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全面加強新形勢下森林防滅火工作的實施方案

《關於全面加強新形勢下森林防滅火工作的實施方案》是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森林防滅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進湖南省森林防滅火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力維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國家生態安全,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新形勢下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決策部署,結合湖南省實際,提出的實施方案。

該方案於2023年5月16日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全面加強新形勢下森林防滅火工作的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5月16日
  • 發布單位:湖南省人民政府 
印發通知,全文內容,

印發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全面加強新形勢下森林防滅火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發〔2023〕7 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關於全面加強新形勢下森林防滅火工作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6日

全文內容

關於全面加強新形勢下森林防滅火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森林防滅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進我省森林防滅火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力維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國家生態安全,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新形勢下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決策部署,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主要目標
到2025年,實現森林防滅火工作重心向深化源頭管控、全力防範風險縱深拓展,治理方式向實化群防群治、依法嚴格管理縱深拓展,基礎建設向科學統籌規劃、不斷提質增效縱深拓展,火災撲救向推廣以水滅火、強化空地一體縱深拓展,安全建設向注重抓在平時、關鍵嚴在戰時縱深拓展。國有林區路網密度達到3.1米/公頃,重點林區林火阻隔網密度達到4.7米/公頃,重點國有林場和自然保護地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配備率達到100%,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0.9‰以內。
到2030年,森林防滅火能力顯著增強,全民防火意識和法治觀念持續提高,綜合防控水平全面提升。
二、最佳化體制機制
(一)強化責任體系。堅持黨的領導、屬地負責,有效銜接“防”和“救”的責任鏈條,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森林防滅火工作的全過程各方面。
各地要加強對森林防滅火工作的領導,實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結合落實林長制壓實第一責任人森林火災防控責任。建立健全鄉鎮(街道)、村(社區)防滅火責任落實機制。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承擔各自責任。應急管理部門牽頭負責值班值守、監測預警、會商研判、應急回響、現場處置工作。林業主管部門負責火災預防,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日常檢查、宣傳教育、防火設施建設和火情早期處理等工作。公安部門負責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火案偵破,協同林業主管部門開展防火宣傳、火災隱患排查、重點區域巡護、違規用火處罰等工作。氣象部門負責氣象衛星熱點監測、發布森林火險氣象等級預報、開展人工增雨等工作。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管理範圍內農事用火安全管理。通信管理部門負責協調森林火災撲救中的應急通信保障,協調通信運營商做好森林防滅火信息發布工作。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負責督促和指導行業領域內森林防火宣傳,落實旅遊景區森林火災防控措施。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組織協調為撲火人員和物資快速運輸提供支持保障,指導督促有關單位做好公路邊緣的火源管理,協調做好執行搶險救災任務車輛通行保障。宣傳部門負責森林防火公益宣傳教育。電力、通信、住房城鄉建設(城管)、氣象、廣電等單位要加強對林區相關設施隱患排查的督導,防止因老化、漏電、短路、故障和動火、施工等原因引發森林火災。
在林區從事各類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承擔範圍內森林防滅火責任,簽訂責任書,全面落實森林火災防控措施。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成員單位按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落實撲救責任。
(二)最佳化指揮體系。完善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實現上下基本對應。負責常務工作的政府副職任總指揮。森林防滅火任務重的市州、縣市區由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總指揮,分管林業工作的副職任常務副總指揮,分管公安工作的副職和應急管理、林業部門主要負責人任副總指揮。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應急管理部門,由應急管理、林業、公安、氣象、消防救援等部門共同派員組成,辦公室主任在應急管理部門坐班履職。啟動森林火災Ⅲ級及以上回響時,辦公室實行聯合辦公。縣市區啟動Ⅰ級回響時,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實行前後方聯動指揮。
(三)完善運行機制。充分發揮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牽頭抓總作用,強化組織、協調、指導、督促職能。健全完善值班值守、會商研判、預警回響、信息共享、督導檢查、情況通報等機制,規範工作運行秩序。
三、深化源頭治理
(四)強化野外火源管控。森林高火險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發布封山禁火令,嚴禁野外用火。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地、旅遊景區、林區鄉鎮(街道)和林內電力、鐵塔、風電的施工建設、現場管理等重要區域進山路口要布卡設防,專人值守,嚴格進行防火檢查。有關部門要規範林區用火審批,突出抓好人為火源、新型火源管控。
(五)落實巡林護林措施。健全林長、林業科技員、護林員、監管員和執法人員“一長四員”分區負責的格線化管護體系,各級林長常態化開展責任區域內巡林督查。進一步明確護林員巡山護林工作內容,制定工作規範。森林高火險期,護林員每天巡林不少於6小時。建立健全護林員隊伍培訓、管理、考評制度,加強護林員待遇保障。健全完善基層黨員幹部巡山護林機制。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同步做好防火巡護工作。鼓勵地方創新護林員管理模式,發揮無人機輔助巡護作用,探索重點防火期臨聘護林員加強巡護力量制度。
(六)強化防火宣傳教育。森林防火區域所有進山路口要設定森林防火宣傳標語、橫幅或固定的碑牌。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人群,有針對性開展規範農事用火、文明祭祀用火、林區禁帶火種等專題宣傳。加強森林防火公益宣傳,持續開展“敲門行動”“開學第一課”和防火宣傳月(周)集中宣傳,常態化、全方位警示提醒,提升全民防火意識。
(七)嚴格落實包保責任。壓緊壓實“省級統籌協調、市縣分級負責、鄉村具體落實”的林長制森林防火包保責任機制。在“五級包保”基礎上建立“十戶聯防”等工作機制,將實施“帶水祭祀”納入村規民約,全面落實群防群治和格線化管理措施。
(八)完善舉報獎勵制度。縣市區、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違規野外用火舉報獎勵機制,建立專門舉報熱線,鼓勵社會公眾舉報違規野外用火行為,經查證屬實的,對舉報者給予現金獎勵。
(九)改革生產生活方式。農業農村部門要統籌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綜合利用,指導露天焚燒、燒灰積肥、燒荒除草等傳統農事用火行為。民政部門要引導民眾移風易俗,積極推廣無火祭祀,以文明低碳祭掃替代燃放煙花爆竹、燒紙錢等傳統祭掃方式,鼓勵民眾將林區散葬墳墓遷入集體公墓。
四、夯實基層基礎
(十)做好統籌規劃。將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納入國土空間規劃,林業、應急、電力、通信等部門共同完善森林防滅火專項規劃並推動實施。林區各類工程建設要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防滅火設施。
(十一)建強基礎設施。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統一規劃、突出重點,分級負責、加快推進,組織實施林火阻隔系統和森林消防蓄水池建設“兩年行動”,持續推進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視頻監控和瞭望塔(台)、護林點等火情監測基礎設施建設,提升火情監測能力。加強祭祀焚燒爐、燃燒池等專用設施建設。
(十二)全面整治隱患。推進森林火災風險普查、評估、區劃等工作。深入開展重大火險隱患排查整治,突出國家公園、城市面山、森林公園和林區居民點、農林交界地帶、集中墓葬區、加油站、液化氣站、油氣管道等重要區域和通信塔、輸配電線路桿塔、風電機塔等重要目標,制定專項整治方案,建立隱患台賬及責任清單,實行銷號整治。高標準完成輸配電線下森林防火通道治理。加強鐵路、高速公路、國省道、縣鄉道和林區道路邊緣可燃物和雜草清理。
五、提升撲救能力
(十三)健全最佳化預案體系。修訂完善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制定重點地區、重要保護目標、極端情況下大火巨災專項應急預案,強化針對性演練,深化戰法研究,動態最佳化部署,實施指揮、力量、物資、裝備靠前駐防。
(十四)加強撲火隊伍建設。爭取國家增加森林消防隊伍駐防力量,提升森林防滅火核心能力。加強民兵參與森林火災撲救聯動機制建設和預案銜接。2025年年底前,95個森林火災高風險縣市區全部完成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任務。防滅火任務較重的市州、縣市區和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等涉森林防火的企業要同步加強機動專業力量建設。推動具有規模森林資源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國有林場和自然保護地管理機構組建30至50人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探索將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納入國家消防救援力量,按規定給予一定榮譽和保障。引導規範社會救援力量,推動組建10至30人的村級民眾森林消防隊伍。探索建立志願森林消防員制度。
(十五)加強物資裝備配備。落實森林防滅火設施裝備配置規範,建立防滅火物資全鏈條保障機制。其中縣級森林消防隊伍配備不少於5組高揚程森林消防接力水泵,鄉鎮級和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地森林消防隊伍配備1組以上高揚程森林消防接力水泵,重點林區鄉鎮(街道)配備1輛以上山地消防車,村級民眾森林消防隊伍配備足夠的高壓細水霧滅火機、水槍、長柄砍刀和滅火二號工具。
(十六)提升快速撲救能力。建立森林火情快速反應機制。發生火情,村級民眾森林消防隊伍就近參與先期處置工作;縣鄉兩級森林消防隊伍須30分鐘內完成集結,根據火情態勢隨時增援。
(十七)加強航空救援力量。加快建設場站、起降點、取水點、實訓基地等航空消防基礎設施,重點建設省航空應急救援基地。機源力量建設以省為主、租購併舉,市州和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等涉森林防火的企業重點租用能加注滅火液的小型直升機,縣市區重點發展無人機應急服務。推動行業(企業)組建機隊,補充航空應急力量。2025年年底前,森林航空消防覆蓋率達到90%以上。
(十八)樹牢安全撲救理念。強化經常性教育培訓,突出緊急避險訓練,提高撲火人員自救互救能力。嚴格落實專業指揮剛性要求,建立安全員制度,規範現場指揮,加強火場管控。抓好航空消防飛行安全工作。
六、突出科技賦能
(十九)促進監測預警信息化。以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信息共享平台為依託,以氣象衛星熱點監測、電網林火監測、鐵塔視頻監測、輿情信息監測以及航空巡護、塔台瞭望、地面巡查為補充,構建空天地一體全域覆蓋的預警監測體系,做到火情早發現、早處置。鼓勵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加快大數據、物聯網、區塊鏈、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套用。深化部門協作,強化多級聯動,完善風險研判、滾動會商、預警發布等機制。
(二十)促進運行體系信息化。開發建設貫通省市縣、有關部門單位的森林防滅火信息化辦公系統,提升信息共享、快速回響能力。強化與科研院所、企業間的發展協作機制,搭建科技創新平台,實現運行體系集約高效運轉。
(二十一)促進輔助決策信息化。強化綜合集成,完善智慧型輔助決策指揮平台建設。利用三維建模、同屏標繪推動實時研判會商和指揮調度。加快無線通信對講和衛星通信系統建設,保障斷路、斷網、斷電等極端條件下通信暢通。
(二十二)促進撲火裝備現代化。加強新特、輕便、大型、智慧型裝備和航空消防裝備的引進研發和配備推廣,突出以水滅火、航空滅火、個人防護等裝備建設,加快配備遠程指揮通訊系統、現場勘查車、無人機、隔離帶開闢車、攜帶型氣象站等技術裝備。探索研發滅火無人機等懸崖火滅火裝備。
七、強化保障措施
(二十三)加強組織保障。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主動擔起責任,把森林防滅火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積極推動謀劃,及時研究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加強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辦公室、主管部門業務能力建設,在主管部門領導班子中配備防滅火實戰經驗豐富的領導幹部。
(二十四)加強資金保障。各級財政按照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原則,合理安排相關經費,優先保障防滅火基礎設施、裝備配備、航空消防、巡林護林等重點事項。拓寬長期資金籌措渠道,建立多層次、多渠道、多主體的防滅火投入長效機制。探索地方專項債用於生物防火林帶等基礎設施建設。
(二十五)加強政策保障。有關部門按職責落實完善相關政策,合理保障防滅火從業人員待遇,落實防滅火人員人身保險,按規定開展表彰獎勵。各級政府根據防滅火實際配備專業車輛,落實車輛編制並納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管理。根據中央規定製定我省森林消防車輛使用管理規定和配備標準,規範車輛管理,統一標識塗裝。森林消防車輛依法依規享受應急救援車輛相關政策,確保撲救火災時快速通行。
(二十六)加強法治保障。加快推進森林防滅火地方法規制定修訂,探索林區野外用火管理地方立法,健全森林防滅火工作標準體系,完善森林火災責任追究制度,培育森林火災調查評估司法鑑定機構,嚴肅追究火災肇事者法律責任。對防滅火工作中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惡劣影響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二十七)加強執行保障。森林防滅火工作納入平安建設、安全生產與消防工作、林長制等考核體系,綜合運用督查、警示、通報、約談、掛牌督辦、調查評估等,推動森林防滅火工作措施落實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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