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綜合開發扶持農業優勢特色產業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指導意見

2015年11月4日,財政部以財發〔2015〕42號印發《農業綜合開發扶持農業優勢特色產業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扶持範圍、扶持內容、扶持方式、工作要求7部分。

扶持內容是:主要圍繞完善農業優勢特色產業鏈展開,具體包括:種植業涉及的種苗繁育、標準化種植基地、農產品儲藏保鮮、廢棄物加工利用等;養殖業涉及的種畜禽(包括水產)繁育、標準化養殖基地、畜禽(包括水產)交易場所、飼草種植、飼料加工、糞污無害化處理、有機肥加工等;加工及流通業涉及的加工基地、原料倉儲、成品儲藏保鮮、冷鏈物流、產地批發市場等。同時,鼓勵發展“網際網路+農業”,積極支持優勢特色農產品電子商務平台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綜合開發扶持農業優勢特色產業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指導意見
  • 印發機關財政部
  • 文號:財發〔2015〕42號
  • 印發時間:2015年11月4日
發布通知,意見全文,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扶持範圍,扶持內容,扶持方式,工作要求,

發布通知

財政部關於印發《農業綜合開發扶持農業優勢特色產業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財發〔2015〕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農業部(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廣東省農墾總局)農業綜合開發機構:
現將《農業綜合開發扶持農業優勢特色產業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向財政部(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反饋。
附屬檔案:農業綜合開發扶持農業優勢特色產業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指導意見
財政部
2015年11月4日

意見全文

農業綜合開發扶持農業優勢特色產業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指導意見
扶持農業產業化發展,是農業綜合開發延長和完善農業產業鏈條、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方式。在當前農業生產成本攀升、資源環境硬約束加劇的新態勢下,迫切需要強化農業綜合開發扶持產業化發展的作用,在扶持方式、扶持對象、扶持方向和扶持環節上開闢新路徑、挖掘新潛力,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實現農業提質增效、農民持續增收。現就農業綜合開發扶持農業優勢特色產業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2015年中央一號檔案和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聯席會議精神,以“最佳化布局、突出優勢、精準扶持、提高效益”為主線,以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為目標,以打造農業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為著力點,通過優選產業範圍、改進扶持方式、最佳化管理機制,培育和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吸引多元資本擴大投入,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探索進一步提高農業綜合開發扶持產業化發展的有效途徑。重點實現“三個轉變”。一是扶持定位從項目向產業轉變。通過集中投入、合力支持區域優勢特色產業,實現節本降耗、提質增效。二是實施主體從單一化向多元化轉變。加大對適度規模經營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扶持力度,並推行同一產業多主體共同申報、協同發展機制。三是項目資金從“主導”向“引導”轉變。以項目為平台,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槓桿作用,吸引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等其他資金的投入,擴大資金盤面,合力支持和發展優勢特色產業。

基本原則

(一)找準關鍵,集中投入。將有限的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集中投入到支持區域農業優勢特色產業中,解決項目小而分散、效益不高的問題,充分發揮產業集聚所具有的節約成本、促進創新、刺激經濟成長的效應,提高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二)立足稟賦,打造優勢。充分發揮區域資源稟賦特色,重點發展比較優勢突出的特色產業,促進生產要素在空間和產業上的最佳化配置,提高農業產業專業化程度和產出效率。通過優勢特色產業的集聚和提升,將比較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產品優勢、競爭優勢。
(三)面向市場,提升價值。根據市場需求,最佳化產業和品種結構,突出品質特色、功能特色、季節特色等,滿足市場多樣化、優質化、動態化的需求。根據市場變化和發展趨勢,對擬扶持的優勢特色產業建立動態管理機制,提高產業扶持的精準性。
(四)延伸鏈條,集約開發。圍繞區域優勢特色產業,合理確定產業化經營項目扶持主體和內容,著力於產業發展關鍵環節,延伸特色產業鏈條和提高產品附加值。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建設與高標準農田建設的配套銜接,最大限度發揮農業綜合開發的集成效應和示範效應,提高優勢特色產業綜合競爭力。

目標任務

從2016年開始,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集中支持區域農業優勢特色產業。對納入農業綜合開發優先扶持範圍的優勢特色產業,通過重點扶持、連續扶持,力爭用3年時間,在各農業綜合開發縣初步形成1-2個優勢特色產業,以省為單位各形成10個左右、在全國初步形成百個資源比較優勢大、產業鏈條延伸長、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帶動作用強的區域農業優勢特色產業集群,撬動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等其他資金投入,推動一批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壯大,顯著提升農業綜合開發效益和水平,使農業綜合開發成為推動農業優勢特色產業發展、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推動農業現代化建設和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的重要力量。

扶持範圍

產業化經營項目所扶持產業以納入《全國農業綜合開發扶持農業優勢特色產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的產業為主。鼓勵各省級農發機構在本區域內確定10個左右的重點農業優勢特色產業。各縣級農發機構原則上在本區域農業優勢特色產業範圍內擇優選項。針對本區域範圍內的農業優勢特色產業,找準產業鏈條中的關鍵環節、薄弱環節進行重點扶持、連續扶持,打造完整的產業鏈條,做大做強區域農業優勢特色產業。

扶持內容

扶持內容主要圍繞完善農業優勢特色產業鏈展開,具體包括:種植業涉及的種苗繁育、標準化種植基地、農產品儲藏保鮮、廢棄物加工利用等;養殖業涉及的種畜禽(包括水產)繁育、標準化養殖基地、畜禽(包括水產)交易場所、飼草種植、飼料加工、糞污無害化處理、有機肥加工等;加工及流通業涉及的加工基地、原料倉儲、成品儲藏保鮮、冷鏈物流、產地批發市場等。同時,鼓勵發展“網際網路+農業”,積極支持優勢特色農產品電子商務平台建設。

扶持方式

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對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的引領和槓桿作用,調整和完善財政資金對農業優勢特色產業的扶持方式,逐漸形成以貸款貼息為主、以財政補助為輔、財政股權投資基金等多種形式並存的多元化扶持體系。貸款貼息項目優先扶持實力較強、規模較大、示範帶動作用顯著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合作社。財政補助項目優先扶持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及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地區採取財政股權投資基金、貸款項目擔保基金等扶持方式,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撬動更多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支持優勢特色產業發展。同時,鼓勵地方積極探索有利於擴大社會資本投入、壯大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的其他扶持方式。

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落實。各省級農發機構可參照國家農發辦發布的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申報指南和上一年度項目執行情況,制定符合省情的年度申報指南,明確具體扶持政策。並於國家農發辦發布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申報指南之日起一個月內下發至縣級農發機構。
(二)注重資金整合。按照“規劃先行、加強銜接、統籌安排、突出重點、講求實效”的原則,統籌相關支農涉農資金,著力整合農發資金和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加強項目間的有機銜接,形成扶持優勢特色產業發展的強大合力。
(三)鼓勵先行先試。鼓勵地方積極探索、創新產業化經營項目扶持方式,撬動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加大投入,提高農發資金使用效率,實現農發資金與金融資本、社會資本的有效配合和良性互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進行先行先試,報經國家農發辦同意後予以實施。
(四)及時總結完善。各地要進一步加強調查研究,及時掌握和跟蹤優勢特色產業發展和項目運行情況,不斷總結經驗,針對存在問題,適時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確保農業綜合開發扶持優勢特色產業取得預期成效。國家農發辦將各省份扶持農業優勢特色產業工作開展情況,納入省級農發機構管理工作綜合考核範圍予以考核。對工作積極性高、優勢特色產業發展成效明顯的省份,在下一規劃周期的資金分配中予以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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