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安縣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實施細則》是農安縣實施的細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安縣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實施細則
- 實施時間:2008年11月1日
- 類型:救助工作實施細則
- 地區:農安縣
《農安縣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實施細則》是農安縣實施的細則。
《農安縣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實施細則》是農安縣實施的細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健全我縣城鄉醫療救助制度,保障困難民眾基本醫療權利,根據《吉林省城鄉醫療救助指導意見(試行)》通知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本細則所指的...
農安縣城鄉醫療救助實施細則補充意見是一項由農安縣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為進一步健全我縣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提高困難民眾醫療救助水平,按照吉林省民政廳、財政廳、衛生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加強和規範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的通知》...
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直接關係困難民眾切身利益,是一項重大的民心工程,各地民政、財政、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高度重視,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落實。民政部門要充分發揮醫療救助主管部門作用,做好政策研究制定...
全省城市醫療救助制度和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合併實施,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進一步細化實化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機制,實現醫療救助制度科學規範、運行有效,與相關社會救助、醫療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鄉居民基本醫療權益。
全面建立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制度,合理確定救助標準,最大限度減輕困難民眾醫療支出負擔;加強信息化管理系統建設,實現求助便捷、救助及時和“一站式”即時結算,提高醫療救助管理服務水平;強化部門協作,鼓勵社會參與,形成醫療救助工作合力。2016...
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辦公室網公布《大興安嶺地區城鄉醫療救助暫行辦法》。暫行辦法 大興安嶺地區城鄉醫療救助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根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城鄉醫療救助暫行辦法的通知...
《通知》規定:對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和在鄉重點優撫對象實施住院醫療救助。1、普通疾病住院醫療救助。救助對象患普通疾病住院治療,住院醫療費用(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或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起付標準和報銷範圍內的醫療費用,下同)經城鄉...
《吉林省醫療救助實施意見》是指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30號)精神,由吉林省醫療救助實施意見是指由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計生委...
(4)區級民政部門認定的與救助申請有關的婚姻狀況、子女就學、贍(扶、撫)養人收入財產、醫療支出、各項保險、理賠及社會救助情況等證明材料。 (二)主動發現受理 1. 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是主動發現困難家庭或個人的...
以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 ”重要思想為指導,以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為依據,構建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為依託,以大病醫療救助為重點,以醫療減免為補充,與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相銜接,與我省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
省政府成立“福建省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協調小組”,負責指導和協調全省醫療救助工作。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掛靠省民政廳,負責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各市(縣、區)也應成立相應機構,負責指導和協調本地區醫療救助工作。第二十五條 各級...
第四條 州人民政府負責統籌本地區醫療救助工作,統一本地區醫療救助基本政策、救助對象範圍、救助方式和標準、工作流程;縣市人民政府負責實施本地區醫療救助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醫療救助申請受理、調查核實和基礎...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城鄉醫療救助基金,城鄉醫療救助基金來源主要包括:(一)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每年根據本地區開展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的實際需要,按照預算管理的相關規定,在年初公共財政預算和彩票公益金中安排的城鄉醫療救助資金。(二...
第四條 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各級民政部門為主管部門。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的領導,落實必要的工作人員和經費。省民政廳負責指導全省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市、縣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鄉醫療救助審批等...
(一)縣醫療救助機構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城鄉醫療救助工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2.制定醫療救助工作規劃。3.制定醫療救助工作制度。4.負責醫療救助工作情況統計、分析,並及時上傳下達。5.負責指導鄉鎮開展醫療救助工作。6....
遵義市醫療救助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我市城鄉醫療救助工作,減輕貧困人員醫療負擔,提高社會保障水平,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體系,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有關規定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
對救助對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補助,對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支付後個人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重的救助對象按規定實施救助。第三條醫療救助工作遵循以下原則:(一)托住底線。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人民健康需求、基金支撐...
安徽省2007年城鄉低保及醫療救助工作要點 按照民政部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目標要求,2007年,全省城市低保進一步加強管理;農村低保建章立制並組織實施;城鄉醫療救助逐步擴大覆蓋面,增強貧困民眾就醫的可及性;大力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將醫療救助保障政策落實情況,納入省政府醫療保障事業發展目標管理績效評價和醫療救助工作績效評價。(十六)加強投入保障。各級政府落實醫療救助投入保障責任。統籌協調基金預算和政策制定,促進醫療救助統籌層次與基本醫保統籌層次相協調,提高...
《市民政局關於在本市開展城鄉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是2015年上海市民政局發布的一份檔案。中文名 市民政局關於在本市開展城鄉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文號 滬民救發〔2015〕21號 ...
(一)各縣市要將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建設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層層落實責任,及時調整充實城鄉醫療救助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協調、實施好本縣市醫療救助工作。(二)各縣市民政、財政、衛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在各縣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高度...
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實行家庭經濟狀況認定和依申請一次性救助制度。為及時發現和救助因病致貧重病患者,《細則》建立了高額醫療費用監測機制和因病致貧重病患者依申請救助機制。《細則》同時明確積極推進省內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認定地與...
第二十四條 各縣市要強化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重特大疾病保障工作機制,將困難民眾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托底保障政策落實情況作為加強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指標,納入醫療救助工作績效評價。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內政發[2007]125號)和自治區民政廳《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城鄉醫療救助工作規程的通知》(內民政保[2007]133號)精神,結合我市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具體實施辦法。
財政部、民政部關於印發〈農村醫療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財社〔2004〕1號)及“安順市農村醫療救助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我縣本項工作實施兩年來出現的新問題,為進一步完善我縣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加強對救助...
(二)自我負擔為主,政府、社會救助為輔的原則;(三)醫療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四)醫療救助制度與城鄉醫療保險制度相結合的原則;(五)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第四條區政府組織領導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完善城鄉...
(民發〔2005〕121號)和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黔民發〔2010〕51號)等檔案精神及要求,為切實做好我縣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