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區農村人居環境不斷改善,農村住房(以下簡稱農房)建設規模穩步增長,建設水平和質量有所提高。但是,在農房建設中仍存在防災意識不強、選址隨意、地質災害隱患突出等問題,個別地方已經發生因選址不當或違規選址遭受地災侵害而導致農房垮塌,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惡性事件。為做好農房建設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避免重大災害事故發生,保障農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農村住房建設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意見
- 所屬類別:政府檔案
近年來,我區農村人居環境不斷改善,農村住房(以下簡稱農房)建設規模穩步增長,建設水平和質量有所提高。但是,在農房建設中仍存在防災意識不強、選址隨意、地質災害隱患突出等問題,個別地方已經發生因選址不當或違規選址遭受地災侵害而導致農房垮塌,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惡性事件。為做好農房建設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避免重大災害事故發生,保障農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見:
近年來,我區農村人居環境不斷改善,農村住房(以下簡稱農房)建設規模穩步增長,建設水平和質量有所提高。但是,在農房建設中仍存在防災意識不強、選址隨意、地質災害隱患突出等問題,個別地方已經發生因選址不當或違規選址遭受地災侵害...
(八)切實保障農房選址安全。在編制村莊規劃、安排農房建設用地時應儘量避讓地震斷裂帶、地質災害高易發區和隱患點、地下採空區、洪泛區等危險地段。嚴格控制切坡建房。確需利用不利地段的,縣級有關部門應當指導建設方採取安全有效工程處置措施。(九)嚴格規範農房設計施工。農村低層住宅可以選用標準設計圖集,委託...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關係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關係我市經濟建設發展大局;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是維護人民民眾根本利益的需要,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是強化社會管理和提高公共服務能力的重要內容。我市地質災害呈現出點多面廣、規模大、成災快、暴發頻率高、延續時間長等特點,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面臨十分嚴峻的形勢...
同時,我省是地震災害多發省份之一,存在著發生中強以上地震的地質構造背景,面臨著潛在的地震災害風險。我省積極推進農村住房建設和危舊房改造,全省農村民居抗震性能得到一定提高。但是,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是:農村民居抗震設防管理相對薄弱;規範農村民居建設的標準體系尚不健全;...
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要嚴格按規定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嚴防人為活動引發地質災害。加強對丘陵山區民眾自建住房的指導和監管,採取有效措施,堅決制止隨意切坡建房行為,減少地質災害隱患。工程建設可能引發或加劇地質災害的,建設單位必須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與主體工程同步實施地質災害防護工程,...
(十)加強預警信息發布手段建設。進一步完善省級地質災害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立應急廣播體系,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手機簡訊、電話、宣傳車和電子顯示屏等各種媒體和手段,及時發布地質災害預警信息,將預報或預警信息準確、迅速傳達到基層第一線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員和受威脅的民眾。重點加強農村山區、...
確因地質災害隱患須避讓搬遷的,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三、重建方式在中央和省、市政府住房重建補助資金按規定落實的基礎上,開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綜合整理,依據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減少與城鎮建設用地增加掛鈎的政策,按規劃加快農村受災民眾災毀住房重建。(一)符合規劃原址重建。災毀住房農戶原宅基地點...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轄區內地震高烈度區和地震高風險區的農村已建住房進行抗震性能調查和評估,採取措施,推動農村住房抗震設防加固改造工作。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供所轄區域的地震地質災害危險區情況。農村居民應當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要求...
2015年,完成我區“高標準十有縣”建設並通過驗收。 二、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事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各鄉(鎮)、社區及有關部門要從構建和諧社會、維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出發,深懷愛民之心,恪守為民之責,進一步發揮政府在地質災害防災減災...
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對有關工作的組織領導。省級人民政府對本地區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負總責,要科學編制規劃,建立部門聯動、分工明確的協調推進機制,統籌安排年度建設任務,規劃及年度工作情況要及時報住房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備案。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
確因地質災害隱患須避讓搬遷的,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三、重建方式在中央和省、市政府住房重建補助資金按規定落實的基礎上,開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綜合整理,依據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減少與城鎮建設用地增加掛鈎的政策,按規劃加快農村受災民眾災毀住房重建。(一)符合規劃原址重建。災毀住房農戶原宅基地點位符合災後...
各級城建執法部門負責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受地質災害威脅或可能引發災害的在建或即將建設的違法建設活動進行制止、查處和依法拆除。各級水務部門負責在農村防汛工作中加強對土石流河道、溝道等區域的監測與治理。組織對危及水利部門所管轄的水庫、水電站等設施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進行巡查、檢查、監測和治理。在組織水利工...
該《意見》分充分認識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明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全面開展調查評價工作和動態巡查;加強監測預報預警;強化地質災害防治體系;加強地質災害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保障措施;提高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水平8部分20條。 [1] ...
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農村村民住宅抗震設防管理的決定》,將農村防震保全工作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快實施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統籌安排危舊房改造資金、牧民定居點建設資金、彝區“三房”改造工程資金、地質災害避險搬遷資金等與農村民居建設有關的各類項目資金,在項目實施中,緊密結...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財政、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交通運輸、水利、氣象、民政、公安、旅遊、教育、衛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扶貧和移民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
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或者騙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設住宅的,各地要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未按照規定時限拆除的,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2020年7月3日以前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歷史遺留問題,要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依法依規、穩妥有序、統籌協調推進有關工作。納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
玉樹、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的成功經驗,堅持以人為本、尊重自然、統籌兼顧、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的基本要求,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精神,著力加快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著力加強學校、醫院等公共服務設施恢復重建,著力加強基礎設施恢復重建,著力加強生態修復、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著力發展特色優勢產業,建設安全宜居美麗...
二、工作重點(一)編制綜合整治規劃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抓緊組織編制農村整治規劃。深入實地調查,堅持問題導向,做好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等規劃的銜接,選擇地質安全區域實施建設。市政府有關部門要以農村整治規劃為基礎,制訂年度市級人居環境改善示範村和其他整治村建設計畫,合理確定基礎設施和...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事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社會和諧穩定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全縣大力實施農村土地開發整理、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歷史遺留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地質災害防治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國土資源項目工程(以下簡稱國土資源項目工程),在保...
第十二條 下列區域不得建設農村住房:(一)永久基本農田;(二)地質災害危險區;(三)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四)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五)河道管理範圍;(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進行農村住房建設區域。第十三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村民委員會組織開展村莊設計。村民委員會組織開展的...
加強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和竣工驗收等環節的抗震設防質量監管,切實落實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的質量責任。各級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地震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完善聯合監督檢查機制,督促指導建設工程落實抗震設防要求。(三)推進農村防震保全工作。要把抗震防災要求作為村鎮...
支持老區開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穩妥有序實施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等抵押貸款以及大宗特色農產品保險試點。支持老區開展水權交易試點,探索建立市場化補償方式。推動相關老區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建設三大國家戰略,與有...
19.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工作的決定(渝府發〔2000〕68號)20.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在工程建設活動中加強防治地質災害工作的意見(渝府發〔2001〕39號)21.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重大建設項目稽察辦法的通知(渝府發〔2001〕40號)...
第十一條 村民住房建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符合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節約使用土地;(二)按照規劃選址,避開地質災害、洪澇災害、地下采空、地震斷裂帶等危險區域,嚴格控制削坡建房;(三)符合公路沿線、高速公路沿線、電力線路、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範圍、機場周邊、河湖岸線區域、生態保護區等有關...
支持老區開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穩妥有序實施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等抵押貸款以及大宗特色農產品保險試點。支持老區開展水權交易試點,探索建立市場化補償方式。推動相關老區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建設三大國家戰略,與有關國家級新區...
2012年6月6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12〕21號印發《關於繼續推進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的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工作要求、保障措施3部分。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繼續推進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的意見 印發機關 山東省人民政府 文號 魯政發〔2012〕21號 印發時間 20...
第八條 農村住房建設應當符合村莊規劃,未編制村莊規劃的應當符合縣級、鄉鎮級國土空間規劃管理規定,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空閒地和其他未利用地,合理避讓地震活動斷裂帶、地質災害危險區、山洪災害危險區和行洪泄洪通道,依法與公路保持合理距離;在自然保護地或者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建房的,應當符合有關保護規劃...
指導古民居、古建築的保護建設和縣以上風景名勝建(構)築物建設;指導城市地下管網建設;指導村鎮、村莊人居環境改善工作;指導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組織村鎮規劃建設試點,指導縣級中心鎮和重點示範鎮建設和管理;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舊房改造工作;指導特色景觀旅遊名鎮名村管理工作。
加強“地質災害防治金土工程”實施工作的監督管理,協助做好搬遷戶新建宅基地選址工作。加強土地集約利用監管,加大整治力度,合理使用新增耕地和人員搬遷後調整出的土地。在安排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時,向搬遷避讓民眾傾斜。區建委負責農村居民集中點規劃的監督管理,在集中安置點建設時,將農村道路、給排水、環境衛生建設等...
9.承擔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災害等國土資源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指導應急處置。10.承擔房地產區域調控和管理的責任。擬訂全縣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區域調控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縣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