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長春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決定

長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長春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決定

長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長春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決定在2011.04.22由長春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長春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1年04月22日
  • 實施時間:2011年04月22日
  • 頒布單位:長春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長春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廢止《長春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現予公告。
長春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長春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了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審議廢止的議案》。會議決定廢止《長春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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