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下達2023年國家文物保護資金預算的通知》是財政部2023年4月12日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下達2023年國家文物保護資金預算的通知
- 發布單位:財政部
《關於下達2023年國家文物保護資金預算的通知》是財政部2023年4月12日發布的通知。
《關於下達2023年國家文物保護資金預算的通知》是財政部2023年4月12日發布的通知。發布2023年4月12日財政部發布《關於下達2023年國家文物保護資金預算的通知》。全文關於下達2023年國家文物保護資金預算的通知...
《國家文物保護資金管理辦法》是2023年12月財政部、國家文物局印發的檔案。印發通知 關於印發《國家文物保護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教〔2023〕27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文物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發布通知 穗文廣旅規字〔2023〕3號 廣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關於印發《廣州市文物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區政府、市各有關單位:為規範廣州市文物保護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具體情況,我局組織修訂了...
國家文物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國家文物保護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管理與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和財政管理有關規定,...
《江蘇省文化旅遊發展和文物保護利用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是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文化和旅遊廳發布的檔案。發布通知 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文化和旅遊廳關於印發《江蘇省文化旅遊發展和文物保護利用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蘇財規〔2023〕4號 ...
財政部 文化部關於印發《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教[2006]71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國家民委、建設部、國家旅遊局、國家宗教局、國家文物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文化廳(...
《關於加強央屬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的意見》是2023年10月國家文物局、財政部印發的檔案。印發通知 國家文物局 財政部關於印發《關於加強央屬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2023年3月,雲南省財政廳、雲南省文化和旅遊廳印發《雲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明確專項資金使用範圍與支出標準、申報與審批、績效管理與監督等內容。內容全文 《雲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浙江省文物局 2023年4月23日 內容全文 第一條 為加強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績效,促進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歷史建築保護和管理工作,根據《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
由國家文物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於2023年11月20日印發實施。印發信息 國家文物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印發 《東北抗聯革命文物保護利用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的通知 文物革發〔2023〕35號 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
“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風景名勝區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檔案,特...
該《辦法》第33條決定,廢止財政部、國家文物局制定發布的《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專項補助經費使用管理辦法》(財教〔2001〕351號)。檔案內容 財政部 國家文物局關於頒發《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專項補助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教〔2001〕351號...
第五條 項目資金由財政部、國家文物局、中央有關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共同管理。中央有關主管部門承擔項目資金預算管理和績效管理主體責任,根據文物行政部門批准的央屬文物保護利用項目實施方 案,按預算管理規定做好項目預算編制申報,對申報...
財政預算中安排的文物保護經費應逐年有所增加,同時要制定相應的政策鼓勵、引導並廣泛吸收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參與文物保護事業。國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全國文物工作的巨觀管理,搞好全國文物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根據工作需要對...
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內蒙古自治區文物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財政財務管理有關規定,結合自治區文物保護工作實際,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關於加強央屬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的意見》法律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 八十四 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
請按照《財政部、文化部關於印發〈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12〕45號)等要求,做好預算編制、指標安排等相關工作,並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內將2021年轉移支付提前下達至行政區域內縣級以上各級財政...
推進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文物保護領域的實質性合作。(六)合理適度利用。任何文物利用都要以有利於文物保護為前提,以服務公眾為目的,以彰顯文物歷史文化價值為導向,以不違背法律和社會公德為底線。文物景區景點要合理確定遊客承載量...
財政部、國家文物局關於頒發《文物事業單位財務制度》的通知第一章 總則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為了規範文物事業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文物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文物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事業...
同時,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投入文物保護領域,形成全社會參與文物保護的多元化投入機制。《辦法》重新確定了中央財政專項資金項目預算審核、下達、監督和績效評價等職責分工和業務流程。除財政部和國家文物局外,文物保護專項資金管理還涉及中央有...
第二十一條 專項資金的結轉和結餘管理,按照省財政廳關於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管理規定執行。已納入實施項目庫的項目,從專項資金下達之日起超過兩年仍未實施的,由省文物局、省財政廳對項目予以註銷,收回已撥付資金或者調整用於其他文物保...
《國有文物資源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是為健全國有資產報告制度,保障國有文物資源資產安全完整、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關於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有關規定製定。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