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令

2022年1月,山西省省級總林長簽發《關於加強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令
  • 發布單位:山西省省級總林長
要求
  • 全省各級各相關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強總理批示要求,以全面推行林長制為抓手,加強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
  • 各級各相關部門要履行林長職責,層層壓實責任。
  • 市、縣兩級總林長要嚴格落實森林草原防滅火行政首長負責制,親自動員部署,親自督導落實,全面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的工作長效機制。
  • 各級林長要在責任區域內常態化開展巡林督查,尤其在重要時間節點,加密巡林頻次,確保森林草原防滅火責任落實到位。
要加強隱患排查,嚴格火源管控——各級政府要定期組織開展森林草原火災隱患排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要加強巡查巡護,嚴格火源管控,切實做到封住山、看住人、護住林;要積極部署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野外違規用火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震懾一片。
要強化隊伍建設,完善基礎設施——市、縣兩級要健全森林草原防火組織機構,加強防滅火專業隊伍建設,做到靠前駐防、隨時備戰;要加大防火資金投入,保障隊伍運行,積極推進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加強防火物資儲備,全力保障森林草原防滅火各項工作。
要強化預警監測,做好應急處置——各級政府要加強會商研判,及時發布火險預警信息,強化應急回響。一旦發生火情,做到第一時間組織撲救,確保打早、打小、打了。堅決貫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科學指揮撲救,守住不發生人員傷亡的底線。對發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災的、在全國全省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追究市、縣、鄉黨政主要領導責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