、結構與布局等方面進行重大調整或修訂的,應當及時重新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現有園區未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的,應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一年內完成規劃環境影響評價...
(生態環境部負責)(八)健全執法監管聯動機制。強化排污許可日常管理、環境監測、執法監管聯動,加強信息共享、線索移交和通報反饋,構建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問題銷號的排污許可執法監管聯動機制。加強與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銜接,將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及批覆中關於污染物排放種類、濃度、數量、方式及特殊監管要求納入排污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