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2022年全市擴大有效投資工作實施方案

《2022年全市擴大有效投資工作實施方案》已經鄭州市政府同意,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2年4月1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市2022年全市擴大有效投資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4月1日
  • 發布單位: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河南考察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以及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省委經濟工作會議和市委十二屆二次全體會議暨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對鄭州的部署要求,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以進促穩,全面開展“工作有標桿、落實有標準、突破有標誌”“三標”活動,統籌疫情防控、災後恢復重建和經濟社會發展,確保固定資產投資穩定增長,努力推動鄭州實現更高質量、更高水平的發展,不斷開創國家中心城市現代化建設新局面,特制定《2022年全市擴大有效投資工作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樹牢“以項目論成敗、以項目論英雄”的鮮明導向,以工業投資為支撐,以提速災後恢復重建投資為重點,以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為關鍵,適度超前開展基礎設施投資,加大項目謀劃、招商引資力度,建立完善推進機制,加強要素供給保障,強化“三個一批”引領,確立“搶先抓早”工作思路,採取定目標、建機制、抓審批、促進度、優服務“五路並進”,助推“三個一批”、省市重點、補短板“982”工程等重大項目建設提速增效,全力盤活存量、引入增量、提高質量、增強能量、做大總量,積極擴大有效投資,掀起項目建設熱潮,確保全年實現固定資產投資增長10%以上的目標。
二、工作措施
(一)聚焦主要領域抓投資
1.分解落實投資任務。將固定資產投資年度指標任務進行分解,壓實區縣(市)和市政府部門責任,原則上各區縣(市)固定資產投資增長目標達到10%以上;區縣(市)和市政府部門要將投資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項目上,做實投資項目增長支撐。常態化抓好“三個一批”項目和省市重點項目,緊緊抓住施工黃金期,集中資源、集中力量,強化施工組織,全力推進一批重大項目建設,加快形成實物工程量;持續抓好集中開工重大項目,推動項目早投入、早竣工、早投產。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府有關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2.強化工業投資支撐。市工信部門統籌協調,以工業投資為支撐,既著眼當下,加大傳統產業技術改造,堅決穩住工業增長“基本盤”;又放眼長遠,發揮獨特優勢基礎,高水平建設科技創新平台,積極招引培育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提前布局未來產業項目,加快興港新能源產業園、中國(鄭州)智慧型感測谷啟動區、安圖生物鄭州德邁藥業產業園、宇通新能源商用車生產基地等900個重大項目建設,確保全市工業投資同比增長15%以上。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政府有關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3.加快基礎設施投資。市城建部門牽頭抓總,創新投資方式,適度超前開展基礎設施投資。力爭捷運6號線一期、城郊線二期、3號線二期、機許線鄭州段建成通車,加快7號線一期、鄭洛城際鐵路鄭州段等軌道交通項目建設。開工建設農業路西延快速化工程、紫荊山路—長江路組合立交、火車站東西廣場地下人行通道等市政重點工程,爭取G107三期、S541等國省幹線公路開工建設,力爭全市基礎設施投資同比增長18%以上。
責任單位:市城建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園林局、市政府有關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4.穩定房地產開發投資。市住房保障部門綜合施策,落實《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通知》(鄭政辦〔2022〕13號)檔案精神,充分利用央行持續指導金融機構滿足房地產市場合理融資需求、鼓勵優質房企發行併購貸款等機遇,會同市金融局採取措施,確保在建房地產開發投資項目按照建設進度實施,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形成助企穩企常態機制,提振市場主體發展信心,力爭全市房地產開發投資同比增長8%以上。
責任單位:市住房保障局、市政府有關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二)聚焦重大項目抓支撐
5.加快重大項目建設。強化完善重點項目推進機制,實行“集中審批、閉環管理、全程服務、特殊辦理”服務模式。2022年圍繞先進制造業、創新驅動能力提升、現代服務業、生態環保領域、新型基礎設施、新型城鎮化、重大基礎設施、民生和社會事業等8個領域,實施“8946”重點項目促進計畫,將900個以上重大項目納入省、市重點項目管理,確保2022年新開工項目214個、完成聯審聯批事項1278項,完成投資4670億元以上。圍繞首季“開門紅”目標,積極做好政策保障和物資調度,搶抓施工時間,加快建設進度,推動一季度完成投資900億元、審批率80%、開工率40%等目標任務順利完成,為實現半年紅、全年紅打下堅實基礎。統籌調度874個補短板“982”工程項目進度,保障項目快速推進,確保年度完成投資2395億元。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重點項目建設中心、市政府有關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6.強化“三個一批”引領。認真落實《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鄭州市重大項目建設綜合評價辦法(試行)和推進重大項目建設三項制度的通知》(鄭政辦〔2022〕27號),突出“三個一批”引領。及早啟動,高質量謀劃好4月上旬全省第四期“三個一批”活動,做實做細各項籌備工作。突出抓好前三期“三個一批”項目,緊盯履約率、開工率、投產率、達效率等指標和控規批覆、土地供應、建設環境等關鍵環節,實行要素保障、重大項目建設調度周例會制度,抓緊抓實項目進度。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重點項目建設中心、市政府有關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7.大力推進災後重建。把我市納入省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的2216個項目,作為重點任務,按清單化要求,加快推進項目建設進度。強化協調服務保障,本著“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原則,開闢審批綠色通道,加快災後重建審批事項辦理。加快資金落實、征地拆遷、招標投標、市政配套等準備工作,及早形成實物工程量。依法依規加快災後重建項目的建設進度,加快推進城鄉受災房屋修繕、加固、拆除工作,加大災毀交通基礎設施重建,大力推進實施全市143座中小型水庫“一庫一案”,實施賈魯河、金水河、七里河等骨幹河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南水北調左岸截流及分洪工程等防洪工程建設,全面提升水利工程設施防洪減災能力。強化對災後恢復重建項目的督導和檢查,提高工程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益,確保項目如期建成發揮效益。
責任單位:市重建辦、市政府有關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8.加快債券項目建設。針對已下達的2022年兩批142個111.1億元額度的軌道交通12號線、馬寨產業園等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督促各地對照清單加快項目推進建設,確保專項債發行後立即形成實物工程量。同時做好2022年地方政府專項債補充申報工作。建立專項債券申報發行使用工作考核評價體系,從債券發行規模、項目報送質量、債券資金支出進度和規範性等多方面對區縣(市)工作定期進行綜合評價並排名通報。對於發行政府專項債券中不擔當、不作為的政府投資項目單位和主管部門進行約談。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資源規劃局、市城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政府有關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三)聚焦項目儲備抓謀劃
9.強化項目謀劃儲備。對標國家和省“十四五”規劃《綱要》,圍繞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新時代推動中部地區高質量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聚焦創新驅動能力提升、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新型城鎮化、重大基礎設施、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生態環保、民生和社會事業等重點領域,突出前瞻性、創新性、引領性,加強謀劃工作深度,提升項目成熟度,謀劃儲備一批事關全局、具有示範帶動作用的重大項目。在2020個年度計畫完成投資5839.9億元項目基礎上,補充完善2022年重大項目庫。強化重大項目“儲備庫、擬開工庫、在建庫、竣工庫”四庫建設工作,推動項目建設形成壓茬推進、滾動實施的良好態勢。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重點項目建設中心,市政府有關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四)聚焦短板弱項抓招商
10.做實項目前期工作。督促各地密切跟蹤已經簽約的重大招商項目,做深做實項目前期工作,加快推動項目轉化,力爭儘早開工建設形成實物工程量;圍繞補強產業鏈、補齊短板要求加強項目謀劃、加大招商力度,主要領導親自招商、招大商、大抓招商、招大產業,建立工作專班,加大招商項目服務對接,加快項目轉段落地。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工信局、市資源規劃局、市政府有關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11.健全項目保障機制。建立完善招商引資督查考核和工作激勵機制,實行“周報告、月督查、季通報、年考核”制度,強化考核結果套用,進一步完善項目生成、專家評估、領導分包、要素配置等機制,加強對招商項目落地全生命周期服務,加強全市重大活動集中簽約項目跟蹤推進和協調服務,確保項目早落地、早開工、早達產、早見效。找準招商引資的關鍵點、支撐點、切入點,全年引進16個百億級頭部企業項目、8個30億元以上項目、24個10億元以上項目、56個5億元以上主導產業鏈項目,力爭簽約金額突破6500億元。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政府有關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五)聚焦要素保障抓調度
12.建設資金上“善運作”。密切跟蹤2022年國家資金投向,大力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通過統籌年初預算安排、債券資金、調整支出結構等方式籌措資金,發揮好財政資金的“四兩撥千斤”作用。善於包裝項目,積極爭取亞投行、世行等金融機構周期長、利率低的貸款。加快培育孵化一批權屬清晰、收益穩定、特色突出的優質基礎設施項目,建立基礎設施項目儲備庫,加強項目謀劃、遴選、申報、發行、運營等全過程服務,形成“試點一批、儲備一批、謀劃一批”的滾動實施機制。加大市屬國有企業基礎設施優質運營資源整合力度,提高市屬國有平台公司運營能力。對承擔功能性基礎設施建設的國有平台公司,各級財政可根據項目情況和財力狀況,注入一定資本金,撬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重大項目建設。開展多層次政、銀、企對接活動,鼓勵各駐鄭金融機構要加大重點項目融資力度,精簡審批流程,提升融資服務,緩解社會投資項目資金短缺問題。
責任單位:市金融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府有關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13.用地指標上“保重點”。抓好鄭州黃河智谷中原企業總部港、鄭州南站樞紐工程等65個納入全省第一季度重大項目白名單項目建設,在資金、土地、能源、環保等方面給予重點保障。優先保障災後重建項目所需用地計畫指標,先行使用按“增存掛鈎”核算的新增計畫,不足部分統籌解決。積極爭取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對金水河綜合整治等28個重大項目用地保障支持。
責任單位:市資源規劃局、市重建辦、市政府有關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14.服務保障上“全周期”。建立長效機制,上下聯動,紮實開展“萬人助萬企”活動,堅持服務跟著項目走,項目一個一個研究,服務一環一環緊扣,及時協調解決項目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千方百計落實要素保障。主動靠前服務,開闢綠色服務通道,通過並聯審批、聯審聯批機制,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審批和建設進度。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城建局、市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政務辦、市重點項目建設中心、市政府有關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六)聚焦項目推進抓獎勵
15.實施前期經費激勵。每季度通報固定資產投資等工作評價結果,對成績優秀的,在土地指標、能源容量、環境容量等方面予以傾斜,對每季度區縣(市)評價排名第一的獎勵150萬元,2—3名各獎勵100萬元,4—6名各獎勵50萬元,獎勵資金列入年度政府投資計畫,主要用於重大項目謀劃推進相關工作。對國家和省、市“十四五”規劃和專項規劃確定在2023年以後開工的市級主導政府投資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提前到2022年開工的,市級統籌運用專項資金給予傾斜支持。安排一定資金獎勵前期推進快的市級主導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所在地政府。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區縣(市)政府
16.實施項目貼息支持。對製造業重大項目給予分檔貼息:對總投資10億元以上且開工後一年內實際固定資產投資不低於5億元的項目,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30%貼息一年,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總投資20億元以上且開工後一年內實際固定資產投資不低於10億元的項目,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30%貼息兩年,最高不超過4000萬元。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各區縣(市)政府
17.支持工業投資項目。對鄭州市工業主導產業總投資在2000萬元以上的新建項目,項目完成投產後,按照項目生產和技術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其他工業行業總投資在2000萬元以上的新建項目,項目完成投產後,按照項目生產和技術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重大工業項目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特別政策支持。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各區縣(市)政府
18.加大基礎設施政策支持。對於註冊地在鄭州,成功發行基礎設施產品的原始權益人,項目已納入國家發展改革委基礎設施儲備項目庫的,可對前期經費按照實際支出的50%予以一次性獎勵補助,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300萬元;成功發行基礎設施產品的,參照《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鄭州市加快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千企展翼”行動計畫若干政策的通知》(鄭政文〔2019〕144號),按照滬深交易所主機板、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獎補力度,給予400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政府有關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七)聚焦項目建設抓考核
19.加強統計入庫力度。切實加強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統計入庫培訓及督導,每季度對入庫完成情況進行通報。及時推動符合國家規範要求的項目入庫納統,對部分已實施但暫不具備入庫條件的項目,有針對性指導項目單位抓緊完善相關手續,推進項目及時入庫,確保應統盡統。強化各級政府投資項目統計入庫部門責任,對於已實質性開工應入未入的項目單位和主管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年度投資計畫暫緩下達。
責任單位:市統計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府有關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20.完善監測分析機制。建立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監測分析和跟蹤機制,每月通報各地投資進展情況,督促各地按照預期目標抓落實。督促各地切實落實主體責任,落實投資目標任務,強化投資調度推進,按月報送本地投資進展情況。對於固定資產投資工作開展較好的單位予以表揚獎勵。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政府有關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21.最佳化投資考核體系。將全市重大項目“儲備庫、擬開工庫、在建庫、竣工庫”四庫建設、全市省市重點項目、專項債券項目進展情況統一納入全市擴大有效投資加快項目建設績效考核範疇。建立健全災後重建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每月集中調度、對單交賬、通報排名。強化正向激勵引導,對固定資產投資、省市重點項目等綜合考評較好的區縣(市)進行資金獎勵、評優評先、年度考核和幹部使用“四掛鈎”。
責任單位:市考評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衛健委、市城管局、市財政局、市資源規劃局、市統計局、市重建辦、市重點項目建設中心、市政府有關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主動作為
各區縣(市)、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到當前做好穩投資工作的重要意義,堅決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攻堅克難,迎難而上,全力破解投資運行和項目建設中的痛點、堵點和梗阻癥結。要進一步堅定信心,主動作為,推動穩投資各項任務舉措落地見效,促進我市固定資產投資完成投資目標。
(二)突出重點,強化擔當
各區縣(市)、各有關單位要早謀劃、早部署、早行動,把起步當衝刺、開局當決戰。各責任單位要抓緊出台配套政策或措施,確保本方案確定的工作目標予以落實,突出工作重點,強化責任擔當,主動靠前服務,統籌做好項目策劃、要素保障、前期手續、建設推進、調度入統等工作,點對點、面對面、實打實協調解決好項目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切實發揮好部門間協同作用。
(三)強化督導,狠抓落實
由市政府督查室牽頭,相關部門配合,成立指導服務組,建立重大項目建設督導機制,定期下發督查通報,層層傳導壓力。切實抓好常態化監督檢查,任務到區縣(市)、到項目、到企業、到人員,到部門、到數據、到舉措、到時限,月督辦、緊盯不放。將固定資產投資及重點項目建設納入監察,實行末位增速約談制,當月排名倒數第一的區縣(市),給予通報批評;連續兩個月倒數第一的,由市分管領導約談區縣(市)相關負責同志;連續三個月倒數第一的,由市主要領導約談區縣(市)主要負責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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