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市鼓勵外商和華僑、港澳台同胞投資的規定
- 頒布時間:1995年12月18日
- 實施時間:1995年12月18日
- 頒布單位:貴陽市人民政府
屬於設在我市邊遠鄉鎮少數民族鄉鎮的企業,經批准,在十年內所征的所得稅由政府返還50%。此款適用於所得稅入庫屬貴陽市的企業。第一條 為鼓勵外商和華僑、港澳台同胞及其公司、企業等組織(以下簡稱投資者)到貴陽市投資,根據國家及...
第一條為了鼓勵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個人(以下統稱外商)以及華僑、港澳台同胞來我省投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外商和華僑、港澳台同胞來我省投資,享受國家和本條例規定的優惠待遇。在我省開放城市投資的,實行沿海開放城市的優惠政策;在國家和省批准的經濟技術開發...
為了改善投資環境,鼓勵外商和華僑、港澳台同胞來我省投資,加強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促進貴州經濟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我省實際,特作如下規定:一、對外商投資的優惠(一)稅收1、外商投資興辦獨資經營、合資經營和合作經營的生產性企業(除石油、天然氣、稀有金屬、貴重金屬等資源開採項目外),...
第一條 為鼓勵引進外商投資,加快貴陽市經濟建設步伐,按《貴陽市鼓勵外商和華僑、港澳台同胞投資的規定》第二十八條,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凡1995年12月18日以後,為貴陽市引進市屬項目、引進外資的部門、單位、個人(以下簡稱中介人),給予獎勵。本市從事外經外貿專業工作的在職人員不在此列,其工作成績突出...
貴州省引進外資工作若干規定 第一條為貫徹實施開放帶動戰略,進一步做好引進外資工作,鼓勵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個人以及華僑、港澳台同胞(以下統稱外商)來我省投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凡在貴州境內的外商投資舉辦的企業(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均適用本規定。第三...
| |政府令 |《貴陽市鼓勵外商和華僑、港澳台同胞投資 || 6 | | || |(1995)11號 |的規定》 ||---|---|---|| |政府令 | || 7 | |《外地駐貴陽市辦事機構管理規定》 || |(1996)16號 | ||---|---|---|| |政府令 | || 8 | |《...
第一條為了更好地鼓勵和吸引外國公司、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個人(以下簡稱外商)以及華僑、港澳台同胞來本州投資,加快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簡稱自治州)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國務院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和《貴州省鼓勵外商和華僑、港澳台同胞投資條例》的規定,結...
2002年11月27日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02年12月27日貴州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批准廢止《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鼓勵外商和華僑港澳台同胞投資條例》,現予公布。特此公告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3年1月24...
國務院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是1986年10月11日國務院為了吸收外商投資,引進先進技術而發布的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檔案全文 (國發[1986]第95號,1986年10月11日發布)第一條 為了改善投資環境,更好地吸收外商投資,引進先進技術,提高產品質量,擴大出口外匯,發展國民經濟,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國家鼓勵外國...
(三)不屬於本規定第七條範圍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批准以行政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並一次性交付土地開發費或自行開發土地的企業,成立後第一至第五年免交土地使用費,第六至第十年減半;港澳同胞、台灣同胞和海外僑胞投資的企業,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從優;(四)簡化申請用地手續,在項目洽談...
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契約、章程,應在十日內批覆。第二十一條台灣同胞、港澳同胞和華僑投資舉辦的企業,參照本規定執行。第二十二條本規定由太原市對外經濟貿易局負責解釋。第二十三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太原市人民政府1990年12月31日發布的《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同時廢止。
第一條 為了貫徹國家和省鼓勵外商投資的有關規定,進一步改善太原市的投資環境,促進本市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和外資企業(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的發展,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來太原市舉辦企業的外商投資者以及海外華僑和港、澳、台投資者,除享受國家和省有關優惠政策外,可同時享受本規定的各項優惠。第...
有關三資企業的審批,由外經委牽頭,組織有關部門組成一個“視窗”對外,辦理有關審批手續。第十九條對牽線搭橋,積極引進外資項目成功者,給予一次性獎勵。第二十條華僑、港澳同胞、台灣同胞來我市投資,參照本規定執行。第二十一條本規定報經批准後,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市外經委負責解釋。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若干規定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發布、施行)第一條為了進一步改善雲南的投資環境,更好地吸引外商投資、引進先進技術、提高產品質量,擴大出口創匯、加快雲南省的經濟發展步伐,根據《國務院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產品出口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
對生產經營初期納稅有困難的外商投資企業,由企業提出申請,經稅務機關批准,可適當減免工商統一稅。對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擁有的房產,自投入使用後的三年內免繳房產稅,其中,屬於華僑和港、澳、台同胞的,延長兩年免繳房產稅。設在我市三個開發區的外商投資企業,適用開發內執行的有關稅收規定。第十條...
《福建省進一步鼓勵外商投資的若干規定》在1997.05.09由福建省人民政府頒布。引言 為了在新形勢下更加有效地吸收外商投資,提高福建對外開放和經濟發展水平,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福建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下列進一步鼓勵外商投資的政策規定。具體內容 第一條 外商投資石油化工、機械電子、建築建材、林產業、水產業、...
福建省鼓勵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的暫行規定第一條 為進一步鼓勵外商進行成片土地開發經營,興辦先進技術型企業和產品出口型企業,根據國務院《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福建省鼓勵外商投資高速公路的暫行規定》是福建省發布的地方法規。【發布文號】閩政[1994]24號 【發布日期】1994-05-05 【生效日期】1994-05-05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頒發 《福建省鼓勵外商投資高速公路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閩政[1994]24號一九九四年五月五日)各...
第一條為擴大對外開放,促進國際經濟合作,鼓勵外商在本市投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凡外商以外匯、設備、技術和專利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經辦獨資、合資、合作企業的,適用本規定。華僑、港澳同胞、台灣同胞在本市的各種形式的投資,也適用本規定。第三條外商在本市興辦...
《山西省鼓勵外商、港澳台同胞及華僑投資實施細則》在1992.06.22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進一步實施《國務院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國務院關於鼓勵台灣同胞投資的規定》、《國務院關於鼓勵華僑香港澳門同胞投資的規定》,結合《山西省鼓勵外商投資辦法》和《山西省鼓勵台灣同胞投資辦法》的執行情況,制定本...
上海市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若干規定 (一九八六年十月二十三日發布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一日施行)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吸收外商投資,引進先進技術,擴大出口創匯,加快上海市的經濟發展,上海市各地區、各部門除切實執行《國務院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外,還應切實執行本規定。第二條對產品出口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在國家規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頒發《福建省鼓勵外商投資建設經營電力項目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閩政〔1993〕23號)各地區行政公署,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直各單位:《福建省鼓勵外商投資建設經營電力項目的暫行規定》已經省政府第八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予頒發,請遵照執行。福建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福建省...
《安徽省政府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若干規定》是安徽省政府發布的地方法規。【發布單位】81202 【發布文號】〔1986〕97號 【發布日期】1986-11-24 【生效日期】1986-11-24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若干規定 (1986年11月24日皖政〔1986〕97號)第一條為了...
對外商投資總部或地區總部購置、自建自用辦公用房和租賃辦公用房給予補貼的建築面積以市國土房屋主管部門核定為準。總部或地區總部違反上述規定租售、轉租辦公用房或改變辦公用房用途的,應當退還已經領取的補貼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補交利息。第十條 對以總分機構形式設定的總部和地區總部,以及對本市經濟發展有突出貢獻...
第一條為更好地吸收外商投資,加速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的建設,促進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根據《國務院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依法批准在開發區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經批准在開發區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凡開發區內的外商投資企業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除適用本規定的優惠政策外,還可比照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有關優惠政策執行。香港、澳門、台灣同胞和華僑在開發...
六、貴州省鼓勵外商和華僑港澳台同胞投資條例 1、刪除第八條中“經批准,還可以舉辦特許的第三產業”一句。2、刪除第十五條第二款和第二十四條第二款。七、貴州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 刪除第十三條第一款中的“售前報驗等”幾字,將第四款修改為:“對流通領域中可能導致嚴重後果的種子、農藥、農膜、化肥等重要生產...
第十九條 外商和華僑、港澳台同胞在開發區興辦企業,除享受國家和地方鼓勵外商和華僑、港澳台同胞投資條例規定的權益外,所得稅可享受即征即返或先征後退的優惠,還可就鼓勵開發的項目進行洽談,商定其它優惠條件。國內投資者在開發區興辦企業,可參照前款規定辦理。興辦產品出口企業,自投產之日起,所得稅可享受...
五、貴州省保護經濟活動中合法收入的規定(1992年11月5日貴州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六、貴州省鼓勵外商和華僑港澳台同胞投資條例(1992年12月10日貴州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七、貴州省股份合作企業條例(1994年11月29日貴州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 貴州省鼓勵外商和華僑港澳台同胞投資條例 貴州省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試行辦法 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契約制暫行規定 國務院關於修改《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契約制暫行規定》第二條、第二十六條的決定 國營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暫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