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實施醫療保險藥品支付標準(試行)的通知》是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醫療保險藥品支付標準發布的通知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實施醫療保險藥品支付標準(試行)的通知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渝府辦發〔2015〕46號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實施醫療保險藥品支付標準(試行)的通知》是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醫療保險藥品支付標準發布的通知檔案。
機構合理購藥,建立控制醫療費用過快增長的激勵約束機制,提高醫療保險基金使用效率,減輕民眾就醫負擔,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實施醫療保險藥品支付標準(試行)有關事項通知如...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和重慶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的通知》於2011年10月24日以渝辦發〔2011〕293號印發。
第一條 為強化全市各級政府責任,加強全市醫療保險基金監管,確保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工作平穩有序推進,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
(二)進行綜合改革試點的區縣級公立醫院向患者收取藥事服務費的標準。1.重慶市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每門(急)診人次(療程)病人,2元/人次。每...
經濟體制的需要,加快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保障職工基本醫療,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和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結合重慶實際制定本...
(三)對臨床用量大、採購金額高的藥品,根據其在其他省(區、市)實際購銷價(中標價)和上一年度重慶藥品交易所成交均價情況確定醫保支付標準或限額,由醫院自主競價、...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是各區縣(自治縣)...落實醫保資金預付、財政貼息和醫保費用按月結算等政策,並及時落實對基層醫療衛生...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重慶市城鎮職工大額醫療互助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地方法規,發文字號為渝府辦發〔2014〕97號。
資金來源。大病保險資金來源於當年居民醫保籌集的資金或歷年結餘基金。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第二章:第八條 ...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分類...其中:基本支出按行政單位經費定額標準核定,項目支出...轉制前已退休人員隨單位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享受...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7〕18號)、《重慶市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225號),結合我市實際,...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09年12月10日發布的通知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並軌有關問題的通知渝辦發〔2012〕30號 編輯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社會辦醫的通知檔案...將符合醫療保險定點條件的非公立醫療機構,及時納入...將非公立醫療機構納入醫療質量控制與評價範圍,規範...
(國發〔2014〕29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4〕50號)等檔案精神,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發〔2005〕39號)精神,實現《重慶市國民經濟和...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結合重慶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的實際需要,市政府決定,在總結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驗的...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鄉鎮衛生院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是為保障鄉鎮衛生院實現基本功能,為農村居民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
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和重慶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的通知》(渝辦發〔2011〕293號)及有關法律法規...
辦公廳關於開展分級診療制度試點的實施意見》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15年12月...市衛生計生委負責制定二、三級醫療機構間的雙向轉診標準。區縣衛生計生部門制定...
3.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對曾在我市城鎮用人單位工作未參加基本...自願的,可一次性繳納剩餘年限的醫療保險費,繳費額度按一次性繳費當月的繳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