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民主立法工作規定》是2016年6月21日鎮江市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七次主任會議通過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民主立法工作規定
- 通過時間:2016年6月21日
《鎮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民主立法工作規定》是2016年6月21日鎮江市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七次主任會議通過的規定。
《鎮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民主立法工作規定》是2016年6月21日鎮江市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七次主任會議通過的規定。規定全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序參與地方立法,推進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質量,根據《鎮江市制定...
《鎮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評估工作規定》是2016年11月29日鎮江市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五十二次主任會議通過的規定。規定全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評估工作,提高地方性法規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2016年4月22日鎮江市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五次主任會議通過)第一條為了推進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建立健全立法諮詢專家工作制度,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地方立法水平和質量,根據《鎮江市制定地方...
《宿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公開工作規定》是2016年2月26日宿遷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51次主任會議通過的規定。規定全文 (2016年2月26日宿遷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51次主任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地方性法規...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一個月寄送代表,需經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討論決定,但必須保證提前二十天發給代表。臨時召集的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不適用本條規定。第八條市人民代表大會預備會議舉行前,代表按選舉單位組成代表團,由...
為規範地方性法規案的起草活動,加強起草過程中各有關方面的協調與配合,提高地方性法規案的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鎮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條 第二條起草提請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審...
關於修改〈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7年3月30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第二條本法所稱的地方性法規,是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或者批准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性檔案。第三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本省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
市人大常委會根據有關法律和規定,將檢查監督法律和法規的實施情況、決定本市重大事項、任免國家機關幹部作為主要工作,列入重要議程。 [1] 組織機構 編輯 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由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七屆人大常委會委員18人,八屆27人...
《宿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聽證工作規定》是2016年2月26日宿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規定。工作規定全文 (2016年2月26日宿遷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51次主任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立法聽證活動,促進...
宿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論證工作規定是2016年2月26日通過的規定。規定全文 (2016年2月26日宿遷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51次主任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地方性法規立法論證工作,增強立法的科學性、民主性,...
為了進一步規範阜新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程式,提升立法質量和效率,根據《阜新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立法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全文內容 (2019年12月31日阜新市...
第二章立法準備 第一節立法規劃和立法計畫 第二節 法規草案的起草 第三章立法程式 第一節 市人民代表大會立法程式 第二節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程式 第四章法規解釋 第五章其他規定 第六章附則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
《宿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方立法聯席會議規定》是2016年2月26日宿遷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51次主任會議通過的規定。規定全文 第一條 為協調解決地方性法規立項、起草、修改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實現民主立法、科學立法,提高立法質量...
提高地方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四章 立法程式 第一節 法規案提出 第二節 審議和表決 第三節 批准和公布 第五章 修改、廢止和解釋 第六章 其他規定 第七章 附則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已於2016年5月27日由四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一條為了規範立法聽證工作,廣泛聽取意見,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質量,根據《臨沂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制定地方性法規過程中,以舉行聽證會的形式,聽取有關單位...
第三條地方立法應當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規定,堅持從實際需要出發,突出務實管用。對上位法已經明確規定的內容,一般不作重複性規定。第四條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應當完善立法機制,加強對地方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發揮在...
為了規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立法活動,完善立法程式,保證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立法條例 (...
第二條 朝陽市人民代表大會(以下簡稱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修改、廢止、解釋地方性法規以及地方立法相關工作,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就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的事項...
(2018年4月26日黑龍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黑龍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經過審查,決定批准伊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請批准的《伊春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條例...
第六條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改革發展的需要,決定就特定事項授權在一定期限內在部分地方調整或者停止適用本市的地方性法規的部分規定,並報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公布執行。第二章立法規劃、計畫的編制 第七條...
第五條 地方性法規應當明確、具體,具有針對性和可執行性。對上位法已經明確規定的內容,一般不作重複性規定。第六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應當加強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發揮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第二章 立法準備 第一...
為規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立法活動,健全地方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2016年1月14日遼陽...
2019年6月25日鎮江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2019年7月26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 條例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山體保護和管理,維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提高地方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堅持從實際出發,突出地方特色,堅持立法公開,體現人民的意志。地方性法規規範應當明確、具體,具有針對性和可執行性。第四條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就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的事項制定地方性法規。法律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