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農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辦法由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頒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農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辦法
- 類型:辦法
- 地區:昆明市
- 發布機構: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昆明市農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辦法由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頒布並實施。
昆明市農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辦法由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頒布並實施。辦法全文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範農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設和管理,節約土地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雲南省殯葬管理條例》、《昆明市殯葬管理條...
第十一條農村公益性公墓建成後,由區民政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區規劃、國土、發改、住建、水務、農林、環保等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按照《昆明市農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辦法》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第三章 公墓的管理 第十二條農村公益...
革命烈士公墓、回民公墓和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墓的管理,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的公墓,包括公益性公墓和經營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為農村村民提供遺體或者骨灰安葬的公共墓地;經營性公墓是為城鎮居民以及其他...
對出現的各類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嚴格按照國家、省殯葬改革相關法律法規和《昆明市農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辦法》(昆明市人民政府第111號令)依法處理。4.對在在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和管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的,由市紀委對...
富民縣農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暫行辦法由富民縣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第一條 為規範我縣農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設和管理,節約土地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殯葬管理條例》、《雲南省殯葬管理條例》、《昆明市殯葬管理條例》、民政部...
經營性公墓的經營單位提取的公墓維護費,應當設立銀行專戶,專款專用。公墓維護費的提取使用和監督管理的辦法,由市民政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建立農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應當符合縣(市、區)殯葬設施布局規劃,由縣(市、區)民政行政...
農村公益性墓地建設由鄉(鎮)提出建設規劃,報縣級人民政府同意後,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和基本建設計畫。建設標準 公益性墓地的建設 民政、國土資源、規劃、林業等有關部門加大農村公益性墓地建設的扶持力度,依法減免有關費用。要合理開發使用...
二、《昆明市農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111號)將第二十七條第四款修改為:“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四)項規定的,由民政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對違法提供墓地的...
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墓管理工作的通知 (昆政通[2001]43號)通知內容 殯葬改革是一項移風易俗的社會改革,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組成部分。公墓管理是殯葬改革的重要內容。改革開放以來,我市認真貫徹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殯葬改革...
《公墓管理暫行辦法》,1992年施行的辦法。公墓是為城鄉居民提供安葬骨灰和遺體的公共設施。公墓分為公益性公墓和經營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為農村村民提供遺體或骨灰安葬服務的公共墓地。經營性公墓是為城鎮居民提供骨灰或遺體安葬實行有償...
要加強對公墓的管理,指導農村公益性公墓的規劃和建設。針對喪俗改革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認真調查研究,提出解決的措施和辦法。加強殯葬職工隊伍建設,提高整體素質,增強優質服務意識,不斷提高殯葬管理、服務水平。
《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規範》(DB34/T 4180-2022)是2022年7月29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地方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民政廳。地方標準《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規範》(DB34/T 4180-2022)規定了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的術語...
第九條 用於安葬回族等少數民族的經營性公墓和農村公益性墓地(以下簡稱“回民墓區”)的建設審批許可權和程式、選址定點、建設要求和墓地管理等有關問題,按照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雲南省殯葬管理條例》和《昆明市殯葬管理條例》的有...
第十九條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在轄區內的荒山、荒坡、非耕地或者不宜耕種的瘠地上規劃公墓以及樹葬用地。具體規劃方案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商林業、土地部門提出,按照有關規定報批。農村公益性公墓,應當經鄉(鎮)人民政府同意後報縣級人民政府...
禁止在公墓以外修建活人墓。禁止非法買賣、出租、轉讓墓地。第十七條 提倡骨灰或者遺體採取深埋不留墳頭、樹葬、花葬等回歸自然不占土地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安葬。骨灰可以暫存於骨灰存放場所,也可以在公墓或者農村公益性公墓安葬。無名、無...
第十一條 遺體火化後,不得上家族墓地安葬,骨灰可以暫存在殯儀館骨灰堂內或安葬在公墓內。農業戶口按屬地安葬在農村公益性公墓,也可以採取撒葬、樹葬的形式安葬,但必須在鎮政府、街道辦規定的公墓範圍內進行。城鎮低保戶經鎮政府、街道...
第十八條 經批准建立的農村公益性公墓,由縣民政部門實行年度檢查制度。第十九條 社區、居民委員會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二十條 違反本辦法的單位和個人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罰。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縣民政部門負責解釋。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
相關負責人表示,能辦理續租的僅為骨灰葬墓穴,樹葬和遺體葬的老墓續租辦法仍在研究中。公墓建小區前業主抗議稱晦氣,被指選址泄洪區且無手續村負責人稱屬自治行為不用審批。因距離小區北門不足50米,朝陽金盞鄉小店村的公墓建設遭到...
前款所指骨灰經營性公墓是為城鎮居民及其他公民提供骨灰安葬並實行有償服務的公共墓地;骨灰公益性公墓和遺體公益性公墓屬農村公益性公墓,是為農村村民提供骨灰或者遺體安葬的公共墓地。第十八條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在轄區內的荒山、荒坡、非耕地...
湄潭縣農村公益性墓地管理辦法(試行)是一個地方性法律法規,由湄潭縣民政局發布。辦法內容 第一條 為推進殯葬改革,加強農村公益性墓地管理,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貴州省殯葬管理條例》、《貴州省公墓管理實施辦法(試行)》、...
按照河北省民政廳、河北省農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河北省農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動農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設實施方案》(冀民[2013]73號)的通知精神,為加快我縣農村地區殯葬改革步伐,大力推進農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設...
新建農村公益性公墓應符合《陝西省殯葬管理辦法》建設要求,經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同意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農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設主體為村委會,多村聯建的建設主體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同意後,報縣級人民政府...
《沛縣農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辦法》是沛縣人民政府為規範農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設和管理、節約土地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推進殯葬改革制定的管理辦法。標題 沛縣農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辦法 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我縣農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設和...
各地加強對經營性公墓定價行為指導規範:對價格明顯偏高的,必要時要依法進行干預和管理。對公益性公墓收費標準採取嚴格的政府定價管理,實行低收費政策,滿足民眾基本需求。提倡移風易俗、厚養薄葬和節地環保的喪葬方式。殯葬服務單位在提供...
農村公益性公墓和集中安葬區僅供本區域居民使用,嚴禁農村公益性公墓和集中安葬區變相開展經營活動。第八條 嚴格控制經營性公墓、公益性公墓的墓穴占地面積。單人土葬的墓穴,占地面積不得超過4平方米;多人合葬墓穴,每增加1人,可以...
國土資源、規劃、林業、物價等有關部門,應按照各自的職能,做好本辦法的實施工作。墓地建設 第六條 農村公益性墓地建設由鄉(鎮)提出建設規劃,報縣級人民政府同意後,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和基本建設計畫。第七條 民政、國土資源、規劃、...
公墓包括經營性公墓、農村公益性公墓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含節地生態安葬設施,下同)。經營性公墓是指市、州民政部門批准設立(含原省民政部門批准設立),為城鄉居民提供安葬(放)骨灰的殯葬服務設施;農村公益性公墓是指縣級民政部門批准...
《鹹陽市農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辦法》已經2019年8月1日鹹陽市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鹹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9年 8月8日印發.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農村公益性公墓規劃建設,規範農村...
全省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要按照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的要求,統籌規劃,先行試點,逐步推廣。農村公益性公墓以骨灰樓(堂、牆、塔)為主,土葬區提倡深埋、不留墳頭、墓碑小型化。逐步將農村散墳、規劃點外集中墓地遷移到農村公益性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