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

《重慶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是2023年重慶市出台的辦法,將於2023年7月1日起實施,節能審查意見將成為項目開工建設、竣工驗收和運營管理的重要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
  • 出台地區:重慶市
  • 實施時間:2023年7月1日 
發展歷史,內容解讀,

發展歷史

2023年6月3日,重慶市發展改革委訊息,《重慶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將從7月1日起實施。

內容解讀

《實施辦法》適用於重慶市各級人民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管理的在全市行政區域內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在報送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前,需取得節能審查機關出具的節能審查意見。企業投資項目,建設單位需在開工建設前取得節能審查機關出具的節能審查意見。未按《實施辦法》規定進行節能審查,或節能審查未通過的項目,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已經建成的不得投入生產、使用。
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0噸標準煤及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其節能審查由重慶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其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與項目管理許可權對應的發展改革部門負責進行節能審查。
年綜合能源消費量不滿1000噸標準煤且年電力消費量不滿500萬千瓦時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涉及國家秘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以及用能工藝簡單、節能潛力小的行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可不單獨編制節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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