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防範環境風險的通知》是2012年環境保護部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防範環境風險的通知
- 發布機關:環境保護部
- 文號:環發[2012]77號
- 發布日期:2012年07月03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防範環境風險的通知》是2012年環境保護部發布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防範環境風險的通知》是2012年環境保護部發布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遼河保護區管理局,解放軍環境保護局,各環境保護督查中心,相關企業集團...
《關於進一步加強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意見》是生態環境部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20年11月12日。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近年來,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以下簡稱規劃環評)在促進區域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最佳化產業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部分產業...
《“十四五”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許可工作實施方案》是 為了貫徹落實“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目標、任務,健全以環境影響評價(以下簡稱環評)制度為主體的源頭預防體系,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和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的方案。2022年4月2日,生態環境部印發通知,公布該實施方案,要求認真貫徹實施。發布通知 關於印發《“...
關於加強汛期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環辦函503號 關於加強2012年汛期環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環辦函576號 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防範環境風險的通知 環發77號 關於切實加強風險防範嚴格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 環發98號 (四)專項檢查 關於印發《全國重點行業企業環境風險及化學品檢查質量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環...
一、關於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問題。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根據建設生態省的要求和環境保護的實際需要,應當加強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管理,明確規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不予審批的情形。法制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在草案中增加規定:(一)“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未經依法審查批准的,該項目審批部門不得...
堅持保護優先、開發有序的原則,抓好長江上游等流域的水利開發、黃土高原能源礦產開發、東北黑土地開發等重點開發規劃和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有效控制開發建設中的水土流失。加大生態保護執法力度,打擊破壞生態的違法活動。加快建立礦山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推進礦山環境治理,促進新老礦山及資源枯竭型城市的生態恢復。強化...
樂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樂山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工作方案的通知一、總體要求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保護和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按照“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原則,貫徹“安全、清潔、健康”方針,統籌推進水資源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生態保護和水環境風...
嚴肅查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領域越權審批、未批先建、邊批邊建、久試不驗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市環保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建委等配合) 3.提升監管水平 提高海洋環境監管能力。健全海上聯合執法和巡航監視制度,推進陸源入海排污口、涉海項目、江河入海口的環境監管,...
生態環境執法網路會商系統、無人機等裝備實現自治區、設區市、縣三級全覆蓋。生態保護補償試點取得經驗,粵桂兩省區九洲江流域跨界水環境保護合作成功實施,廣西區內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初步建立。企業生態環境信用評價、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承諾審批、排污許可、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方面改革制度相繼落地見效。 第二節...
加強城市和工礦企業污染場地環境監管,開展污染場地再利用的環境風險評估,將場地環境風險評估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禁止未經評估和無害化治理的污染場地進行土地流轉和開發利用。經評估認定對人體健康有嚴重影響的污染場地,應採取措施防止污染擴散,且不得用於住宅開發,對已有居民要實施搬遷。推進重點地區污染場地和...
進一步發揮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引領作用,加強規劃環評、區域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除在安全生產或者產業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外,禁止在工業園區外新建工業項目。禁止在工業園區外擴建鋼鐵、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規範...
健全以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為主體的生態環境源頭預防體系,嚴格規劃環評審查和建設項目環境準入,開展重大經濟技術政策的生態環境影響分析和重大生態環境政策的社會經濟影響評價。加快產業布局最佳化調整。落實“一企一策”,加快城市建成區、人群密集區的重污染企業和黃河幹流及主要支流沿線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
(國務院法制辦、環境保護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等參與)(五)系統構建標準體系。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範。2017年底前,發布農用地、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完成土壤環境監測、調查評估、風險管控、治理與修復等技術規範以及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制修訂...
建設項目選址必須符合環保準入條件,涉及到紅線範圍的項目一律不予批准,並最佳化空間布局,降低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嚴格實施環評制度,嚴格新建、擴建項目污染物排放量總量審核,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排放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置條件。加強建設項目“三同時”執行力度,確保新建項目大氣...
加強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嚴格執行以環評制度為主體的生態環境源頭預防制度,以區域規劃、行業發展規劃引導發展,全面推進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規劃環評,嚴格審查涉“兩高”行業的有關綜合性規劃和工業、能源等專項規劃,嚴格控制“兩高”行業發展規模,最佳化規劃布局、產業結構與實施時序。加強規劃環評對建設項目環評...
現有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自行對產生的危險廢物進行利用處置,但原環境影響評價檔案中未涉及自行利用處置內容的,應當分析變動部分是否屬於重大變動,屬於重大變動的依法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檔案,不屬於重大變動的納入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可以通過排污許可證、環境風險評估或者修改單等方式明確污染防治要求,並將相關內容納入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