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5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環[2003]15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環保廳
- 發布日期:2009年05月31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5月31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5月31日。檔案全文各市環境保護局:為認真貫徹落實《環境影響評價法》,進一步強化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將有關意見通知如下,請...
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通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工作一、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要負責本轄區的環境質量,要把好建設項目的立項和選址關,絕不能以犧牲環境資源為代價,換取一...
《關於加強建設項目用地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5月31日。檔案全文 各社區市環保局、國土資源局,各縣(市)環保局、國土資源局:為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用地環境保護管理,充分發揮國土資源與...
《關於進一步加強鋼鐵行業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5月29日。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擴權縣(市)環保局、各相關單位:為認真貫徹《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的實施意見》和國家環保總局對我省...
《關於加強外商投資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通知》是國家環保局、 對外經貿部聯合發布的通知,自1992年3月14日起實施,2019年6月13日起廢止。發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經濟特區環境保護局(廳)、經貿委(廳、局)、...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是為了防止建設項目產生新的污染、破壞生態環境,制定的條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3號)於1998年11月29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根據2017年7月16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各有關部門要對本系統、本行業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制定行業環境保護規劃與計畫,組織技術攻關,實施示範工程,發展環保產業。計委、經委和各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的規定,誰立項誰審查.誰批准投產誰負責任。各企事業單位...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86)國環字003號】是1986年3月26日由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國家計委、國家經委聯合發布的,是對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規定管理措施的部門規章。詳細信息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強調,各級環境保護部門...
〕20號)精神,為了更好地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推進我區工業化、城鎮化進程,進一步加快我區城市綠化建設步伐,提高城市綠化工作水平,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和景觀環境,促進城市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現就加強我區城市綠化建設的有關問題通知...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第四條 建設項目應當執行國家關於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審批制度,以及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制度。第五條 ...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管理,防止新的環境污染,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污染是指對人體健康、周圍環境和自然資源造成有害或者不良影響(包括潛在影響)的廢水、廢氣、廢渣、...
第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協同環保部門做好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管理工作。建設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環境的項目,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規定。其環境影響報告經環保部門批准後,項目設立審批部門方可辦理項目設立審批。第十一...
第十六條 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區、 縣以及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港保稅區、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對審批不當的可以責令重新審查,或者改變、撤銷原審批意見。區、縣以及...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精神,加快落實市委四屆五次全會和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工作部署,切實解決影響科學發展和損害民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著力推進環境質量改善,經市政府同意,結合我市...
第十六條 環保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建設項目還應當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等要求。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領導,將其納入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和工作協調、考核等機制,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建設...
2004年4月15日淮南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根據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的關於批准《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淮南市開發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
四、加強建設項目“三同時”驗收監管,嚴格落實環境風險防範和應急措施 (十三)建設項目設計階段,應按照或參照《化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計規範》(GB50483)等國家標準和規範要求,設計有效防止泄漏物質、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擴散至外環境的...
省國營農場總局系統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由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省國營農場總局負責,具體委託範圍由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國營農場總局另行制定。第五條 建設單位編制建設項目建議書,應根據擬建項目的性質、規模、生產工藝、...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管理,嚴格控制新的污染,加快治理原有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及黑環委字〔1986〕9號文《轉發國務院環保委、國家計委、國家經委關於頒發〈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的通知》的...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管理,嚴格控制新的污染,加快治理原有的污染,根據國家《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湖南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正,重新發布。湖南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修正)(1992年7月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發布,根據1997年12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湖南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的決定》...
第五條 禁止新建國家和本省明令禁止的污染環境的建設項目。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按照規定的管理許可權,在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的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
第七條 建設項目的計畫管理部門和建設、土地、規劃、物資、公用、工商行政管理和銀行等部門,應按照《辦法》規定的職責,做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建設項目的主管部門及其環境保護機構,應當做好本部門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管理...
一、建設對環境有影響的項目,不論投資主體、資金來源、項目性質和投資規模,應當依照《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向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檔案。
第三十五條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及有關項目審批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
第三條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發展和改革、國土資源、規劃、建設、水利、交通、安全生產監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依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第四條 建設對...
1994年7月6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9月22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
要建立科學的地方環境管理考核制度、政績評價體系和問責機制,增加環境保護在地方政府考核評價中權重,實行“一票否決”,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1] (二)徹底清理違法違規建設項目,不留死角。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