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實施辦法

《重慶市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實施辦法》是為落實國家相關規定,規範我市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制度,依法保護農民工工資權益,重慶市人力社保局、重慶市住房城鄉建委、重慶市交通局、重慶市水利局、重慶銀保監局聯合印發的實施辦法。

該辦法自2022年4月1日起在重慶市範圍內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實施辦法
  • 實施時間:2022年4月1日
  • 發布單位:重慶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重慶銀保監局 
內容解讀,發展歷史,

內容解讀

《辦法》從適用範圍,管理部門,保證金的存儲主體、存儲方式、存儲比例、減免條件,保證金的使用與補足,保證金的返還,以及違規處罰、新舊政策效力適用等方面作了詳細規定。
為了減輕企業負擔,《辦法》規定工資保證金只由施工總承包企業存儲,建設單位和施工分包企業不需存儲。存儲形式除了現金以外,還可以用銀行保函等形式代替。對單個施工契約額較高的工程項目,《辦法》設計了限高政策;對施工契約額低於300萬元的工程項目,《辦法》設計了免存政策;對同一管理地區有3個以上工程項目的,《辦法》還設計了下浮政策。
為發揮工資保證金制度“獎優罰劣”作用,《辦法》設計了差異化存儲政策。對連續2年和3年未發生拖欠工資行為的施工總承包企業的保證金實行減免措施;對存在拖欠工資行為,或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被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企業,在處理處罰的基礎上,還將相應提高工資保證金存儲比例。

發展歷史

2022年4月1日,《重慶市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實施辦法》在重慶市範圍內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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