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運輸—應急處置》是2019年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路安全運輸—應急處置
- 作者: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
- 出版時間:2019年4月1日
- 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社
- ISBN:9787114143458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道路安全運輸—應急處置》是2019年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
《道路安全運輸—應急處置》是2019年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內容簡介《道路安全運輸:應急處置》介紹了應急處置基本知識和方法、臨危應急處置方法、事故後脫險與逃生方法。通過剖析典型事故案例...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涉及交通運輸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等事件。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按照社會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級。具體分級標準參照國務院制定的分級標準,結合交通運輸...
本規定所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運輸設施毀損,交通運輸中斷、阻塞,重大船舶污染及海上溢油應急處置等,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疏散或者救援人員,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第三條 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主管全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縣...
妥善處理道路交通運輸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交通運輸安全工作。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建立健全道路交通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道路交通運輸事故,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1.2編制依據 (1)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
《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程式規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有關規定,制定的規定,全文共八章四十六條。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切實保障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暢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效處置交通擁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本預案是本市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的專項應急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本預案所稱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涉及危險化學品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參照《天津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執行。發生傷亡人數較多的路外交通事故時...
本暫行辦法所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設施毀損、人員傷亡、交通阻斷、生態環境破壞等後果,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疏散或者救援人員,搶修設施,保障通行,提供緊急運輸保障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第三條 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統籌、協調、監督、指導全省交通運輸...
市公安局、市應急局、市交通運輸委及市級有關部門負責建立健全市級道路交通事故應對專家庫,事故發生後,根據需要抽調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調查評估等決策諮詢服務工作。3 監測與預防預警 3.1 監測 公安機關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監測體系,對道路交通運行情況、車流信息等進行收集...
1.4.2 條塊結合、分級管理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以事故發生地為主進行,按安全生產事故處理的許可權,實行分級管理。1.4.3 就近救援、快速反應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由距事故現場最近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構作出反應,迅速調派人員、裝備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助行動,需要時可徵用事故現場附近的交通工具參與...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確保突發事件發生後道路水路運輸安全暢通,保障應急物資和人員及時安全運達,保證應急救援行動順利開展,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依據《德清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特制定本方案。(二)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本縣處置突發事件需要採取的道路水路...
(4)開展應急預案的修訂及應急工作培訓、日常演練等;(5)協調推進調查評估和善後處置工作;(6)配合相關部門發布突發事件信息;(7)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2.2.3 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市公安局: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日常監管,協調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救援工作。治安部門負責應急區域內社會治安管理工作;指揮...
建立健全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增強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能力,高效有序地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不良影響,確保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平穩有序。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
省公安廳:負責指導基層公安機關實施現場保護、緊急救援、安全保衛、調查取證、事故原因調查分析工作;根據情況對道路採取交通管制、疏導等措施。省安監局:負責協調事發地政府及相關部門落實應急措施,會同相關部門對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省衛生廳:負責協調有關醫療機構對事故傷亡人員開展應急救援和處置;緊急...
本預案適用於張掖市境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事故引發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1.4 預案銜接 本預案與《張掖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相銜接。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事故影響或者可能影響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或已進入地表水體可能引發下游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或可能造成跨行政區域水污染事故等情形,應按照《...
4.4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4.5 民眾的安全防護 4.6 事故的調查處理及損失評估 4.7 新聞報導 4.8 應急結束 5 後期處置 5.1 善後處置 5.2 保險、社會救助基金 6 保障措施 6.1 救援裝備和應急隊伍保障 6.2 交通運輸保障 6.3 醫療衛生保障 6.4 治安保障 6.5 資金保障 7 宣傳...
桐梓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為建立健全該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公眾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江西省高速公路保暢通應急處置辦法》是為在遇到緊急情況下,進一步有序、高效地開展保障高速公路安全、暢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高速公路因下列情形引發的交通擁堵處置工作:(一)雨、雪、霧、冰凍等惡劣...
根據《應對法》並結合交通運輸的特點和實際情況,第二條將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範圍明確為:“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運輸設施毀損,交通運輸中斷、阻塞,重大船舶污染及海上溢油應急處置等,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疏散或者救援人員,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這就將...
市財政局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負責籌集市級應急救援所需資金。市生態環境局參與組織由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次生突發重大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應急救援物資運輸;負責指導各地對道路運輸經營許可和從業人員資格審查,參與事故發生路段安全隱患評估。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對拖拉機等農機...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或因突發事件引發的交通中斷等應對工作。1.4 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2)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認真履行職責、...
第二條 鐵路機車車輛在運行過程中與行人、機動車、非機動車、牲畜及其他障礙物相撞,或者鐵路機車車輛發生衝突、脫軌、火災、爆炸等影響鐵路正常行車的鐵路交通事故(以下簡稱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應當加強鐵路運輸安全監督管理,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的各項制...
為規範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組織、指揮、協調、處置的能力,建立高效、嚴謹、規範的應急處置機制,制定本預案。全文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2)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各縣(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協調聯動,做好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3)分級負責,屬地管理。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地政府,按照事故回響級別...
第二條 鐵路機車車輛在運行過程中與行人、機動車、非機動車、牲畜及其他障礙物相撞,或者鐵路機車車輛發生衝突、脫軌、火災、爆炸等影響鐵路正常行車的鐵路交通事故(以下簡稱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應當加強鐵路運輸安全監督管理,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的各項制度,...
《內蒙古自治區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預案》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於2023年6月發布。全文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進一步提高自治區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為迅速、有序、高效應對各類突發事件提供有力支撐,最大限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安全有序運行。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
(1)建立健全本市處置嚴重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制,提高處置嚴重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嚴重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響,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維護社會穩定。(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生產...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民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專業培訓、安全防護和科學指揮。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根據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