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街道辦事處工作條例

《貴陽市街道辦事處工作條例》是經2021年12月29日貴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通過,2022年5月25日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准的工作條咧,於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市街道辦事處工作條例
  • 實施時間:2022年9月1日
  • 通過時間:2021年12月29日
內容解讀
《貴陽市街道辦事處工作條例》實施後將進一步加強對街道辦事處的履職保障,為街道辦事處賦權明責,推動社會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激勵基層工作者幹事創業。
問:《貴陽市街道辦事處工作條例》的立法有何背景和意義?
答: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健全社區管理和服務機制,推行格線化管理和服務,把更多資源下沉到基層,更好提供精準化、精細化服務。”2021年4月2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指出: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統籌推進鄉鎮(街道)和城鄉社區治理,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工程。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八十六條規定:街道辦事處在本轄區內辦理派出它的人民政府交辦的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依法履行綜合管理、統籌協調、應急處置和行政執法等職責,反映居民的意見和要求。因此,街道辦事處作為區(市、縣)政府的派出機關,處於基層行政事務工作的最末端,在公共服務、城市管理和社會治理中發揮著基礎性作用,是政府與基層民眾的重要連線點,是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的關鍵和基石。通過立法對辦事處工作進行全面規範,實現辦事處工作規範化、精準化、精細化和法治化,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城市基層社會治理工作,不斷加強、改進和探索適應我市實際的治理模式。2019年12月,市委、市政府印發《關於強化黨建引領推進城市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意見》(築黨發〔2019〕33號),撤銷全市社區服務中心,組建73個辦事處作為各區(市、縣)政府的派出機關,賦予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一系列全新的職責,並下沉相應職權。這一重大改革舉措實施兩年多來,取得初步成效。
經過廣泛調研、充分研究、反覆論證,市人大立法調研組認為,有四個方面的問題需要通過立法加以解決:一是辦事處職責及其邊界、執法方式等不夠清晰明確,辦事處與有關職能部門的聯動工作機制不健全。二是辦事處在公共服務、城市管理、社會治理等方面的具體工作內容、方式、措施缺項或者不夠細化。三是實現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有關制度措施不夠明確。四是在人、財、物、監督等方面保障辦事處工作有序推進的具體措施力度不夠。針對這些問題,為了切實加強新時代街道辦事處建設,規範街道辦事處工作,提高公共服務、城市管理和社會治理水平,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制定《條例》,十分迫切必要。
問:《貴陽市街道辦事處工作條例》中有哪些重點條文和亮點?
答:一是強化黨的領導,明確街道辦事處工作的總體原則。《條例》第二條規定:街道辦事處是縣級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按照黨建引領、黨政統籌、簡約高效的管理體制,履行規定職責,承擔規定工作事項,組織開展有關工作。街道辦事處工作堅持以人為本、依法行政、優質服務、公開便民、精細管理、改革創新的原則,加強基層政權治理能力建設,提升基層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慧型化、專業化水平。第四條規定:街道辦事處應當堅持黨的領導,按照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要求,整合轄區資源,推進法治、德治、自治融合,促進各類社會主體共建共治共享。
二是明確縣級人民政府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由於街道辦事處履行公共服務、城市管理、社會治理等職責涉及各領域、各行業、各級各部門各單位,需要形成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和社會各方力量有序參與的工作格局。《條例》第三條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圍繞民眾訴求、重點工作、聯合執法、應急處置等反映集中、難以解決的事項,建立街道辦事處與職能部門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注重向基層放權賦能、減輕基層負擔,為街道辦事處開展工作提供支持。
三是規定街道辦事處職責職權及其清單管理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對街道辦事處職能的規定,以及築黨發〔2019〕33號文對街道辦事處“依據法律、法規、規章、三定方案和上級政府的授權,在轄區範圍內履行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職能”的總要求,結合“三定方案”明確的職能職責,《條例》在第七條、第八條對街道辦事處的職責職權作了細化規定。為明確辦事處與有關職能部門之間的職責職權邊界,在放權賦能的同時,也要注重減輕基層負擔,對辦事處職責職權實行清單管理制度。《條例》第九條規定,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統一制定並向社會公布街道辦事處職責職權清單,街道辦事處可以結合轄區實際細化清單中的工作事項。有關職能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街道辦事處工作的業務指導。未經縣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有關職能部門不得以分解下達指標、簽訂責任狀、考核驗收、設定一票否決事項等方式交辦清單以外的工作事項。
四是規範對街道辦事處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第十三條中明確,街道辦事處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法律事務、參與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事項,應當由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承擔。其行政規範性檔案應當報縣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和人大常委會街道工作委員會備案。以此加強街道辦事處行政規範性檔案制發活動的監督管理,提高規範性檔案的制發質量。
五是明確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便民生活圈建設要求推進公共服務。緊扣市委“一圈兩場三改”建設要求,對標對表國家有關規範標準和我市打造15分鐘便民生活圈的需要,明確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便民生活圈建設要求推進公共服務。《條例》第十五條明確,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便民生活圈建設要求和轄區基本公共服務需求,統籌服務資源,健全服務網路,創新服務方式,有計畫地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標準化和規範化建設,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
六是細化規定街道辦事處城市管理的有關參與權。由於街道辦事處是城市管理工作最基層的主體,最了解基層情況,為使城市建設符合市情實際,有效實施上述工作部署,確保相關工作落地落實,將檔案規定總結提煉固化,形成長效機制。《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在編制與街道有關的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討論決定有關街道建設、管理的政策措施和重要事項,應當徵求街道辦事處的意見,並及時反饋處理情況。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和驗收,應當通知街道辦事處參與。
七是規定格線化服務管理制度和對格線員的管理措施。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對“推行格線化管理和服務”作出決策部署,為深入貫徹落實這一要求,總結近年來我市實踐經驗,最大限度滿足民眾多樣化需求,鞏固發展我市格線化服務管理制度的改革成果,推動格線管理員等社區工作者的職業化、專業化,發揮其在創新服務管理和社會治理中的優勢,《條例》第三十條規定,街道辦事處應當遵循多網融合、多格合一的要求,結合居民委員會的設定情況,合理劃分管理格線,配備格線管理員,實行格線化綜合服務管理。格線管理員由街道辦事處統一管理、使用和考核,其薪酬由縣級人民政府給予保障。第三十一條對格線管理員的主要職責等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其中第一款第三項與《貴陽市建設生態文明城市條例》的有關規定相銜接,要求格線管理員兼任生態文明建設監督員,負責收集和報告轄區內破壞生態環境、違反國土空間規劃和主體功能定位等信息,以發揮格線管理員無縫銜接、覆蓋面廣、知情度高的優勢,保持地方性法規之間的繼承性、統籌性和協調性,避免格線管理員、生態文明建設監督員等的設定各自為政、相互割離、過多過濫。
八是對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年度目標績效考核獎勵作了細化明確。充分考慮基層工作的任務繁重和艱辛程度,為建立科學、合理、務實和可操作的考核激勵機制,調動街道辦事處在服務管理和社會治理工作中的積極性,激勵機關工作人員到基層鍛鍊成長、建功立業,鼓勵辦事處工作人員擔當作為,按照築黨發〔2019〕33號文明確將基層社會治理納入年度目標績效考核的要求,總結我市有關區的實踐經驗,《條例》第四十五條明確,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年度目標績效考核獎勵,應當高於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職能部門相同考核等次、同等職務職級的平均水平。
九是明確拒不服從街道辦事處指揮調度、統籌協調或者拒不履職的處理辦法。為發揮縣級人民政府的領導、督促、保障作用,讓放權賦能後的街道辦事處真正行使好統籌協調、指揮調度的職權,《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拒不服從街道辦事處指揮調度、統籌協調或者拒不履職的有關職能部門、派出(駐)機構,街道辦事處應當報告縣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專題研究解決,或者明確領導人員作為包保責任人及時進行調查、督辦,予以解決。
問:法規的出台將如何指導促進街道辦事處發揮作用?可以在哪些方面提升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答:一頭連著區(市、縣)人民政府,一頭連著村(居)委會和民眾,街道辦事處是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的關鍵所在。《貴陽市街道辦事處工作條例》針對解決“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看得見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見”等難點問題,從立法角度加大街道辦事處履職保障力度,通過賦權、下沉、增效,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在基層治理創新中的重要作用。法規實施後將推進我市構建黨委領導、黨政統籌、簡約高效的鄉鎮(街道)管理體制,進一步提升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一是法規施行後將進一步加強對街道辦事處的履職保障。條例從機構設定、經費投入、隊伍建設、信息化建設等方面,進一步加強了對街道辦事處的履職保障。貴陽市將按照精簡、高效原則,綜合考慮中心城區和郊區街道的地域面積、人口情況、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在人員編制、機構設定、經費保障等方面做好調整最佳化,持續清理規範掛牌,穩步推進職能部門業務數據的信息互通和共享,積極為街道辦事處依法履職創造有利條件。
二是法規施行後將進一步為街道辦事處賦權明責。街道既是國家政權的神經末梢,也是國家治理體系的根基。以前,大量事務和職責落到街道,而與之相匹配的管理許可權和資源配置並未到位。如今,按照法規第八條的規定,貴陽市將按照重心下移、資源下沉、權力下放的原則,結合實際給街道賦權,將一些點多面廣、基層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審批服務執法許可權賦予街道,科學界定條塊職責,進一步推動街道在城市基層黨的建設、經濟發展、社會管理、化解矛盾等方面發揮樞紐作用。
三是法規施行後將進一步打通為民服務“最後一米”。法規的出台,將進一步推動貴陽市相關職能部門積極聯動,依託城市街道黨群服務中心,加強陣地建設、隊伍建設,配齊、配全、配優軟硬體設施,大力實施城市“一圈兩場三改”建設,持續推行“一站式”服務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建設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努力做到“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在街道黨群服務中心開展形式多樣的便民服務活動,讓人民擁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四是法規施行後將進一步推動社會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根據法規第五章的規定,貴陽市將全面推進“一中心一張網十聯戶”建設,最佳化格線化服務管理,深化“一個中心”調處化解功能,選優配齊格線員,完善“一張網”托底運行體系,積極推選有社會影響力和熱心公益人士擔任聯戶長,推廣“十聯戶”聯防抱團模式。同時,將進一步加大對社會組織培育支持力度,充分發揮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群團組織、駐區單位、物業企業、居民民眾等的積極作用,努力在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新格局上作出新探索、實現新作為。
五是法規施行後將進一步激勵基層工作者幹事創業。下一步,貴陽市將把街道作為培養鍛鍊幹部基層工作、民眾工作能力的重要陣地,各相關部門通力合作,聚焦社區工作者的職業化體系建設和待遇提升,以增強班子的整體功能為著力點,在社區工作者招錄使用、教育培訓、考核評價、日常管理等方面下功夫,不斷健全完善社區工作者選人用人機制,凸顯“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工作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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