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公益性公墓建設是殯葬改革的基礎性工程。加強公益性公墓建設是深化殯葬改革的必要途徑,是扼制亂埋亂葬、節約土地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有效手段;是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變革傳統喪葬習俗的必然要求。目前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相對滯後、管理弱化,經營性公墓價格偏高,嚴重製約了火化後骨灰的規範安葬,增加了民眾對殯葬改革的牴觸情緒。為此,加強公益性公墓建設已刻不容緩。為進一步規範農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設管理,提升殯葬基本公共服務能力水平,保障民眾喪葬需求,逐步解決散埋亂葬、大墓、豪華墓等問題,充分認識加強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作為殯葬改革工作的當務之急。
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公益性公墓建設管理的通知》(皖政辦秘〔2013〕189號)要求,科學規劃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設,實現墓形統一,墓穴規格統一,墓材統一,收費標準統一。因此,制定了該標準。
編制進程
2020年收到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0〕341號文《2020年第二批安徽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的通知》,《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規範》正式立項,項目計畫號為2020-2-186。該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民政廳提出並歸口。
成立標準編制工作小組,明確了小組成員、職責,明確了標準起草的進度安排及工作分工。標準起草工作組制定了標準編制工作計畫、編寫大綱,明確任務分工及各階段進度時間。
標準起草工作組成員認真學習了《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20)結合標準制定工作程式的各個環節,進行了探討和研究。
2020年9月-10月,多次召開地方標準研討會。後期將多次組織研討會,對草案進行討論,同時邀請行業專家進行審核把關,根據專家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徵求意見稿。
標準起草工作組按照研討和調研結果,對草案稿提出的意見、建議進行了認真分析、理解和總結,迅速開展標準的徵求意見稿編制,編寫完成了地方標準《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規範》的徵求意見稿初稿。
2020年11月,由標準起草成員單位牽頭負責通過郵件以及實地走訪調研等方式公開徵求意見,向主管單位、行業協會及多家公司等標準利益方發函徵求意見。
2022年6月29日,地方標準《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規範》(DB34/T 4180-2022)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2年7月29日,地方標準《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規範》(DB34/T 4180-2022)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桐城市殯葬管理所、安徽省民政廳社會事務處 、安徽省思安園殯葬服務有限公司、
桐城市民政局、安徽中標智慧型質量標準研究院有限公司、合肥愛克賽倫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桂斌、呂世波、江宗旭、王亞萍、夏秀琳、李璞、耿天霖、李文翰、胡世偉。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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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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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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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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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規劃審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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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構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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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墓區功能分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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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建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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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建設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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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規範》(DB34/T 4180-2022)規定了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的術語和定義、規劃審批、構成、墓區功能分區、建設要求和建設管理。該標準適用於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
引用檔案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為了加強標準的指導作用,建議該標準發布後,應大力宣傳推廣,貫徹落實標準的實施。要求相關企業統一標準,鼓勵企業參照採用或逐步過渡採用。同時,為推廣和實施該標準,可以採取如下一些具體措施:
由歸口單位牽頭,行業協會負責標準宣貫;
結合標準化建設,推動和全面實施標準的培訓工作;
標準起草工作組應繼續開展研究,改進和完善標準的相關內容。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規範》(DB34/T 4180-2022)的制定和實施,能夠進一步加強和規範農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設,引導農村公益性公墓向節地葬、生態葬方向發展,保護人民民眾合法殯葬權益,滿足農村村民基本喪葬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